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甫律师_我辩护

厦门故事(三)

厦 门 故 事 (三)

                    ——追寻法律的力量


  对有的受难者来说,地狱是别样的天堂。林进发5月9日被羁押在看守所后,终于有了休息与思考的时间和机会。

  他逐渐意识到自己已成为潘涂村民持续静坐抗议事件中供权力泄愤并试图利用的替罪羊。面对涉嫌贪污的指控,自承清白成为他唯一的表达。而凯歌高尔夫球场门口,数千名潘涂村民的静坐维权仍在继续……终于,相关部门(非办案机关)官员与林进发几名亲友一道,到厦门市第一看守所“看望”林进发,以寻求解决静坐维权困顿之法,官员承诺:若林进发及其家人能帮政府说服已静坐抗议数月的潘涂村民散去,便认定林进发重大立功并大幅度减轻处罚。和大多数身陷囹圄的人一样,出于对自由的向往,林进发和家人接受了官方建议。林进发家人动员宗族中能够动员的所有人,为劝退静坐抗议之村民,干起“官差”,他们东奔西走,或耐心劝导,或真情恳求、或疾言厉色……而近万名潘涂村民,面对3000多亩、价值数亿的集体土地离奇流失而潘涂村没有拿到任何补偿的情况,维权之意已决,在同安区政府不纠正违法行为并妥善补偿之前,村中老小概无退散弃权之意。

  林进发没有了可供利用的价值。官方的恼怒如泄洪般势不可挡。2013年7月26日,林进发涉嫌“贪污”案移送审查起诉,3天后,同安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同安区法院决定8月21日开庭审理。

  之前,当事人亲属就到北京商谈此案,由于我忙于平度陈宝成案,并未对此案过分上心。但在林进发家人火急火燎般连续短信和电话催促下,8月20日,我和张新律师接受委托并向同安区法院递交手续,领取起诉书副本。经紧急磋商,同安区法院虽同意延后开庭,但只给我们13天准备期,开庭时间安排为9月2日(周一)上午9:00,张新律师8月31日在北京仲裁委出庭,我9月3日在山东莱芜开庭,虽然我们认为开庭时间相互冲突并如实告知法官情况,但同安区法院9月2日开庭的决定终未改变。

  8月23日在厦门市第一看守所召开的庭前会议上,我和张新律师就会见林进发时所了解到的其在纪委26天时间被严重剥夺休息权、纪委办案涉嫌刑讯逼供的情况,请求合议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公诉人当即表示撤回控方证据卷中已经提交法院的纪委证据。

  每一个案件,无论发生的原因与背景如何,当法律人对案件进行讨论、甚至针锋相对、唇枪舌剑时,我们真心地希望,人间之正义与司法之公义都能实现在法庭。


  同安区人民法院在8月23日送达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地点定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我当即表示异议,并提交了书面《异议书》,我们认为:林进发案由同安区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其立法本意实际是对一审法院在二审法院开庭行为予以禁止;而且,基层法院将一审案件安排至二审法院开庭的行为,使被告人、辩护人有理由怀疑,厦门中院在本案中已丧失二审监督立场。我们要求同安区法院纠正开庭地点并保留拒绝出庭的权利。

  8月29日,当我再次到同安区法院就开庭时间、地点问题与法官沟通时,审判长庄磊法官通知我,开庭地点已由厦门中院调整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我知道,法律的作用已在本案中逐渐显现。我也希望,在9月2日的庭审中,法律继续被法律人遵守。因为法律,也唯有法律,才能让每一个人感到安全。

  8月30日,我再次到凯歌高尔夫球场村民抗议静坐现场。几百位老者坐在搭建的凉棚下抬头不语,神情坚毅,广播里播放着抗议事件发生前潘涂村书记的讲话:“此地是潘涂的……”不一会儿,广播里又响起村民自编自写的歌:

  “凭着本身当大官,违法乱纪千万般。
  
  赚钱不用流着汗,家财亿万如大山。

    社员勤劳来育林,自从解放至当今。

    尽山绿化密绵绵,卖出怎无见偿金……”
 

  而厦门故事,刚刚开始……
 

  相关链接:
  
厦门故事(一)——村集体土地蹊跷变国有,林进发涉嫌贪污案缘起
  厦门故事(二)——林进发在办案基地的26天不眠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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