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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答甄鹏:我是绥靖主义者吗?

  点击:更新:2012/9/2 21:27:14    来源:互联网    作者:陈有西   

  中国政治现状,以及当前的政治力量的对比,鼓吹现阶段的对现体制的完全否定,不但是痴人说梦,同时即使按照那些所谓的革命论者的方法论角度看,也是书生在谈国事。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这种浅薄,其实无需去提醒他,因为现实会教育他。我只是讨厌这样说的人,忽悠别人冲上去,他自己到时恐怕早在国外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

    本来,我抱定一个宗旨,不到二审终审,不去谈论贵阳小河案。为了让自己耐心做到这一点,我这几个月从不去看陈光武、杨金柱、斯伟江、张磊的网站和他们的文字。其目的,是我不管有多少愤怒和被人诽谤误解,不管五毛们把我涂成什么颜色、反复挑逗我发言同杨、斯、陈去开战争论,我都一概不去理睬,不去说。因为一来太忙,没有时间;二来小河案没有终审,我如果开始说真相和澄清,会授人以柄,将二审的不利后果的总帐算到我的头上。我不想去背这个黑锅。因此,我一直声明会将《站在高高的小河边》这篇文章,在二审终审后发表。

  但是,今天一个叫甄鹏的先生,在共识网上发表了指名的《批评陈有西的“绥靖思想”》,里面的很多观点似是而非,无中生有,又是以写学术论文的风格,很能迷惑人。在有广泛影响的《共识网》发表,他自己又将链接放到了新浪的微博上,影响很大。这次“拉架”挑衅,看来是要成功了。因为我无法面对这样的明褒暗谤的文章,再去视而不见。如果这种观点形成看法,我再不澄清,真会把我涂黑。


    一个例子是石扉客,曾经是我认为最了解我的一个新闻界知交;斯伟江,曾经是我认为最了解的一位同行,在杨金柱的北海“绝交事件”无用生有地说我接到杨在新的信,不帮助不声援,却后来去抢桃子,而不发一言后,斯伟江在日本质问我,以为我是真的收到过杨在新的信和材料;当我告诉他根本没有这回事,是杨金柱造谣无事生非时,他惊讶地问我怎么不早澄清?而小河案我一直不发表文章后,连石扉客也公开在微博上以为我是损人利已、贬斯抬已的投降派。如果对甄鹏的文章再不回应,这些一直在陈光武网上肆无忌惮的对我进行恶意揣测攻击的观点,真会成为社会定论,沉入历史记忆。

    我一直不知道甄鹏是谁。也没有看过他的文字,没有对过话。今天第一次见到他的文章,好象他还一直在研究我、评论我,有的评论是我的学术网后台中似曾见过,而一直没有审发的,从他的文章中看来,他可能是陈光武网上的常客,而且很喜欢拿我说事。

    当然,一个人在社会上,有人这样关心你的观点,甚至给你挂上了有某种“绥靖思想”的人,那应该是大人物的待遇。我应该很受用。而我恰恰就不识抬举,类似的抬举贴和臆测贴,我基本上都留中不审发了。因为无论说我好说我不好,在小河案如此热闹的情况下,都会引发更多的口水,自乱阵脚。

  我也多次当面和电话提醒过陈光武,不要去追求那些表面的热闹争论,不要去关注这种点击率,不要去曝那种没有把握的出口转内销的内幕,不要给那种故意制造事端的人以机会。但是陈光武兄不听。他的理论是“需要不同声音”。就在今天,我的学术网点击过半亿,都有人留言提醒我说,你的网没有人看了,陈光武网更新快、料多,你的网要淘汰了。希望我也走光武兄的路。他们根本不知道,很多所谓内幕贴,是我把他赶到光武网上去的。由于我网的影响力,很多的“尖端曝料”都会有朋友贴到评论后台,要发天天有料。我不会发那些没有把握的海外新闻,一律留中,根本不会去追求这种热闹。

  而当我的《公共权力家丁化》出来后,厚道的光武兄又大大的抬举我一番,于是又给了那些想攻我的人以靶子,又有了一群新的争论。于是又有人来劝架,又有人不断地把光武网的评论贴到我的评论版后台上来。我一律不审发。因为我已经决定,光武网上的任何向灯向火的言论,我一概不去理,也决不会为图热闹为那些人提供任何平台,哪怕没有人来看我的网也无所谓。但是,今天《共识网》针对《新京报》对我的专访而发的这篇文章,我最忙也得澄清一下。

    看到了甄鹏今天的文章并决定回应后,我在百度上查了下他的身份:


    甄鹏(1973.12-),山东大学学者。字西月,男,汉族,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仁和公社仁和二村(2007年属高密市姜庄镇)。理学硕士、历史学博士、政治学博士后、律师资格。精通中外政治制度、企业和知识产权法、塞尔维亚问题。现任山东山大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长。

  知道了这一些,基本上也就知道了他为什么会写这样的文章,也知道了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文章。不客气地说,他基本上是对法律没有了解而又很想来指导的人,对中国政治不明白,而又想教导别人的人。要回应他的说法,既要澄清一些将传言当证据的事实混淆,又要对其的错误政治观点进行廓清。而目前的中国环境,其实讨论任何政治问题,都还是无法说透的。因为基本上中国还处于有政治而没有政治学的时期。同时,我对小河案,还不到现在就说的时候。因此,本文只能说是不得不说的、有限度澄清的一篇文字。其他的,仍然到合适时再说。

  第一、关于兴亡论和代价论

    甄鹏批评我的第一个观点,是我说的天下大乱损失最大的都是百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的观点是错误的,是绥靖主义。这就是我在西北政法大学演讲中,引《潼关怀古》小令已经充分阐明的观点。演讲的全文都已经公布在网上,任何人看了都不会提出他这样的质疑。这本来是唯物史观中的一个基本的常识,任何一个真正懂点政治学的人,对国家民族负责任的人,对这一点都不会否认。能够改良,尽量不去触发革命。其实这个问题,在当下中国,本没有展开讨论的空间。这是一个敏感区。我在西北的演讲,也只是对青年学生提醒一下社会的责任,不要盲目被人利用,踏实做好身边的事,并不想真正去展开讨论。一般的,点到为点,只有野心家和视民如草芥的人,才会去鼓吹革命。


    而这位“政治学博士后”居然弄出一个奇谈怪论:死亡“不能看绝对数量,而应该看相对数量”,“一次革命,平民的死亡率高还是有权有钱人的死亡率高?平民的财产损失程度高,还是有权人有钱人的损失程度高”?

  这样的观点,我很容易找出他的出处,那就是“乌有之乡”高级左派们一直在鼓吹的革命剥夺论。他们想回到土改,回到文革,回到共同贫穷。此公到了共产党执政时期,仍然在鼓吹一种穷人对富人的掠夺,还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流氓无产者的思想。在他看来,即使死他五千万老百姓,只要能够把五百个富人杀掉,把富人的财产分掉,这个“革命”就是合算的,应当支持的,而你陈有西反对这样做,就是“投降派”,是“绥靖主义”。

    如果甄鹏这样的人,真正左右中国的未来政治,人民成鱼肉,成炮灰,那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我们的体制有没有自愈能力

  甄鹏批评我的第二个观点,是我的“同船理论”。是我说的,“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船沉了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应该同舟共济。”我确实在很多演讲中说过,中国是一条慢行的大船,我们要做水手帮助划船,而不能一个人太快掉大海里,更不能砸船,弃船。

  而此公是如何批评我的这一思想的呢?他说:

    陈有西说,我们的理想和体制都没错,“我们的问题是后面发生的,慢慢蜕变的,逐步恶化的。”对这句话,我只问陈有西一个问题:“为什么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过问题?”

    他自己也害怕这样推论的逻辑后果,又连忙说,他只是为了反驳我,而不是支持革命。这位博士的逻辑能力可见一斑。他这样的观点,还能有其他的道路吗?

    中国政治现状,以及当前的政治力量的对比,鼓吹现阶段的对现体制的完全否定,不但是痴人说梦,同时即使按照那些所谓的革命论者的方法论角度看,也是书生在谈国事。不知道天多高、地多厚。这种浅薄,其实无需去提醒他,因为现实会教育他。我只是讨厌这样说的人,忽悠别人冲上去,他自己到时恐怕早在国外了。


  第三、关于小河案的是非

  甄鹏批评我的第三个观点,是根据道听途说的陈光武网上的传言,对我的小河案表现进行评说。这是此公的高明之处,他明知道我对小河案,在杨金柱和斯伟江发表严重失真的言论后,我出于大局不发一言,现在如果我批评小河案的律师同行,他就达到了把我拉进混战的目的。其实此公一没有到小河听过现场;二将陈光武分析我的观点当成我的观点来进行批判;第三,我没有同此公有任何讨论,也没有同他说话,他却在陈光武网上搞个假想敌来批判,让人看起来好象我在同他争论。他原文就是这样的一种演绎:


  “请问陈律师:1、这是律师的责任吗?您何时也要求律师讲政治、讲大局了?2、还鼓励、引导呢?您是公检法的领导啊?!”陈光武说:“律师做案子,只讲法律,不讲政治是对的。但做人,则不能和政治绝缘。因法治也是政治。谢谢。”我说:“1、法治和政治是相对独立的;2、律师不是人吗?您怎么把律师和人对立起来?3、依法办事是法官的最底线要求,没必要捧得太高。这也是有西律师受批评的主要原因。”法官和律师只能讲法律,不能讲政治。反对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陈有西在内的所有体制内、外健康力量一直坚持的原则。如果陈有西鼓吹律师应当讲政治,那么他凭什么反对法官讲政治?  


  小河案,是非自有后论,我会说话的。而此公同陈光武的对话,基本上可以用上海话的“捣浆糊”来评价。而在政治和法律的关系问题上,他基本上透出了底牌,是一个对政治法律基本不懂,却又要装懂的人。第一、他对我的“反对法官讲政治”观点完全是造谣杜撰的,我没有任何一篇文章说过这种观点;第二、法律在任何朝代、任何国家都是政治的一部分,陈光武和他像模像样讨论的观点,说法律和政治无关,其实都是前提都没有搞明白的错误观念;光武总是做好人,既想同他说理又想迎合他,搞得自己本来十分明白的政治与法律关系,也跟着说糊涂话;第三,我们在批评的小河案的讲政治,其实是指讲服从,听大脑壳,根本不是讲政治。最大的政治,大政治,恰恰是严格依法办事,树立法治的权威;第四、对小河案,全面指出违法的,恰恰是我最早全面论述的。是我春节期间就发表的《汉德法官的观点为什么基本上是错误的》,小河律师团所有后来的抗争观点,特别是杨金柱的那么多论,没有超出我半年前这篇文章的基本立论和指出的问题。只是我后面不重复去说了,这些观点好象都是斯、杨提出来的,而我是反对这些观点的。好在网络时代的好处,是文有时间,每一秒都差不了。一查就明了。因此网上几个人,是用我半年前的观点,来攻击现在的我。我只用微笑就够了,因为谁也改变不了已经发表的文章的事实。其实我只是反对那种指名写公开信、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只会破坏辩护环境的方法。我的观点,一直到最后发表辩护词,从来没有改变过,也从来没有退让过。更没有勾兑和投降过。谎言重复千遍成了真理,这种事在信息瞬息更新的今天,特别有效。有些人要做英雄,总要有一个比较,我愿意暂时做这个比较物。而陈光武网上那些从李庄案开始一直想涂黑我的人,终于嗅到了好象我们“内部分裂”的机会。而这个博士后,也以为找到了他亮一手发表高论的机会。可惜他根本不会去认真做学问,搞清真相和来龙去脉。其实他根本就想错了,杨金柱、斯伟江再混蛋再糊涂,我们一个电话也就骂清楚了,而他,基本上门边都没有摸着,不知道我们真正在争什么。

  第四、关于斯伟江的立场论

  甄鹏批评我说:
    陈有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耍了个花招,他说:“斯伟江的立场,是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立场,认为必须与权力保持一定距离,并且时时质疑权力。不是一个政治的立场。”


  陈有西将身份进行了偷换:斯伟江不是律师而是独立知识分子;他本人不是律师而是政治家。另外,陈有西犯了一个严重的概念错误:只有改良是政治,难道革命不是政治?必须指出,斯伟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于改良。在任何国家,革命都不为法律所容,但是“革命是司法不公的最后救济手段”。

  《新京报》那篇人物专访,是相当有深度的一篇报道。记者是有深意的。他们将我和斯伟江比较,是因为社会上已经把一种虚像当真,好象中国的律师界,或者说公共知识分子中,已经出现了两派,革命派和改良派。其实这种分野是不真实的,自作多情的。中国目前的知识界,根本没有形成这样的力量,自贴标签只会自寻烦恼。

  我当时特别强调了斯伟江的独立知识分子的立场,是为了去政治化,斯伟江不是革命党。甄鹏不了解这篇采访的背景,他根本无从知晓我为什么这样回答。由于斯在小河案后的一些言论,同时代理了山东等地的一些敏感的案件,在一些网上,特别是陈光武网上,已经上了一些借刀杀人的五毛们的当,把斯伟江革命化。明里是抬他,其实是杀他。谁都知道,今日中国,这种标签意味着什么。杨金柱不会有危险,因为他已经娱乐化,没有人把他当真,自己也自称“怪侠”,就像祝枝山,他再瞎闹腾都不会有政治风险。这也是这个湖南蛮子的精明之处。而斯伟江是认真的,他的危险是实实在在的。因此,我向《新京报》一再澄清,斯伟江的立场,只是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立场,而不是一个政治的立场。他没有否定现有体制,也只是想改良这个体制中的问题,他同我的分歧,只是方法论的分歧,只是急躁和稳妥的分歧,因此从根本上没有分歧。

  以甄鹏的学历和人品,我相信他不是要害斯伟江,而是一种为了哗众取宠而故意进一步撕裂扩大这种分歧。体现他也是其中有发言权的一派,也有身份,其实根本就没有把基本的问题搞明白。而结果则是搞混真相,弄假成真,送斯伟江上路。

  第五、关于体制内健康力量

  甄鹏最后还代表他自拉的阵线,指责我造谣:

  陈有西对他的批评者进行了造谣:“这样的判断的最大失误是,13亿人口的国家,八千万党员,二千多万公务员,如果你将体制内的所有人都否定掉,这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任何社会的前进,每一步改革、改良,到最后,还是要依靠体制内的有良知的人。”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斯伟江(包括我本人)只对公权力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进行了批评。我们何时将矛头指向了全体党员和公务员?请陈有西律师拿出证据来!

  他不但套了斯伟江的近乎,好象同他很熟、还一个观点,还把其他人也代表了。这是一些没有底气的文人常用的方法。

    小河案一审判决后,网上对法院一片批评之声,唯一一篇中性的文章,就是我的“体制内健康力量”。此后,很多人在网上讽刺指责我,“体制内健康力量”成了我发明的同吴思“潜规则”名词一样的网络热词。现在微博上经常有人讥笑:“陈有西说的体制内健康力量在哪里”?我一笑置之。网上的调侃可以不去管他,但是此后小河律师团内部,也出来了很多极端的声音,包括现在二审期间,仍然没有改变,说体制内没有健康力量,完全否定体制内力量的作用。这是有大量网文证明的事实,根本不是我“造谣”。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客观、也很危险的情绪。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将进一步破坏官方对中国律师业的基本判断,导致进一步的反弹,根本性地改劣律师业的生存环境。因此,我必须借这次专访,大声地说出来,让社会知道,中国律师业的主流,是同体制合作的,我们批评的,只是个别地方、个别案例,虽然这个个别已经是遍地狼烟,但中国律师同体制合作、进行对话而不是对抗的基本趋向,是不会改变的。一个律师团的声音,也代表不了中国律师业的声音。我强调8000万党员、2000万公务员的作用,是政治判断,也是客观事实。而现在悲观、悲愤的情绪弥漫着律师界,我们需要这种提醒的声音。


  第六、关于青年律师的培养和前景

    自称有律师资格并在公司任职的甄鹏,对律师的招聘和培养,本应有一定了解。但是他为了把我包装成“富人律师”“欺贫爱富”的律师大佬形象,让青年律师批判我、远离我,说:

   陈有西说:“我们现在招助理,还要看看他家里条件怎么样。”有人马上就指出:“陈有西律师原来也嫌贫爱富?应聘律师助理也要‘拼爹’?”陈有西现在是有钱人,当然怕革命。杨金柱不一样,家产马上就要捐了。


  提出这个问题的发明人,其实不是这位甄鹏,而是《乌有之乡》大红大紫的所谓才女打手,那个诽谤我的贴,在乌有关闭之后,一直就挂在那里。他们是很希望我回应的。不知有多少五毛把她的臭文章想贴到、链接到我网上。我一直不屑于去理。而这位政治学博士后,拾人牙慧捡过来用在这里。

  这是我在一个大学演讲时,回答学生如何选择就业、律师如何招聘的回应。告知不要都挤到大城市,在高消费的城市里,没有生活基础,没有业务,没有经验,大所不会要。别人是做了不说,我是真心告知提醒。我们是要么不招,招了就要对人负责。不会招了助理白干。当时的学生没有一人提出异议的,都引起了他们的深思。而乌有的五毛,当时为了批李庄150万,重庆机场要杨金柱还130万,而我就是欺贫爱富招助理。其实回答这种问题极为无聊,因为如果我是这样选人的,京衡律师集团怎么可能开办四年发展成集团,八年从3人发展到200多个律师和助理?但是这位用写论文注解等道貌岸然的方式写的文章,用的就是这种极为无知的事例,而不去看看我同大学生互动的全文。


  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看法的权利,但是每个人在发表看法的时候,别人也在审视他。互联网时代鱼龙混杂,我们有时要对付一些有层次的人的讨论,也要对付一些很没有意义的人的口水。这位甄鹏先生达到了目的,终于拖住我宝贵的几个小时来写这这篇很没有意义的文章,但是我也自私,明知这种午夜耗时回应毫无意义,但又不得不然。因为,天上有雷雨也有酸雨,我们有时总要爱惜一下羽毛。


甄鹏:批评陈有西的“绥靖”思想


发布时间:2012-08-31 10:21 作者:甄鹏


  2011年12月,律师界两位大佬杨金柱和陈有西发生了争论,我写了篇评论文章。[1]对于陈有西律师,我是这样评论的:“陈有西是我最敬佩的一位律师。他虽然是一位实践派的律师,但文章缜密、深刻,俨然有大学者之风。”

  我在文章中指出:“熟悉体制、为体制辩护是陈有西的特点。陈有西和那些吃喝、送礼、拉关系的律师不同,他有自己的底线,凭借人脉和任性。也正因为如此,陈有西做事从不冒险(指政治风险)。支持他的人称他理性、成熟、老练、灵活,批评他的人认为他‘精于心计,左右逢源’。杨金柱则称之为‘那种江浙人独有的瞻前顾后的狡猾以及小家子的精明’。真可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今年,在贵阳小河案一审判决后,陈有西与斯伟江、杨金柱二律师就“体制内健康力量”的评价问题发生了冲突。这次冲突与去年的杨陈冲突一脉相承。杨金柱是激进派,斯伟江是温和派,陈有西是保守派。陈有西和斯伟江发生争论还是有点出人意料。根源在于陈有西的政治观。

  陈有西反对革命,提出两点理由。一个是一首古词:“‘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古人早就明白,国家大乱最苦的是老百姓,各种政治势力角逐,当炮灰的都是下面的子民。所以这句话是千古名言,国家能够改良、稳定,尽量不要革命。”另一个理由是大家都在同一艘船上,船沉了对谁都没有好处,所以应该同舟共济。

  我想,每个人都不愿社会动荡,都不会轻易支持革命。改革和革命,作为一种学术主张,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陈有西反对革命没问题,但是他反对的理由完全不成立。社会动乱,最倒霉的不是老百姓,而是有权有钱人。因为老百姓的数量远大于有权有钱人,所以不能看绝对数量,而应该看相对数量。一次革命,平民的死亡率高还是有权有钱人的死亡率高?平民的财产损失程度高还是有权有钱人的损失程度高?俗话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陈有西说:“我们现在招助理,还要看看他家里条件怎么样。”有人马上就指出:“陈有西律师原来也嫌贫爱富?应聘律师助理也要‘拼爹’?”陈有西现在是有钱人,当然怕革命。杨金柱不一样,家产马上就要捐了。

  我们的国家是一个船队,旗舰有问题可以换。中华几千年,改朝换代多少次了,不就那么回事吗?当年共产党打天下时,害怕的都是官僚和地主,无权无钱的老百姓怕啥?陈有西说,我们的理想和体制都没错,“我们的问题是后面发生的,慢慢蜕变的,逐步恶化的。”对这句话,我只问陈有西一个问题:“为什么所有社会主义国家都出现过问题?”这几段话,我只是在反驳陈有西的论据,并不代表我支持革命。[1]

  改良还是革命?每个人有自己的观点,发生分歧是正常的。韩寒因为鼓吹改良遭到了猛烈的抨击。韩寒的观点并不很保守,他至少不比律师界的领军人物陈有西保守。“虽然不赞同,但是我尊重韩寒、陈有西的观点。”[2]应当指出,在这两次争论中,陈有西是被动的、隐忍的。但是,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陈有西做出了强势的反击。[3]

  以小河案为例,假定判决被告无罪为100分,按照公诉书判决为0分,那么一审判决可以给出20分。陈有西的观点是,小河案的法官顶住了部分压力,排除了部分罪名,体制内的健康力量产生了作用。斯伟江、杨金柱的观点是,判决虽然不是最差的,但仍然不及格,部分让步是因为正义群体抗争的结果,没看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

  陈光武律师支持陈有西,他撰文《祈望北海——也谈体制内的健康力量》,指出:“律师无论从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还是从推进社会法治进步角度考虑,善于发现挖掘体制内的健康力量,并鼓励、引导其充分发挥积极作用,其意义不言而喻。”[4]二陈的观点有相通之处。


  我说:“请问陈律师:1、这是律师的责任吗?您何时也要求律师讲政治、讲大局了?2、还鼓励、引导呢?您是公检法的领导啊?!”陈光武说:“律师做案子,只讲法律,不讲政治是对的。但做人,则不能和政治绝缘。因法治也是政治。谢谢。”我说:“1、法治和政治是相对独立的;2、律师不是人吗?您怎么把律师和人对立起来?3、依法办事是法官的最底线要求,没必要捧得太高。这也是有西律师受批评的主要原因。”[5]

  法官和律师只能讲法律,不能讲政治。反对政治介入司法,是包括陈有西在内的所有体制内、外健康力量一直坚持的原则。如果陈有西鼓吹律师应当讲政治,那么他凭什么反对法官讲政治?于是,陈有西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耍了个花招,他说:“斯伟江的立场,是一个独立知识分子的立场,认为必须与权力保持一定距离,并且时时质疑权力。不是一个政治的立场。”

  陈有西将身份进行了偷换:斯伟江不是律师而是独立知识分子;他本人不是律师而是政治家。另外,陈有西犯了一个严重的概念错误:只有改良是政治,难道革命不是政治?必须指出,斯伟江和我本人仍然寄希望于改良。在任何国家,革命都不为法律所容,但是“革命是司法不公的最后救济手段”。[6]

  进一步,陈有西对他的批评者进行了造谣:“这样的判断的最大失误是,13亿人口的国家,八千万党员,二千多万公务员,如果你将体制内的所有人都否定掉,这个国家是没有希望的,任何社会的前进,每一步改革、改良,到最后,还是要依靠体制内的有良知的人。”

  据我所了解的情况,斯伟江(包括我本人)只对公权力的违法行为,特别是法官的枉法裁判行为,进行了批评。我们何时将矛头指向了全体党员和公务员?请陈有西律师拿出证据来!

  陈有西始终鼓吹理性,而他在这篇访谈中并不理性,也没有他以往的严谨风格。陈有西提倡的是一种绥靖思想。他若接受招安,难免成为宋江。

  参考文献:


  [1]甄鹏.论杨金柱和陈有西之争[Z/OL].(2011-12-27)[2012-08-29].共识网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1122750981.html.
  [2]甄鹏.替韩寒说句公道话.(2012-01-27)[ [2012-08-29].甄鹏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7b915f10100y5st.html.
  [3]朱桂英.陈有西:法治进步来自理性的公民行动[N].新京报,2012-08-27(C07).
  [4]陈光武.祈望北海——也谈体制内的健康力量.(2012-08-13)[2012-08-29].陈光武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5vn.html.
  [5]《祈望北海——也谈体制内的健康力量》文后评论.(2012-08-13)[2012-08-29].陈光武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5vn.html.
  [6]甄鹏.就吴丹红被打事件答问[Z/OL].(2012-07-09) [2012-08-29].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Html/Article_713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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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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