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律师_我辩护

奔逐在被屠宰与幸存之间


  这个国庆节前后收到的信息是错乱的。先是黎庆洪案二审书面审理,终审判决维持了黎庆洪等人涉黑的“基本盘”;后是2012年9月21日辽宁盘锦警察张研开枪射杀农民王树杰……

  国庆期间天安门广场鲜花绚烂,红旗飘扬,车来车往,人流如织。街市依然太平,众生依旧喧哗,死了的已经死了,活着的却还活着。无人能分清,自己究竟是活着,还是幸存?没有人知道,自己到底是看客,还是凶手?当央视记者为了一个既定的幸福主题四处搜集素材时,我不知道,对于我这类好好活着的律师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不幸?

  9月23日,接到李金星律师电话,邀我一同去辽宁盘锦就王树杰被警察开枪致死案展开调查并提供法律援助。当时我已经买好了次日去河南南阳的机票,河南被害人亲属一天数十个电话和短信催促,使我不忍改期,便婉拒了李金星律师的邀请。但我总想说点什么,可总觉如鲠在喉。

  一位36岁的农民为捍卫土地权利被“合法枪杀”。当杀人者说自己完全是“下意识”,抬枪不知道往哪儿射;当所有媒体记者被禁令召回、封口;当山东临沂首创、神州各地屡试不爽的维稳方式在二十里村被再次复制;当以警察为主的维稳人员将王树杰妻子等人贴身围困,任何人对真想的探求只能得到新华社谎言的统一回应时,我们再一次发现:我们祖先历经千年万年遗传给我们的生命,始终被另一群同样的生命试图圈养,他们,随时,可能将我们射杀。

  2012年10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刊发《为了公正高效和权威》一文,文章得出结论:十年来,司法“看得见的公正”、“能感受的高效”、“被认同的权威”在日益深化的司法体制改革中成为现实。

  2012年10月6日,看见杨金柱律师的博客公布: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书记亲自钦定的小河案三原则之一“涉黑罪构成”后,杨律师即在博客上公开说明自己要为该案去“滚钉板”。周书记当时定下的另外两原则是:小河法院管辖不能动和律师们可以说话但必须确保庭审顺利进行。

  这和我预料的情况大致相同。正因如此,我对薄熙来被刑事追诉一案保持基本的悲观。因为就目前公布的薄熙来涉嫌罪名看,本案显然在是否选择法治路线问题上选择了妥协。政法系统自上而下曾经的助纣为虐者仍在为恶。

  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当
逃命成为妥协的理由时,我们每一次保持沉默,是否都是为了在枪口下苟活?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当警察头目屡屡左右司法、随意定案,每一个警察都可以把对掠夺说不的百姓“合法射杀”,我们每一次退让,是否都是为了祈求那些拿走我们所有土地、取走我们大部钱财、在我们授权下拥有枪支理当保护我们却屡屡对我们开枪射击的人回归人性,饶我不死?


  中秋节前夜,和李金星律师小聚,李律师问我就王树杰死亡案想说什么,我回答,其实我想对他们说:请把我的枪还给我,我不想在手无寸铁情况下被你们手持用我的钱购买的枪支射杀,因为那是让男人最为蒙羞的死亡方式。


  2012年9月27日下午14时,我正在河南南阳办案,接到海淀检察院李检察官的电话,告知我,检委会已就我的当事人夏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天下午16时,夏某获释。中秋节前一天,夏某电话告知我,他和女友一同离京回家团聚。我承认,自己屡屡对当下的刑事司法感到绝望,但也经常被类似于海淀检察坚守正义的法律人所感动,这些感动成为我多年来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理由。

  这是一个混乱的国庆节。

  而我们,就如被圈养的猪,在每一个节庆,奔逐在被屠宰与幸存之间,仓皇四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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