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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列动车是“北海号”

  点击:更新:2012/8/6 21:11:36    来源:我辩护    作者:王甫   

  假如现实果真如此悲惨,我们当然会绝望。只是,绝望的理由是希望……当耶路撒冷的人们在希律王的统治下生不如死时,玛利亚因为父亲将她嫁给一个自己不了解的男人陷入绝望;她带着怨愤询问妈妈活着的理由,妈妈告诉她:是希望。后来,玛利亚在马厩里生下耶稣,世人从此得到拯救。

 

    201188日,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致死案将在北海中院开庭审理,该案与律师妨害作证案密切相关。可以推测,北海方面拟用刑事判决的方式做成故意伤害的法律事实,再以此法律事实推就杨在新们妨害作证之彼法律事实。

    杨金柱律师曾在博文里说无罪释放所有律师和证人,算是完成了此次援助行动的100%。随着对证据的分析和演进,故意伤害案中,假如北海警方穷尽一切合法侦查手段仍不能否定裴金德等人不在作案现场的证据,力争说服法院遵循疑罪从无的刑法原则将故意伤害案被告无罪释放亦成为此次援助行动的目标。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眼见得北海警方以涉嫌伪证为由将证人关押(即使是哺乳期患病的妇女亦未例外),阻止律师会见、用恐惧攫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灵魂,使其不敢与自己的辩护律师讲话……这段时间里,北海警方一定逼取了与从前不同的证言。当今司法环境之下,程序违法的证据屡屡被法院判决认定,当北海故意伤害案审理的大幕再次拉开,同样的做法是否将在北海法院的审判席重演?

    多年来,各地刑讯逼供、恶意陷害不断,冤假错案层出不穷。即使有些案件真相在后来被揭露,枉法者被追究的却少之又少。拿刑讯逼供罪来说,《刑法》明确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按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可现实当中,虽常有人被刑讯致死,但依此规定被追究的办案者有几个人?即使不按此规定,哪怕是浮皮潦草地被追究一下的,又有几人?我们不止一次地悲观发现,大多枉法者枉法后不仅毫发无伤,而且升官发财,势不可挡。在我们惊愕的注目礼中,伪善和邪恶一如既往地、一次又一次毫无顾忌地装扮上正义的金身,供人膜拜……再说李庄案,第一季时至少有一张生效判决暂且不论,但李庄案第二季构陷之意图如此明显,当检察院撤诉后,枉法构陷者不仅未受任何追究,反倒加官进爵,黄袍加身。

    这一切,就是今天北海事件的根源。

    当现实如此严峻,情况如此糟糕,我们理当更加努力。我们要用自己的学识以及对信念和信仰的坚持取得北海之战的完胜:不仅要使无罪的公民被释放、无罪的律师恢复自由,更要让有关部门将枉法构陷者绳之以法,将此案中张牙舞爪的权力怪兽牢牢捆绑,使其从善如流,不再为恶。

    假如法治在北海取得胜利,我们理应乘胜前进,转战成都……将追求法治的努力以愚公移山的坚持和坚韧在祖国的国土上一点一点进行复制。如果糟糕的结果出现,我们亦不必悲观,因为在中国当下,律师团对真相的追问仍属善莫大焉。再退一步讲,假如北海彻底沦为法治的失地,我们便有理由对国家的司法体制产生与对铁道部同样的怀疑。

    人们对铁道部的愤怒和怀疑由来已久,7.23动车碰撞事故只是将人们的愤怒再次点燃,只是将人们一贯的怀疑转变为彻底否定。如果目前的制度现实不发生改变,无论以后铁道部说什么、做什么,都不会对民众的否定性认知发生任何影响。今天,面对一个小小的北海,假如中国20万律师及相关领域数百万从业者同仇敌忾、争相冲锋、穷尽努力仍不能使其刹车检修,我们便有理由认为,中国民众所面对的庞大的司法体制只是中国的另一个铁道部,唯一不同的是,任其一列列动车横冲直撞,所有人都无法下车,甚至,当车厢因碰撞坠落桥下时,外边也不会有人为了我们的逃生砸烂车窗……

    假如现实果真如此悲惨,我们当然会绝望。只是,绝望的理由是希望……当耶路撒冷的人们在希律王的统治下生不如死时,玛利亚因为父亲将她嫁给一个自己不了解的男人陷入绝望;她带着怨愤询问妈妈活着的理由,妈妈告诉她:是希望。后来,玛利亚在马厩里生下耶稣,世人从此得到拯救。

    2011715日,一位65岁的老人得知我加入了北海律师团消息后,在我的博客给我留言,现将老人的留言转送给88日赶赴北海的杨金柱律师和律师团10位同仁:

    想煮个鸡蛋给你带着出发,想纳双鞋垫送你登程,你们是人民的……我们夹道送你们上北海……盼早日凯旋。

文章链接:/html/wfpl_1222_1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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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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