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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县委书记现场“督办” 疑似顶包案再审博弈

  点击:更新:2013/12/2 11:03:18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喜丰   

  一份疑点重重的“工作纪事”,几个证词前后矛盾的第三方证人,16年前旧案,能否启动重审?

潇湘晨报:县委书记“督办 疑似顶包案

一起疑似顶包案改变了张华(右)家的生活轨迹。张华的妻子刘玉芬(左)被摘除脾脏之后,

身体状况不佳,从此不能干重活。图/记者周喜丰

 


  一份疑点重重的“工作纪事”,几个证词前后矛盾的第三方证人,16年前旧案,能否启动重审?

 

  11月13日,吉林省安图县县委书记季宁“大动干戈”,把政法委书记、公检法的一把手及副职与业务骨干请到了会议室。
 

  这是一个案情分析会,案件的主人公,是该县松江镇永丰村村民张华。
 

  为张华家提供援助的北京律师到场申辩,媒体记者旁听、采访。
 

  当事人要公平正义,党委政府要稳定团结,季宁做起了主持人,就能否再审由各方进行探讨、辩论。这是维稳压力下的无奈之举,还是着力化解矛盾的创新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改进社会治理方式,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在安图县,这起涉法涉诉、纠结多年难以推进的疑难案件能否重回司法轨道妥善解决,既考验司法机关,也考验当地党委政府。
 

                              本报记者周喜丰 吉林安图报道
 

  张华现在仍无法得知,自己控告、申诉了十余年的案件能否再审。16年来,张家的说法始终如一:公安把最主要的凶手放了,检察院诉错了,法院判错了。
 

  如今,这起事关公平正义和维稳大局的案件,已不单单是一个简单的法律事件,也因为张华一家的激烈上访,成为令当地党委政府头疼的社会事件。
 

  16年前旧案,也是临时工顶包?
 

  案件源于一次性质恶劣的执法。
 

  1997年9月12日,安图县松江镇永丰村张华一家正在建房。该县三道乡建房办工作人员崔茂江与三道乡土地所所长崔茂清、临时工管培军,再次到永丰村进行“行政执法”,要求张家交纳4000余元罚款。
 

  这一要求令张家不解。建房前,他家已经在松江镇政府办理过合法的宅基地批准书,也交了485元建房管理费,三道乡相关部门人员凭什么到松江镇执法?在张华被要求前往村支书家接受调查、制作笔录时,张家抗拒,崔茂清张口辱骂,态度蛮横,由此引发了一场更为激烈的打斗。张华的妻子刘玉芬被殴打致脾脏破裂,倒地昏迷,当天被送医院救治。后实施脾脏摘除手术,经法医鉴定,结论为:重伤。
 

  案发当天,安图县公安局接警后进行立案登记。3天后,办案单位填报刑事案件破案报告表,但并未抓捕任何犯罪嫌疑人,也未对张华及其女儿张萍、案发现场的其他证人进行询问、调查。
 

  张华随后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关部门控告,在延边州相关部门的督促下,近一个月后的10月8日,安图县检察院向安图县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指出:犯罪嫌疑人崔茂清等三人用木棒将刘玉芬打成脾破裂,涉嫌故意伤害犯罪,应当立案。
 

  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安图县公安局继续展开刑事侦查。此后,临时工管培军被作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这再次引发张家不满。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刘玉芬在法庭上提出,案发时,自己看见崔茂清和丈夫张华打斗,管培军和崔茂江拿棍子上前打张华,她为了阻止管培军,抱住了他手里的棍子,崔茂江趁机用棍子猛打其腰部,致其受伤倒地。张萍则陈述,自己看见父亲张华和崔茂清打在一起,另外两个人(管培军、崔茂江)在打母亲刘玉芬。
 

  刘玉芬诉称,真正致其重伤的那一棍是崔茂江打的,管培军是在为崔茂江顶罪,而所长崔茂清则下令殴打,三人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但安图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证明,系管培军一人殴打刘玉芬致伤,1998年8月11日,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管培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张家不服,上诉至延边州中院,中院先后两次发回重审。直至1999年11月1日,在案发两年后,安图县法院第三次一审判处管培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份疑点重重的“工作纪事”
 

  虽经两次发回重审,但三次一审判决所认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并无本质差异。
 

  法院认定管培军系唯一凶手的基本证据架构是:一、管培军本人的供述,但管培军并不甘认罪,他称自己是出于本能防卫持木棍划拉着,打没打着说不准;二、管培军称始终是他一人同刘玉芬打;三、崔茂清称他当时要崔茂江报案去了;四、崔茂江否认自己殴打了刘玉芬;五、证人丛培信、程现琴证明刘玉芬倒地时,崔茂江不在现场。
 

  今年4月中旬,张家的代理人、北京律师王甫在安图县法院复制到整套案卷。综合分析该案的发展脉络与证据,他认为,这个看似完整的证据链条,事实上充满疑团。
 

  王甫发现在管培军的一份口供中,称案发当天,崔茂清就跟他说要他“多担点责任”,“我在外边跟你跑一跑”,这份口供形成于1998年3月18日,在管培军被起诉之前。据此,王甫认为,崔茂清作为管的领导,作出了不恰当安排。换句话说,管培军有顶包的嫌疑。
 

  蹊跷的是,事发现场的4个村民,曾为张家提供自书证言均证明看见两个人(指管培军、崔茂江)殴打刘玉芬。但是,在后来接受安图县检察院询问时,这4人又均改变了证词,陈述未看清刘玉芬是谁打的。
 

  在案卷中,王甫发现了一份“工作纪事”。上面记载着,在法院第三次一审前,“本院于1999年10月29日电话通知张华所在村村长李玉善,让其转告张华于1999年11月1日上午8时准时到安图法院刑事庭开庭。1999年11月1日上午8时30分,张华来电话,刑庭奇贞花接的,后又给办案人刘辉来电话,说他感冒了,不能到庭,故本案刑事部分先行开庭”。该“工作纪事”签有审判长刘辉及书记员奇贞花的名字。
 

  这一“工作纪事”正好解答了张华多年来一直困惑不解的疑问。即在中院第二次发回重审后,安图县法院于1999年11月1日第三次一审开庭时,他和妻子刘玉芬均没有接到过开庭传票和通知。
 

  从判决书看,法院开庭当天便宣判了此案。直到当年11月8日,张华同时领到了开庭传票和判决书。他发现,判决书仅体现了刑事部分,换言之,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被分开审理了。
 

  “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因为民事部分单独审理,受害者刘玉芬即便对刑事判决不服,也无法就刑事部分提起上诉,等同于剥夺了刘玉芬的上诉权,使得张家失去了一条司法的救济途径。”王甫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中院应就全案(包括刑事部分)进行审查。由此,便不难理解,延边州中院曾在二审中发现“认定管培军何种状态下打伤刘玉芬的证据不足”而发回重审。
 

  就“工作纪事”,王甫向永丰村多名村干部求证,被告知永丰村根本就没有“李玉善”这个人,而且在1999年,永丰村还没有电话。
 

  这一发现令王甫愤怒,“安图县法院为了将本案消化在自己权力范围内,竟然编造所谓的张华因感冒不能到庭的虚假事实,将该案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强行分开。”王甫认为,该案已属程序严重违法。
 

  就此,记者求证安图县法院人士,是否会就此进行调查处理,但并没有得到正面回应。该院一名副院长向记者表示,时过境迁,当年审这个案子的法官都已经不在法院工作了。
 

  “是否再审”走入一条死胡同
 

  案件的发生改变了张家的生活轨迹。刘玉芬从此不能干重活,身体状况不佳。因对判决不服,上诉权被剥夺,张家反应激烈,持续多年上访,成为当地难以化解的“老大难”。
 

  到底是谁把刘玉芬打成脾脏破裂,16年来,被害方一直坚持的,与法院认定的事实存有根本分歧。
 

  张家指控关键证人丛培信、程现琴作了伪证。据张华及其女儿回忆称,2012年8月28日,安图县政法委成立调查组调查后,曾向他们表示已经查清上述两人系伪证。此后2013年在北京,检察院的人也曾对他们说过,两人的证词发生了变化,称他们当时根本不在现场。
 

  王甫表示,若该两人证词系伪造,认定管培军系唯一凶手的证据体系将坍塌。但在11月13日县委书记季宁主持的案情分析会上,安图县政法委相关人士称,他们从来没有向张家表示过丛培信、程现琴的证言系伪证。
 

  安图县委政法委书记朴建农介绍,直到2012年7月,政法委才接到张家的反映,为了还原历史真相,要求认真复查,8月组成联合调查组,从检察监督的角度,由检察院组成复查小组形成复查报告。
 

  安图县检察院检察长分析认为,左右这个案件走向的最终是言词证据。此前,检察院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成立复查小组,对相关卷宗进行调阅,对涉案人员及证人进行走访取证。管培军虽有关于崔茂清要其“多担点责任”的供词,但管对事发经过的供述一直比较稳定。检方得出两个结论:打斗过程中,崔茂江确实取过摩托车,管培军打伤刘玉芬能够形成证据链条。换言之,认定管培军系凶手的证据充分清楚,认定崔茂江系凶手的证据不足。
 

  至此,在是否再审的问题上,似乎走入了一条死胡同。
 

  为了寻求真相,王甫在代理此案后,先后前往松江镇永丰村、山东青岛、山西运城,走访当年作证的第三方证人,两名证人拒绝接受律师调查,另两名证人则再次推翻自己在检察机关的询问笔录,其中一名证人证实自己当年在案发现场的确看见崔茂清和张华在打斗,而另外两人(崔茂江、管培军)殴打刘玉芬,并表示以其当年的自书证言为准。另一名证人表示,自己看见对方三个人都参与了打架,但到底是谁打了刘玉芬,没有看清楚。
 

  律师调查的两份证言力图证明:案发时,崔茂江并非不在现场,而是参与了殴打刘玉芬。王甫认为,由此,证据之间再次出现无法排除的矛盾,崔茂江显然具有重大嫌疑。从程序来看,法院涉嫌造假,剥夺受害者上诉权,已符合刑事诉讼法关于再审的多个条件,该案理应启动再审。
 

  王甫同时认为,该案目前的处理程序已经出现了基本的逻辑错误,“生效判决的效力等同于法律,在不撤销原审判决的情况下,能不能抓捕其他嫌疑人值得考量,正确的程序应该是:法院启动再审,才能进入下一步,即检方撤回起诉,发回公安补充侦查,才能查清事实真相。”而法院人士认为,法律规定,同案犯可另案处理,“这个值得讨论。”
 

  王甫并不同意法院逻辑。另案处理的前提条件是承认同案犯的存在,而本案中虽然崔茂江有重大犯罪嫌疑,但法院生效判决所判定的故意伤害案罪犯仅管培军一人,在原审判决未撤销前,任何证明其他人涉嫌本案共犯的证据效力,都会被原审判决的证据效力否定。所以,该案应当先予启动再审程序。
 

  县委书记听案是不是干预司法
 

  在自己召集主持的当事各方参与的案情分析会上,县委书记季宁就能否再审追问法院明确答复,令法院尴尬。“法院已经被逼到了墙角,压力很大。”事后,与会的相关人士分析说。
 

  法院人士的态度仍然模糊,但留有余地,认为对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可以有不同的理解。但同时也表示,对于张家要求再审的申请,法院已经受理。按照法律规定,需由审判委员会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法院人士认为,该案的主要定案依据都是主观性证言。其中,被控告一方与被害人各执一词,可信度较高的是第三方目击证人。但是,证人证词反复变化,且前后矛盾,一般情况下,对于后出现的证言要求有合理解释,“这个变化怎么看?关键是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就程序问题,“虽然程序违法了,只要不影响公正裁判,也不能启动再审。”
 

  一个本身并不复杂的故意伤害案件,缘何变成难以解决的“老大难”,当地政法机关人士表示无奈:张家此前一直没请律师,也不信任司法,一直没向法院提交正式的申诉状,只是不断上访,令当地政府耗费大量人财物。
 

  “作为信访案件,我很关注,对张华一家来讲,这就是个天大的案子,无论案件大小都得办对了,不能办错了。”据季宁介绍,张华是他来安图当县委书记后接触最多的上访户,为了取得张华一家的信任,有一次张华被打,他还特地赶到医院看望,并要求公安机关加紧调查处理。
 

  为了刘玉芬被打一案得到公正处理,季宁坦承自己花费了相当多的精力,“法院院长也为这个案件到我办公室十次八次了”。
 

  “维稳是党委政府的责任。这个案件跟我的关系,因为他们(张华一家)是安图的老百姓,能不能解决信访?有没有事实依据?法律渠道能不能走得通?”季宁表示,“历史很难还原,有些案件可能永远说不清,如果司法途径走不通,可能永远都走不通。”
 

  季宁强调,作为县委书记,他主持召集这种形式的涉法涉诉案件分析会,并非干预司法,但得听听各方面的意见,希望通过辩论、分析,着力探寻在司法轨道中,是否存在往前推进的可能。


  王甫感叹,这种形式他也是第一次参加,使得自己有一个机会与公检法部门面对面地“短兵相接”,就是否再审进行辩论,也感觉到了当地要公正处理该案的决心和诚意。据他透露,他还是在县委书记的关心下,才得以复制了该案的案卷,从而发现了诸多疑点。但是,根据以往的经验,一些冤假错案在再审过程中,因可能涉及追究司法人员责任,纠正错案往往阻力很大,司法机关易形成板结。
 

  “我们很积极,今天敢明确说,在解决这个案件中,没有任何阻力。”季宁在会上当场表态。公检法负责人亦表示,对于该案的推进,不存在干扰和历史责任,因而没有负担。据介绍,该案当年检法两家的办案人员均已离开政法工作岗位。
 

  不管如何,案件能否再审,能否追究另一嫌疑人,仍取决于证据及对法律的尊重。值得肯定的是,它成为会议中当事各方的一个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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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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