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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甫就温州商人逃亡欧洲案接受搜狐新闻采访发表评论

  点击:更新:2017/11/11 20:04:56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姚舜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王甫律师则认为,从情理上讲,金锦寿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理解。

  2000年,在欧洲出差的金锦寿突然被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以职务侵占罪通缉。从此,金锦寿不敢回国,留在欧洲成为一个黑户。

  金锦寿原为温州市龙湾顺生箱包厂法人代表,上个世纪90年代,这家厂子生产的箱包,曾经在北美和欧洲热销。在这期间,金锦寿的企业被拍卖,财产被封。

  在西班牙生活的14年,他和妻子卖过鞋、当过服务员,最后,金锦寿在西班牙当地开了公司。

  2014年,温州龙湾公安机关在执行一项行动时翻出了尘封14年的档案。经过重新调查,办案人员发现了其中的问题——金锦寿案系经济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不应纳入刑事法律范畴,所谓的“携款”、“潜逃”均证据不足,也没有足够证据证实其有非法占有资金的目的,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在西班牙躲藏14年后,金锦寿终于回国,但国内的一切早已物是人非,往日的资产也已被拍卖。日前,金锦寿向最高检申诉,要求国家赔偿,他希望能回到过去,得到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
 
  对话金锦寿:在中国一无所有,希望能拿到赔偿金养老

  搜狐号鉴闻:你什么时候被通缉的?


  金锦寿:2000年3月27日,我和妻子出国考察国外市场,每人带了2000美元,共4000美元。先到德国法兰克福,辗转到意大利,签证时间3个月。
出国期间,我没有通知公司合伙人。4月初,合伙人不知道我去哪了,就报了警,后来警方立案说我是携款潜逃,罪名是职务侵占。大约过了20多天,我在意大利打电话回家,家人告诉我被警察通缉了。


  搜狐号鉴闻:知道被通缉时是什么心情?

  金锦寿:震惊、害怕。在没有犯罪的情况下突然被通缉了,吓得我整夜整夜睡不着,后来去意大利医院检查,医生说我有抑郁症。

  搜狐号鉴闻:公司之前存在财务问题吗?

  金锦寿:从未有过。2000年时,我个人财产已达到600万元,公司产品销量非常好,处于事业上升期。

  搜狐号鉴闻:当时为什么不回国解释清楚?

  金锦寿:主要是不敢回国。莫名其妙被定了罪,谁知道回国后等待我的是什么,我有我的顾虑。

  搜狐号鉴闻:你怎样在欧洲留下来的?

  金锦寿:我在意大利待了一段时间,后来中国驻意大利大使馆大使让我去西班牙办一张外国人居住证,在那里留下来。我在意大利找客户借了50万里拉,当时值1万元人民币,去了西班牙。之后就在西班牙留下来了。

  搜狐号鉴闻:在西班牙怎么生活?

  金锦寿:刚到西班牙,没有任何认识的人,我当时45岁,也不懂他们的语言,出去打工人家不要。妻子在一家鞋店做店员,卖了两年鞋子维持生活。

  后来我在西班牙开了公司,可以维持生活,现在买了1栋房子,值七八十万元。

  我现在是西班牙温州同乡会常务理事长,虽然这些年一直被通缉,但国家重大灾难时我都协助组织当地华侨华人捐款,我个人每次也都捐。汶川地震时,我们一共捐了几十万元。

  有时候,中国贵宾来西班牙,我们参加接待。接待时,中国官员握着我的手说,“华侨们辛苦了”,我当时特别想把我的事情说出来,我不是华侨,我是一个黑户。

  搜狐号鉴闻:这期间和家里联系过吗?

  金锦寿:不敢联系,后来我的企业被拍卖,我也没在场。

  2002年,我想办法让儿子到西班牙和我们一起生活。那时我儿子20岁,来了先读书,现在在西班牙工作。

  搜狐号鉴闻:被通缉的这个事对你有多大影响?

  金锦寿:改变了我全家的命运,生活跌倒谷底。我的企业被拍卖,房产被封,在国内基本一无所有,我以前是同学朋友中的佼佼者,突然间就什么也不是了,和大家也断了联系。我儿子婚事取消,35岁仍然单身。

  搜狐号鉴闻:你什么时候知道被撤销通缉了?

  金锦寿:2014年12月,温州当地警方把我的案子翻出来,经过重新调查,发现案子缺乏证据,12月15日案子被撤销,警方把材料交给了我的亲戚。后来我的亲戚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我才知道。

  搜狐号鉴闻:当时什么反应?

  金锦寿:我在西班牙立刻打电话给温州龙湾警方,得知情况后,他们希望我回国从温州龙湾国际机场入境,因为网上通缉令需要我到温州签字后才能解除。我要求警方在接机的时候不准穿警服、开警车,他们答应了。

  我当时也害怕他们用这个方法在机场抓捕我,我也没带多少财物匆匆忙忙就回去了,14年没回去,实在太想家了。

  搜狐号鉴闻:回国时什么心情?

  金锦寿:当时,我和妻子在温州龙湾机场出来,亲戚都来接我,我真的很感动。当时警察也来了,我在取消通缉令的通知上签字后,就告诉他们我要申请国家赔偿。

  搜狐号鉴闻:2014年通缉令被取消到现在,这3年期间主要做了什么?

  金锦寿:我常常往返中国与西班牙,处理申请国家赔偿的事情。2000年,我的经营性资产被以188万元价格拍卖,注册的商标也过期了,之后被别人抢注,房子被封了至今未还,我希望这些都能还给我。

  我申请国家赔偿我拘留措施赔偿金129多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0万元,当年的回国机票损失4800元,经济损失360万元。

  之前我在网上写文章,后来慢慢关注的人就多了,最近西班牙当地有媒体想采访我。

  搜狐号鉴闻:你觉得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大吗?

  金锦寿:不管怎么样,我都会一直坚持申诉下去。

  我不希望再出现一个像我这样的人,一纸通缉令毁了我的一生,我目前在国内没有片瓦。要不是因为这件事情,说不定我就是中国的比尔·盖茨了。

  我年龄大了,但在中国一无所有,希望能拿到赔偿金养老。

  律师说法:能否获得国家赔偿存争议

  金锦寿曾在2015年7月24日向温州市公安局龙湾区分局提出刑事赔偿申请,对方称,因“赔偿请求事项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有媒体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与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受到非法监禁、错误拘留、错误逮捕、错误判罚和非法人身伤害的受害者,有权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索取赔偿。而金锦寿遭遇的“错误通缉”,并不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很有可能索赔失败。

  针对这一观点,北京衡卓律师事务所朱爱民律师认为,上述内容虽然不在这条规定中,但可以适用兜底条款。

  朱爱民告诉搜狐号鉴闻,金锦寿虽然没有在司法机关规定的监押场所被限制人身自由,但一纸通缉令让金锦寿曾经拥有的企业和资产荡然无存,这与公安机关的错误决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朱爱民称,警方撤销刑事案件的决定,意味着原来的决定是错误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由于司法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错误,导致当事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并应获得支持。金锦寿的国家赔偿请求,基本符合事实,获得赔偿,有事实和法律根据。

  对于金锦寿曾在申请国家赔偿时被公安机关拒绝的经历,朱爱民解释称这种情况很正常,作为赔偿义务机关,不可能一申请赔偿,对方就认错。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的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请,可以一直申请到最高法。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王甫律师则认为,从情理上讲,金锦寿申请国家赔偿可以理解。

  “如果金锦寿有证据证明警方当初立案并决定对自己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出于恶意,虽然此种情形下申请国家赔偿有法律困难,但从法理上是值得探讨和尝试的;如果警方对金锦寿的财产违法采取了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金锦寿自然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就自己遭受的经济损失申请国家赔偿。”

  王甫同时指出,任何公民,除非有证据证明办案机关对自己的刑事追诉基于恶意,应首先假定国家机关对自己的刑事追诉出于国家利益和正义目的。“假如本案属于这种情况,金锦寿滞留西班牙不归,虽有自身人身安全的担忧,但也有逃避侦查的考虑,该选择使其对于未能实施的刑事拘留措施主张国家赔偿失去正当性。”

  王甫同时称,如果财产损失是因为金锦寿滞留西班牙不归而造成的,主张国家赔偿也难以获得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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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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