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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功秦等:超越左右激进主义?(10)

  点击:更新:2012/8/27 23:45:54    来源:共识网    作者:萧功秦 等   

  最近《华盛顿邮报》驻北京记者站站长,对我做了一个采访,他问我为什么对中国保持谨慎乐观,我提出这么几点理由,不知道你们觉得对不对。第一点是中国从大维稳模式到进一步改革,已经有了比较普遍的社会共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已经进入了“抄底反弹”的时机


  他的这个说法违背了外交伦理,为了权力置国家利益不顾,这个统治集团还值得信任吗?

  第一步是从自由开始,现在的状态是有半个市场经济,或者60%,这还很不够,法治基本没有,经济自由还不够,应该有言论自由、结社自由,香港就有这些。

  第二步就是司法要独立,司法独立很重要,标志就是最高法院最大,有关案子的事最高法院说了算,还可以解释宪法。

  第三步就是民主,要有一人一票的选举。可以分步实施,有节奏地来,但不能不动。功秦说30年完成政治改革,我看不好说,恐怕等不到30年社会就崩盘了,要只争朝夕。

  三个目标很清楚,如何实现?第一选择是希望出现一个蒋经国式的明君,那样实现国家转型,代价最小;第二个是街头政治推动。威权国家的转型总离不开街头政治的迫压,突尼斯、埃及等等都是如此,台湾也是。

  刘苏里:谢谢荣生,谢谢!我们的会议大大超时了。我们再请萧功秦先生对大家的发言,做个回应。

  萧功秦

  大家讲了很有启发性的看法,还需要我进一步消化,我要把从中获得的启示结合到进一步思考中去。下面让我作点回应。

  穆军先生刚才谈的一个观点正中本人下怀,他提到重建庙堂与江湖之间的共识的问题,在我看来是说得对极了,这可是重中之重,我觉得事实上也是有可能的。其实,我在这本书要做的,就是希望民间与官方共同探索,形成一种建立在常识理性上的话语,它能超越意识形态,能够让民间和政府之间,也就是庙堂与江湖之间,都在同一话语平台上进行对话,用常识理性来思考中国的未来,我们都是中国人,谁都希望中国进步。我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让大家形成这样一些共识:为什么左与右的激进选择都是行不通的,为什么坚持保守态度,拒绝改革,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两极势力的严峻挑战,激进主义者的“再革命”为什么在中国将会是大灾难。为什么重建公民社会是未来中国发展战略的重中之重,民粹主义为什么在没有公民社会的国家会成为灾难巨流,渐进中道改革为什么是最符合执政党与大众的利益的。我这本书想做的是这个工作。刚才穆军先生讲的这一点,正是我的想法。我特别高兴这一点。

  另外,全喜先生讲的一段话,虽然我并不同意,但其实对我还是很有启发的,他讲的话正好说明在我在书中表述当中有一点并没有说清楚。那就是,我反对激进自由主义,但并不反对温和的自由主义。其实,在我看来,这两种自由主义并不只是程度上的区别,它们有本质的区别,这一点我在书中没有表达清楚,在这里我要说一下。

  在我看来,激进的自由主义和温和的自由主义在认识论的基础上是完全不同的。激进主义自由主义本质上是一种道德主义,认为接受不接受自由主义是道德问题,它认为有一种不证自明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符合人性的好制度,只要拿来就能用,完全不考虑制度需要复杂的社会经济与文化条件,我把它称为制度决定论。就如同把民主看作是一件雨衣,好的雨衣穿在美国人身上能避雨,穿在中国人身上也能避雨。这个制度背后的一系列的所需要的条件它完全不考虑,如果谁反对民主,那就是道德上的邪恶,他实际上也是泛道德主义的,卢梭的自由主义就是这种类型,它天生具有激进化的倾向。

  而所谓温和的自由主义,实际上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中产阶级化的产物,当社会分化出中等收入阶级,这个阶级对自由、法制、社会自治、建立社会协商机制的追求,就自然会超越所谓的道德理念,而是从社会功能需要、从社会整合与不同利益表达沟通的需要出发,要求自由。它是社会分化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利益集团之间合理的博弈需要。而激进自由主义,或泛道德自由主义,则完全是反专制意义上的,这两者之间有根本的区别。这一点我在书中没有强调,以后要补充进去。

  第三点,崔卫平讲的法团主义问题。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就有工会,它表面上看是法团主义的,即政府安排的,但实际上,在我的理论中,它与我主张的法团主义或合作主义(Corparatism)有根本的不同,我把改革以前的工会称之为“超法团主义”,即形式上是具有法团主义特征,由政府派驻在不同企业单位中的,但它只有政府进行政治动员的手段,并不具有法团主义代表不同利益集团与政府协商的功能,它实际上是执政党渗透社会的一种组织手段。和真正意义上威权主义的法团主义并不是一回事,这一点我还需要进一步的表述。

  第四点,是荣剑先生谈到的一点,我要做一点回应。其实我所谓的“新保守主义”在书中是作为中道理性的一种思路而提出来的,(它当然不是哈耶克意义上的新保守主义)但我在最后写总论时,就没有使用”新保守主义”这个词。虽然我在和周志兴先生的谈话中用了新保守主义这个词,但是在总论当中没有,因为总论我是最后写的。也就是我已经意识到,在中国语境中,新保守主义这个词有可能会起到另一种副作用,当这个社会需要进步的时候,你用新保守,容易让民间产生误解,以为你要保守现有秩序,不要改革,或成为官方的辩护士,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在总论中以及书中许多地方,是用“中道理性”来表达原来用新保守主义要表达的东西。当然,我并不是从新保守主义后退了,也不是否定新保守主义,而是找到中道理性这个更能避免误解的概念来表达我的意思。

  另外,我还要对读者说一句,我只是说要“超越左右激进主义”,而不是反对思想生活中的左派与右派,在我看来,左派、右派在一个正常的社会文化生态中,具有无可争辩的合理性。超越左右的那种激进的极端的思维,并不意味着我反对左派、右派在一个合理的文化生态中的客观存在。我就说这么多。谢谢大家。

  荣剑

  荣剑:我这里补充一句话,刚才很多人都给你建议,你的价值体系、价值倾向要显示出来。功能主义是需要的,在进行功能主义分析时首先保持价值中立,这是非常需要的,是理性主义的原则。但是,这不能掩盖你的价值立场,在关键时刻还是要把你的价值体系表达清楚。我为什么要在比较邓的理论、江的理论和胡的理论时,对江给予了较高评价,是因为江的三个代表理论体现出一种价值理性,是力图向世界文明靠拢。在这个时候,有一定话语权的知识分子,要不断地讲这个问题,要以自己的价值倾向来影响社会,让人们感觉到这一种迫切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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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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