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律师_我辩护

你不作恶 便是晴天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讲到:“宪法的生命在于施行”,“让民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到公平正义”。次日,江西新康监狱,南昌市经开区人民法院用桂松案的庭审告诉公众:当宪法的光芒被江西的阴云笼罩,桂松生命的价值仅在于任人草菅。

  2012年12月9日,以讨论桂松案为主要内容、主题为“呼唤法治春天”的研讨会召开之前,桂松父亲——那位年过八旬、走路颤颤巍巍、言语满是悲愤的老人,从庞大餐桌的另一边绕行过来,递给我两张照片:江西新康监狱桂松案庭审现场,奄奄一息的桂松躺在担架上,担架摆在法庭中央……

  前些日子,杨金柱律师、陈光武律师、刘志强律师等多位桂松案辩护律师及围观的诸位同仁对桂松案合议庭之冷血与不仁发出过言辞激烈的批评,进行过苦口婆心的规劝,甚至,杨金柱律师愤而退庭……但所有种种努力,仍未能阻止这场惨无人道的庭审——在南昌那所专门收治犯人的医院,南昌经开区法院最终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

  我曾参与桂松案早期的工作,也于2012年1月去江西新康监狱会见过桂松,在会见室里,身患重病的桂松虽非常虚弱,但谈及冤情,滔滔不绝,上气不接下气,以至于我不得不数次打断他的讲话,才得以询问一些问题,完成会见笔录。

  后来,当我忙于其他案子只能在远方关注此案时,不止一次发现:内心被桂松案揪着的感受,更多情况下已与法律无关,这种感受包含了对同类境遇的关注、对权力为恶的憎恨、对法律全然沦为迫害工具已无法之价值的警惕。

  桂松所涉四个罪名证据显然不足,人为构陷企图明显,侦查期间又遭遇严重刑讯逼供,辩方证据被所谓“专案组”控制,辩护人无法调取,法庭又不依职权调取,桂松本人身患高血压三级(血压110-180)、变异性心绞痛(心率140)、糖尿病、睡眠呼吸综合症,羁押、庭审期间数次病情危急、数次急救,辩护律师六次申请取保候审,六次被拒。就这样一个气息奄奄、性命危在旦夕的桂松,被抬进江西新康监狱“特别法庭”,边被强行服药,边接受法庭审判。无法质证,无法自我辩护,律师无法质证,也无法辩护,然后,休庭了,审判长敲响法槌:“择日宣判。”

  连接着审判席与潜伏有庭审指挥者小屋的线绳,开庭期间来来往往,时刻传达着领导的指令;当庭审结束,只待下判时,领导们再也不用如此猥琐,一个电话,便能下达对桂松的判决。

  权力之手贯穿桂松案始终,无论是警察、检察官还是法官,在权力面前,无不恭顺。没有公正,没有人道,宪法不存,法治难寻。桂松案折射出国家文官制度的整体不堪:地方官员总能找准一个平衡点,用相互利益连接成网,为谋取私利各自为政,用恶的方法将政党与政府全然绑架,官员以国家名义巧取豪夺,草菅人命,制造冤狱又肆无忌惮,而官员群体无论上下,只能对此种情况保持沉默,否则,在法治不彰的状况之下,对作恶官员的任何清算都将破坏整个权力网络虽苦心经营又摇摇欲坠的脆弱平衡。

  我们自小接受这样一种教育:所有人都生活在一个制度最优越、领导最廉洁、法律最健全、人民最幸福、司法最公正的伟大而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如果仔细对照历史并把桂松案放大,我们会伤感地发现,我们所处的时代,和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临近末日的王朝并无不同。我们痛心疾首,呼吁法治,希望国家康健,希望民族复兴,但总有那么一个又一个口蜜腹剑、口是心非的官员,将我们深爱的国家你一把我一把,一步一步,推向深渊……

  桂松,男,1955年生,汉族,江西省南昌市人,归国留学生,江西鸿源数显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在时任江西省委书记孟建柱先生的关注和支持下,鸿源数显科技LC0S新型显示技术作为国家高科技项目落户江西。2006年,鸿源公司通过招拍挂的方式拿到了政府承诺划拨200亩土地中的120亩。鸿源公司将这一项目的建设承包给了福建东方宏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宏利)。东方宏利拿到项目后,私自变更了项目用途,开发成高档商品住宅项目“东方海德堡”。桂松自此开始控告,2010年1月6日,桂松致函江西省纪委书记尚勇,举报东方宏利抢夺宏源公司研发配套用地,擅自将工业项目用地开发为房地产。一个多月后因涉嫌行贿,桂松被江西警方网上通缉……

  据说,制造桂松案的江西某主要领导临将退休,希望你手下留情,一路走好!顺便送你一言:你不作恶,便是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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