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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星 郭小荷:抗拆记者涉嫌非法拘禁事件始末

  点击:更新:2013/8/25 10:11:15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星 郭小荷   

  2013年8月10日,财新传媒法治组记者陈宝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山东省平度市警方刑拘。同时被刑拘的还有他老家的6名邻居

抗拆记者涉嫌非法拘禁事件始末

 

中国青年报:抗拆记者涉嫌非法拘禁事件始末

陈利利家被推倒的房子上,只剩下半个门框立着,对联也只剩下了半幅。

本报记者 刘星摄

 

中国青年报:抗拆记者涉嫌非法拘禁事件始末
    陈宝成的老家。本报记者 刘星摄


  2013年8月10日,财新传媒法治组记者陈宝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山东省平度市警方刑拘。同时被刑拘的还有他老家的6名邻居。
 

  这位学习法律的中国政法大学毕业生也许没想到,最终会因“扣人”失去人身自由。
 

  据在看守所会见过他的辩护律师向记者转述,陈宝成不认为自己有罪,他觉得自己是在制止犯罪,是扣押了前来宅基地上毁坏他人财物的司机准备扭送给警察,但报警后无人前来接洽。
 

  警方则表示,事发期间共5次与陈宝成等人沟通放人事宜。
 

村民往挖掘机司机身上泼了汽油
 

  时间往前推一个多月,7月4日凌晨,金沟子村发生一起强拆事件,包括此后涉嫌“非法拘禁”的村民陈青沙家在内的6户人家宅基地上的房子被推倒。
 

  7月5日,陈宝成从吉林长春赶回老家,参与维权。
 

  挖掘机是“强拆”之后开始出现在金沟子村的。 
 

  挖掘机的老板姜秀英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7月15日,她接到施工方的电话,称雇佣其一辆挖掘机去人民路附近施工,平整路面,方便建设围挡。根据姜秀英出示的工作记录,司机郭晓刚是7月17日开始进入工地干活的。 

 

  8月9日,郭晓刚把挖掘机开到了张朋珂、陈青沙夫妇的宅基地上。他们的房子在7月4日凌晨,与其他5户村民一同遭遇非法强拆,但屋内散落的私人财物尚未清理。
 

  张朋珂夫妇在非法强拆后并没有选择“上楼”(搬进拆迁安置房),而是在宅基地附近搭起了一个简易帐篷继续居住,如果下雨,他们两人就只能借住在邻居家。
 

  据被刑拘的陈青沙的代理律师张维玉转述,9日上午,是邻居告诉他们,挖掘机开始平他们家了——事发的前一天晚上,张朋珂夫妇并未住在帐篷里,而是去了陈青沙的婆婆家。  
 

  赶回去的陈青沙夫妇阻止了司机继续施工,并把车扣住。律师介绍,陈青沙说他们是想让对方的领导过来,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   
 

  12时23分,负责金沟子村辖区的城关派出所接到陈青沙的报警电话,称有挖掘机在非法施工。警方第一次到达现场时司机并不在车内。会见过陈青沙的张维玉律师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陈青沙称警察当时并没有向其了解具体情况,而是问了下司机的位置,就去找司机,此后并未出现。
 

  14时不到,郭晓刚再次回到挖掘机的驾驶室,希望把挖掘机开走,遭到陈青沙夫妇的阻拦,双方发生冲突争吵。据张维玉律师转述,陈青沙回忆,冲突中,丈夫张朋珂拿出汽油洒在自己和司机的身上,并表示不行的话就同归于尽,司机受到惊吓后没有敢离开。
 

  此前大众网报道称,挖掘机的老板姜秀英14时许曾接到了司机郭晓刚的求救电话,当时郭晓刚身上已经被淋上了汽油。
 

  但张维玉律师称,陈青沙说,当天淋了汽油以后,他们就开始跟司机聊天,后来沟通得很好,司机还说,他不走了。但司机郭晓刚否认了这一说法,他表示自己是因为害怕才留下的。据了解,汽油是陈家此前为了防止拆迁而准备的。
 

  可以确定的是,9日下午,陈青沙夫妇为了阻止郭晓刚离开曾泼洒汽油,但细节上各方表述不一致。
 

  警方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天下午挖掘机的门一直紧关着,张朋珂则死死盯着司机,并不时向受害人身上浇汽油以威胁警方撤退。张维玉律师称,陈青沙承认自己曾泼过两次汽油,是朝着车而非朝着人,但陈青沙的另一位代理律师王甫则表示,会见时陈青沙说自己没有泼过汽油,只看见张朋珂泼过一次。
 

“穿警服的上前面来,其他人后退”
 

  在警方事后的表述中,是陈宝成使用武力拒绝交出司机,但按照陈宝成一方的表述,他们一直想把人交给警察,是警察没有上前与他们这些“报案人”进行接触。也因此,警方是否存在故意设局、拖够25小时营救以制造“非法拘禁”的说法流传甚广。
 

  警方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9日14时、15时、17时、19时,出警民警、派出所副所长陈锡军、派出所所长刘伟、平度市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伟分别对陈宝成等人进行了四次劝说,希望他们交出人质。
 

  但从陈宝成当天的微博来看,整个过程中虽然一直有警察在远处观望,但他们并未上来进行交涉。9日16时52分他曾发布微博,称抓到了犯人却无人受理。20时10分,陈宝成还更新了一条微博,“刚才,有两人过来,打着手电,远远地看。我方以手电回应,对方自称警察,我方邀其上前来,警察拒绝后离开。这里此时一团漆黑。”
 

  而王甫律师和张维玉律师均向中国青年报记者确认,陈青沙称,9日当天并没有警察前来和他们沟通放人事宜。王甫律师转述,当天下午警察赶到后,没有提起放人一事,只是顾左右而言他。15时许他也曾看到过警察,但对方只是远远地站着,并未上前。
 

  陈宝成的律师李会清则表示,当天警察出警后,陈宝成等曾与警察主动沟通,要求立案并将嫌疑人送到派出所,但警方表示强拆他们不管。9日下午,陈宝成看到警察站在远处,并未上前与自己交流。
 

  这或许可以与警方的说法形成某种程度上的印证——此前山东媒体曾披露“令出警民警不解的是,民警已经到达现场后,陈青沙、陈宝成等人仍然反复拨打110报警”。
 

  据陈宝成回忆,当天下午,挖掘机的车主曾经来了两次,希望他们放人,但陈宝成认为司机是犯罪嫌疑人,需要移交给公安机关,并未答应,并在晚上当着车主点燃了一瓶汽油,随后在约20时回到了陈俊善家中休息过夜。而陈宝成微博显示,他在当晚24时发布了燃烧汽油瓶的照片。
 

  9日的矛盾焦点在于是否存在交涉,到10日,则是交涉的人是否身份不明。    按照警方的说法,10日他们又进行了新一轮的劝说,仍然没有效果。之后,10日10时30分许,他们部署了90多名警力(其中30名为便衣),准备对人质进行营救。 
 

  张维玉律师转述,陈青沙称当天上午仍然没有警察前来交涉。10日8时55分,陈宝成的微博称,“坚持了一夜,政府和警察还是不见踪影,刚才又有几个人过来,还威胁张朋珂‘你等着’。我们已经等得太久了!” 
 

  当天11时11分,陈宝成发布微博,称警察带着流氓围住了周围,其中一个流氓还挑事殴打了陈青沙。 
 

  据李会清律师介绍,陈宝成称当时看到警察在远处,靠前的大都穿着便衣,身份不明。其中有一个叫陈广泽的并非警察,主动上前挑事,殴打了村民陈青沙。
 

  山东本地媒体大众网披露过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据称取自围观村民,摄于10日上午11时,视频中,陈宝成身着绿色短袖polo衫,灰色短裤,手持铁锹阻止挖掘机周围的人上前,并说:“穿警服的可以上前面来,其他人往后面。” 
 

  视频显示,车内有一男子手持瓶状物向另一男子浇灌。
 

  10日近14时,陈宝成的朋友,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研究生赵晓光赶到了现场。据其微博表述,当时一群手持棍棒的便衣在前,警察跟在他们身后,陈宝成的情绪有些失控。 
 

  据警方披露,在赵晓光试图夺下陈宝成手上的自卫工具时,司机郭晓刚踹门逃脱,被警方解救。赵晓光婉拒了记者的采访,但他表示自己会出庭作证,微博上的内容也均属实。 
 

  李会清律师称,陈宝成当时被赵晓光连续3次夺走防卫工具,随后看到有人想上前,他于是转头迎上去,但对方后退,反而遇到了警察。为了不造成袭警,陈宝成选择了后退,但随即被人撒上干粉,而后遭到殴打。再接着,他就被警察带走了。 
 

  陈宝成的哥哥陈宝春告诉记者,中午事发之前,他一直以为没什么大事,是在等公安过来交接。但中午的时候,他准备离开家办事时,发现抓捕开始了,一群手持棍棒的不明身份的人向他冲过来,他躲回了自家的房子。 
 

  最终,8月10日,共有刘仁芝,陈青沙,陈淑训、陈宝成父子,陈俊善、潘学娥夫妇及其女陈利利4户7人被刑拘,在追郭晓刚时他们恰好都在现场。王甫律师转述,陈青沙说自己觉得陈淑训最冤枉,“他第一天晚上来坐了会儿,第二天过来送个东西。” 
 

村民投票决定强拆
 

  被刑拘村民的代理律师都认为,8月10日的事件实际上是源于7月4日的“非法强拆”。而相比9日出警的速度,7月4日,尽管当事人不断拨打报警电话,但始终无人出警。 
 

  7月4日是陈宝成的哥哥、中学教师陈宝春暑假的第一天,他没有想到,年初的强制拆迁决定会在这一天来到。
 

  金沟子村村委会主任陈卫生介绍,1月9日金沟子村召开了村民大会,由村民决定是否对剩余拆迁户强拆,当天,99%的村民投了同意票。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村委会无权实施强拆。到2013年年初,金沟子村仍有26户没有搬迁,占全村的7%。陈宝春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年初开会的时候,很多没有搬迁的村民未到场参加投票。
 

  陈宝春回忆,前一天晚上自己没有睡好,天气又闷热,于是玩手机玩到了第二天凌晨3时多。
 

  4点多,在外巡逻的父亲陈淑训突然进屋让他赶紧起床,“说出事了”。
 

  当时天色已经泛白,跑到门外的陈宝成发现到处“都是人”,他想过去,但被拦住。于是他回屋拿出相机开始拍照,没过几分钟,推土机很轻松地推倒了村民坚守的房屋。
 

  陈青沙称,当天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手持长棍的人是带着梯子,翻墙进入自己家的。当时张朋珂不在家,陈青沙和两个孩子被架到了外面一辆被蒙住牌照的面包车上,随后被带到了约25公里外的代家上观村西边的一个屋子里,在那儿,他还看到了其他几户被强拆的村民。
 

  陈利利也是在当天遭遇强拆。据陈利利的辩护律师冯延强转述,当天她甚至没有搞清情况,光着脚就被拖出去弄上了车,她4岁的儿子和8岁的女儿连裤子都没穿上,也被拉了出去。
 

  现在,陈利利的宅基地上的“家”只剩下半个门框耸立着,上面的对联只剩下了“平安千”3个字。8月10日陈利利被刑拘后,现在宅基地上,只有他们家养的狗还不愿离开。
 

  7月4日,包括陈青沙家、陈利利家(房子属于其父陈俊善)在内的6户人家在凌晨4点多,被不明身份的人从家里架上车,拉到了几十公里外,回来后,房子就消失了。
 

  强拆之后,村里还给一些村民发了通知,称未搬迁的村民给村集体利益造成极大损失,要求进一步确定旧房搬迁日期,不签《搬迁腾房承诺书》视为自动放弃。
 

  7月4日之后,原本还有20多家的“钉子户”,很快减少到了个位数,到8月9日之前,仅有6户人家尚未彻底“上楼”,而8月9日事件导致的刑拘,直接涉及到其中的4户。
 

4年后的征地
 

  陈宝成的维权,源于金沟子村2006年开始的“旧村改造”,到2012年,又涉及到了人民路的东段工程的征地问题。
 

  从土地的使用上看,这两个项目实际上紧密相连,它们共同涉及的都是广州路以东、梅花河以西、规划人民路两侧的24.4454万平方米土地,最初是用于“旧村改造”。
 

  据金沟子村村主任陈卫生此前介绍,2005年金沟子村86%的村民已签协议同意旧村改造,2008年重签协议比例达97%。
 

  2009年7月27日,《青岛日报》刊登了平度市国土局金发布的《平度市城关街道办事处金沟子村旧村改造项目挂牌公告》,该公告显示,平度市国土局将金沟子村总共244454平方米(约367亩),以1.117亿元的起始价格出让,公告显示该规划用地为“住宅商业”。该项目最终被唯一的投标人——青岛大有同人有限公司获得。
 

  平度市国土局信访办主任姜鲁波表示,征地需要等房屋征收完以后才能进行,在挂牌之前是不会征收土地的,“这是个项目,并不是说就把地给它了。”
 

  姜鲁波称,项目成交后,由于房屋征收进展缓慢,因为没有给办理相关的土地征收手续。直到2013年7月2日,平度市政府才在金沟子村张贴了拟征收土地公告,告知了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补偿及安置方式。7月10日,又张贴了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期7月17日结束。
 

  今年7月30日,这些土地在挂牌4年之后,在平度市2013年第9批次建设用地中被上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查,对于具体结果,姜鲁波表示自己并不清楚。
 

  虽然土地是今年才征收的,但金沟子村安置楼一期工程已于2009年12月开建,共460套,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二期工程于2009年5月1日开建,共400余套。
 

  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一则《金沟子村旧村改造村民安置楼项目》的土地划拨公告显示,该项目的土地面积仅为1.6602公顷(1.6602万平方米)。并且,该工程的约定交地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竣工时间为2016年5月11日,合同签订日期为2012年12月21日。
 

  陈淑训家曾于2012年10月向平度市申请《关于金沟子村旧村改造的批复》,一开始未收到回复。陈淑训于是提起了行政诉讼,并获胜。2013年7月14日,陈宝成在微博上贴出了平度市的回复公函,显示该项目“不存在”。
 

  按照平度市的规定,“改造村庄的安置用地和农民经济适用房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其它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这意味着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应该是国有划拨,但金沟子村今年才正式征地,显然,此前的安置房土地的性质与规定相冲突。
 

  2012年3月28日,平度市政府人民路东段(广州路至东内环路)贯通修筑工程招标,之后开始施工。该段工程东段涉及到上述约367亩土地中的一部分,由于用地方案是今年7月才上报,该工程的用地也被认为存在问题。
 

  朱孝顶律师曾在2013年4月与陈宝成一同前往国土局申请公开人民路工程的批文,当时获得的答复是,该路段并没有征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现在的金沟子村早已看不出农村的样子。许多耕地都已经被建筑填满。本报此前披露,金沟子村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以租赁土地形式占金沟子村张家莹地片111亩,用于修建办公楼。本报报道后,该街道办事处至今仍未挂牌,而是以商业中心的名义运行。
 

  最终,在金沟子村这场“旧村改造”的运动中,当地获得了过亿元的卖地收入,而农民失去了土地,有的农民可能还失去人身自由。
 

  金沟子村,仅仅是平度市旧村改造项目波及的94个村之一。
 

  本报山东平度8月22日电
 

  原文链接:http://zqb.cyol.com/html/2013-08/23/nw.D110000zgqnb_20130823_1-0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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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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