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律师_我辩护

天堂里没有人民法院

 

  1995年,聂树斌被控强奸杀人,判处死刑,并执行。2005年,河北广平人王书金供述自己是杀害聂案被害人康某的真凶。其供述的情节、指认的现场与聂案事实高度吻合。

  七年过去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置《刑事诉讼法》第205条于不顾,置司法公义于不顾,置天道人心于不顾,始终装聋作哑,躲躲闪闪;七年过去了,邯郸市检察院、河北省高检除了以另外几桩命案起诉王书金以达到将其灭口使聂树斌冤案永难昭雪之目的外,毫无作为;七年过去了,河北省高院和石家庄中院始终拒绝向聂母张焕枝提供聂案判决书,高院又始终以聂母无判决书为由拒绝受理其申诉,即使聂母历尽周折拿到判决,聂案再审至今未能启动。

  2012年3月8日,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对媒体公然宣称:聂案仍在核查中,尚不能说是错案。凤凰网配发新闻图片:河北省委书记乐呵呵的,慈祥而温和。

  十七年前,一个年轻男孩被错杀,十年之后,媒体和法律界又持续呼吁了七年,公众又苦苦等待了七年,聂树斌年迈的母亲又来回奔走了七年。各级有权纠正聂案的司法机构、各级有权指示司法机构纠正聂案的政法机关,始终相互推诿,毫无作为,唯一变化的是,几乎每家机构的墙上,都印有一连串结论性定语:伟大、光荣、正确……直至高勇院长最近有了底气,大言不惭:聂案尚不能说是错案。

  突然想,如果聂树斌是高勇的儿子,即使他当初真奸杀了妇女,这会儿会在哪儿?人间?地狱?还是天堂?很难说。经验告诉我们,不要说是高院院长的儿子,就是基层法院一个刑庭庭长的儿子,如果犯了罪,在权力网纵横交错的勾连之间,辗转腾挪的空间也会大到难以想象。

  还分析法律吗?还求证法治吗?法律虽不会因聂树斌被错杀而死去,但人间七年的冷酷足以打碎人类对法治所有的信仰。

  还拷问道德吗?还呼唤良知吗?那么奢侈的词语,那么遥远的善念,在人性丧失之后被同时带走......十七年飘荡在漆黑不见五指的夜里,聂树斌的亡灵是否找到了归宿?

  总认为我们在法治的路上艰难前行,总以为只要众人足够努力,法治便会一点一点地进步。可是,当我们每个人在深夜里醒来,对着自己的心灵读出“聂树斌”这个名字,能否说服自己继续追寻生命的意义?能否说服自己停止对司法的绝望?

  不由自主地,经常会想起聂树斌年迈的母亲,经常想,聂母能否为了等待拉长自己生命的长度?经常想,聂母生命的长度要拉到多长,才能在有生之年等到姗姗来迟的正义?经常想,即使聂母与天地同寿,但在这片到处是“朕即国家”的土地上,儿子被错杀后需要“恩赐”才会有的歉意是否会最终因难产而胎死腹中?


  在中世纪的英国,监狱每处死一名犯人,就会升起一面黑色的旗子,包含有悼念之意。在聂树斌被错杀17年后的今天,我们是否也应该升起黑色的旗子?如果旗子升起,是悼念聂树斌的亡灵,还是悼念中国司法?

  天已快亮,活着的人或已熟睡,或以各种姿势表达着自己的欲望,或已被上帝收走的聂树斌,在亲人们泪水涟涟的目光中,在被莹莹烛光点亮的天堂里,是否正用惊恐地眼神望着人间,问我们:那么多恶?

  不知道天堂比地狱会好多少,大概,天堂不会有人民法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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