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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之 等:司法改革与律师成长(5)

  点击:更新:2014/2/11 15:06:54    来源:共识网    作者:张思之、张千帆、李轩、徐灿   

  辩护的作用一个是权利,一个是有力量,再是艺术,需要有说服力、感染力、穿透力

  张千帆:我补充一句,交流的话也不能说是原告和法官交流,还要遵守基本的司法守则,如禁止单方接触,被告律师也要参与,所有方面的当事人都应该在场。
 

  提问2:目前的说法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交流多而不是交流少,比如检察委员会,我认为这个制度不合理。
 

  张思之:荒谬!
 

  提问2:组织法规定的。
 

  张思之:荒谬!
 

  提问2:现在两高有一个规定。
 

  李轩:我补充两句,因为现场正好有一位法院负责人。你提到法官和律师的正常“交流”问题,我更关心两者之间的“交恶”问题。1997年我和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副主任杜钢建教授主编《中国律师的当代命运》时就提到法官和律师的关系非常纠结,要么狼狈为奸,要么水火不容。所谓狼狈为奸就是刚才张千帆老师说的,权钱交易,无原则的交流。所谓水火不容就是我所关心的法庭上两者的“交恶”。就如刚才提到的几起重大影响性案件所表现的那样,现在“辩审冲突”竟然成了庭审中的常态,这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荒谬的事情!“控辩冲突”也就是检察官和律师的唇枪舌战我们都可以理解,但现在的法庭往往上演法官、审判长和律师的直接冲突,所以我老说现在咆哮公堂的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律师,而是法官,甚至是一个小小的书记员。我觉得有关法院、有关法官是时候需要认真反省了。台湾地区司法院网站的大字标题是“司法礼民”,不管是年轻的法官还是资深法官,在审判即将结束后总是非常和颜悦色地询问原被告律师,是否还需要法院代为取证,是否还需要法院为当事人做什么,对律师非常地尊重,从来不会出现咆哮公堂的现象。这点可能是个别法院局部的问题,但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正好您是法官,希望您也能意识到这一点。谢谢!
 

  张思之:我说两句,我曾经是法官,这一行的甘苦多少领略一点,但我愿意向法官报告,我做法官时真的做到了六亲不认。我有一个同班同学做大法官,我去时他跟我讲,你知道我苦吗?我说你应该。他说你怎么知道的?我说这还用说吗?他说,我告诉你我苦到了何种程度,苦到从办公室出来后就回到家里,任何地方都不去,任何地方的水都不喝一口,只有做到这一步,才能说我是大法官。我真的是六亲不认了。
 

  李轩:我还是插一句:张思之先生是新中国第一批法官,没有考上北大,但考上了朝阳大学法学院,当时流行一句“南东吴,北朝阳”,就是说东吴大学法学院和朝阳大法学院是两个最好的法学院。张老毕业后成为新中国第一批法官,后来反右被反下去了。
 

  提问3:首先我要表达对思之精神的敬意,您说到辩词,那您能否点评一下薄熙来案自己所做的辩词。另外,能否谈谈北京市电视台通过协会向全国电视台呼吁抵制郭德纲?谢谢!
 

  张思之:薄案让我评价的话是八个字:故作姿态,极不精彩。漏洞太多了。他说他有7个保险箱,1个弄出了2000万,7个怎么办?不行,在那儿是胡闹。有人觉得他的辩护词讲得好,我觉得不行。
 

  张千帆:最后一个问题私下探讨。
 

  提问4:谢谢张老师给我这么一个机会,张老您好,我是13级法律硕士,宪法是张千帆老师教授的,张老师天天在课堂上给我们赞扬您的事迹,所以我就百度了一下,原来您是郑州人,在绵阳读过书,我是洛阳人,我的弟弟现在在绵阳读书,我很开心,竟然和您这么有缘,对我这样一个法律新人有很大的鼓舞。我的问题是,您刚刚讲到对法治改革的期盼、对律师的要求,在道德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我认为道德是法治不可绕过的一部分,我想在道德上提一个问题。现在经济至上,人人几乎时时处处进行经济精致的经济利益计算,使人与人之间少了一种情感交流;第二是传统道德,有正义、仁爱、真诚甚至孝道都被严重破坏,以致于现在处于道德的分裂期,我自己就处在一个人格的分裂期,我想问的是,对中国的道德现状我们能做一些什么,万事都是经济学的现代如何应对与经济的关系,如何处置,如何在这两者之间找到一种平衡?是对道德进行重塑,还是再造一个新的道德观,如果是,那这个道德观是什么样的,谢谢老师!
 

  张思之:你这个问题非常重大,我解答不了,请张千帆老师讲讲。
 

  张千帆:这个问题非得由这位张老师(思之)回答不可。律师和法律人的道德素养是很重要的问题,可我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讲,今天思之老师讲了这个问题,虽然因时间关系没有完全展开,但该点的地方都点到了。我觉得没有必要困惑,路在自己脚下,凭着自己良心做事,离德性不会太远。你提到儒家,我虽不能算是百分之百信奉儒家,但认为儒家有不少可取的东西,比如对人性善的肯定--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秤,都有是非判断的能力,我们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只要凭自己良心做事,社会就会逐步好起来。
 

  因为时间关系,只能到此打住。律师--当然也包括法官、检察官,甚至包括学者--作为法律人的共同体,对于一个健康社会的构建十分重要。这不用多说,任何一个健康的、发达的、法治的社会都离不开这个群体。但这个群体怎么发展,尤其是在制度建设一直受到阻挠的情况下,当人性在各种各样的诱惑与恐惧面前受到扭曲的时候,我们如何能坚守自己的底线,甚至更进一步,共同构建我们的法治国家,这是我们今后需要继续探讨的话题。我相信,在思之精神引领下,中国法律人的法治与宪政之路会越走越宽,越走越好。
 

  李轩:在此我要隆重地推荐在座各位买一本张千帆教授刚刚出版的新书《宪政中国宣言》,或者下载看一下,里面专门谈到了中国人格再造的问题。
 

  张千帆:谢谢李教授的“广告”!书名叫《宪政中国的命运》,有一点“宿命”的感觉,万圣书园就有。最后,让我们祝福思之先生健康长寿,为中国法治继续发挥光和热!
 

  今天讲座到此为止,感谢新浪博客,感谢北大法律社;尤其感谢《律师文摘》为我们送来了“精神食粮”,他们已经成为中国律师非常宝贵的“精神家园”。
 

  这个学期的讲座到此结束,明年下学期再见!谢谢参与!

  原文链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fzyj/article_20140210100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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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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