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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恭默:“黑监狱儿童”和抗争中的伦理困境

  点击:更新:2013/5/22 21:42:56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叶恭默   

  在“黑监狱儿童”事件中,倘若有最基本的新闻自由,陈芽是否被惨无人道的囚禁并虐待,搞清楚他的生存状态并不是什么难题。即使陈风强因为对正常救济途径的绝望,出于引爆舆论的目的,夸大或捏造了部分事实,即使不能赞同,也不存在语境理解上的困惑

“黑监狱儿童”和抗争中的伦理困境


  摘要:金湾社区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清楚涉及权利的争端,法律优先于道德。作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嫌疑人,你们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如果不能先对上述疑问做出了符合程序正义的解释,你们对陈风强的道德指控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南周的官样文章,也可看作避重就轻的助纣为虐。


第一部分  愤怒的废话


  不喜欢废话的请略过,直接跳入到第二部分。

  对我来说,一篇文章的废话就像一本书的自序一样,往往比正文更重要。只有在废话或者自序里,才可以自如地阐释方法论和自在地呈现写作时的外部语境和内在心境。昨天中午(5月20日),接到派出所喝茶通知后,又有几个媒体编辑联系我。其中一位老三大门户之一的编辑郑重向我约稿,并许以千元稿酬。对我这种几乎从未赚过一分钱稿费的人来说,稿酬对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诱惑。自由地写作,尽可能完整地将一个公共事件所蕴含的错综复杂的衍生问题予以澄清,尤其是解剖相沿成习的经典谬误,和对冷血、恶毒的偏见进行批驳,一直是我公共写作的主旨。如果没有超过95%的赞同率,对以知识真诚自励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智识挫折。庸众的网络存在感和传播冲动,起码一半是建立在纠正他人谬误上的。这个违背大众传播规律的自我要求无疑太高,经常让我心灰意冷。本来对思考能力正常的人,很多公共事件的基本评议原则最多三条微博就可以说清楚。但对很多大脑并不比陈芽同学好使的人来说,简单的一点道理总要撕开掰碎要言不烦地条分缕析,才能让他们略微清醒,这无疑是一种苦役。因此往往一个写作计划在脑子里酝酿百转千回,最后因为不胜心累又胎死腹中。

  我那个复制过来的主贴(加上一些配图),已经被转发了11000多次,我的帐号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限制,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莫非是因为被广东政法和平安珠海这些“体制内健康力量”转发后,加了保险?

  昨晚在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我直觉这个事件多少有点夸张,但一则包括陈芽在内,好些人被扣押在里边,呼吁放人要紧;二则因为只有手机,且网络不畅,没有趁手的工具去了解更多背景。中午睡醒时,我很少失灵的直觉告诉我,将面临着一场官方和民间合谋的舆论反扑和围剿。而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那个小孩和陈风强。尽管调查真相是记者的职业,但我还是决定去见见他们再动笔写长微博。

  愤怒是我公共事件写作的基本动力,即使看似极其冷峻的文字,背后其实蕴藏着火山一样的愤怒。没有愤怒,只有无力感,是我最大的困扰。当我拖拖拉拉极不耐烦地做完录音整理,还是愤怒不起来,沮丧也因此达到了极点。直到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才找到了继续敲击键盘的动力。

  2003年6月4日,成都吸毒妇女李桂芳因为偷盗被送去强制戒毒。她被抓后曾多次极力哀求警察,让她安顿被关在家里、无人陪伴的女儿李思怡后再去戒毒所,警察置之不理。又哀求警察通知家人、邻居也遭到拒绝,拘押通知书最后也被发现始终躺在民警的抽屉里,未曾送达家人。17天后,小思怡被邻居发现活活饿死在家里,死状极惨。小思怡之死震惊了全社会,掀起了一场全民“道德自救”运动。有一本名为《起诉》的书,扉页上写着: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在“黑监狱儿童”事件中,倘若有最基本的新闻自由,陈芽是否被惨无人道的囚禁并虐待,搞清楚他的生存状态并不是什么难题。即使陈风强因为对正常救济途径的绝望,出于引爆舆论的目的,夸大或捏造了部分事实,即使不能赞同,也不存在语境理解上的困惑。凡是能用较直接、简便手段厘清事实的事件,并不会像钱云会事件那样,造成普遍的真相焦虑。但当珠海当局,抓住这一引发关注的宣传噱头进行反驳,顿时让这一事件里最核心最严重的一个人权侵害事件,被浅薄的真相焦虑和道德洁癖模糊了,那就是官方讳莫如深的魏芬失踪事件。

  一个大活人,被警方传讯后,不明不白地失踪了。她至今的命运如何,是精神失常卑贱地流落街头,还是被非法关押在某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又或者是在饱经摧残折磨,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一个家庭的正当权利,一个孩子他*的生命,就这样轻轻地被道德洁癖和局部真相洁癖模糊了。维稳体制下,以人民为敌的公权机构,和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的道德洁癖犯的精致的冷血的合谋,就是她的地狱,和她一家的地狱。精于酱缸里的道德攻伐,昧于也同时怯于对公权力的谴责和抗争,更是这个民族苦难的渊薮。也是每一个致力于阐明真理者,要面对的强悍的“无物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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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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