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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国栋:律师即将消失,以后都叫经理了!

  点击:更新:2015/12/9 15:24:23    来源:转载    作者:杜国栋   

  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美国迎来了一轮严重的经济衰退,中国则在宏观调控强有力的措施之下,挺过了这场危机。但是,目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在经历了近30余年的腾飞后,中国经济正在步入一轮较为漫长的调整期、转型期。

    律师 → 经理

 

    2008年金融危机对美国经济产生了不小的震动,而美国律师业同样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客户迫于经济压力要求律师在保证服务质量不变的情况下大幅度降低律师收费。为了应对这种影响,美国律师业开始将项目管理引入工作模式中,律师也从法律专家,开始逐渐变身为项目经理。

 

    一、2008年经济危机对美国律师业的冲击

 

    在2008年经济危机之前,美国律师业经历了持续的繁荣,美国法律服务业收入占美国全国GDP的比例从1978年的0.4%上升到2003年的1.8%,律师收入增速是经济增速的4倍。美国律师业的繁荣,反映在法律服务市场上,则是律师较为强大的律师费议价能力。美国律师业传统的按小时收费模式,正是律师处于议价优势地位的体现。2001年美国律协在一份报告中表示,按小时收费存在种种问题:法律服务缺乏有效率的计划,鼓励律师低效率和低产出的工作,律师往往会因管理不善导致毫无意义的不断和重复劳动,在工作完成之前也无法确定最终的法律收费。按小时收费存在这些种种问题,但仍能在之前的几十年里处于主导地位,反映的正是律师在面对客户时较强的议价能力。

 

    但是美国律师业的这种议价能力现在已一去不复返了。随着美国经济的衰退,客户都在大幅压缩法律服务的支出,强烈要求律师事务所降低法律服务收费。这逼迫律师事务所开始转向成本控制。2000年至2007年美国律师事务所的成本以平均每年10.1%的幅度增加,主要成本是律师工资和办公室租金。经济危机开始之后,律师事务所开始不得不削减成本,其中最重要的措施就是冻结涨薪,甚至是大幅度裁员。在全美律所250强中,2009及2010年有9500多名律师被解雇,接近全美律师总数的8%;许多律所还采取延后招人术,这就使得要当律师的应届毕业生求职时发现市场已经供大于求。

 

    在美国经济逐渐复苏后,美国律师业仍未随着经济周期而恢复原状。事实上,因为这次经济危机,美国律师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是律师收费模式的变化。客户对按小时收费的模式越来越不满意,认为这会导致律师费成本缺乏控制。2001年的时候ABA就已经认识到按小时收费可能会发生诸多问题:客户问题的解决缺乏有效率的计划;鼓励低效率和低产出率;管理不善导致返工和重复工作,这些工作其实毫无价值;法律收费不能反映工作成果的价值,在工作结束之前也无法确定最终的法律收费;收费费率无法实际反应工作经验和效率上的区别。客户们开始要求律师采取其他替代性的收费方式,逐渐地,到2010年时,美国按小时收费之外的其他收费模式已经占到了16%。

 

    除了律师收费模式的变化之外,法律服务外包也对美国律师业产生了冲击。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美国律师业开始寻求将工作外包到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国家,比如印度。客户也支持甚至是要求美国律师事务所将工作外包到印度等地的廉价分包商。最后信息技术也推波助澜,抢去了律师的工作。最典型的是美国诉讼业务中的证据开示环节,开始大量的采用电子文件的形式。用信息技术对电子文件进行处理,代替了律师大量的人工工作。

 

    那些无法及时作出改变的律师事务所,则面临倒闭的窘境。2009年的时候,美国豪瑞(Howrey)律师事务所还是按收入排名的世界百强律所之一,金融危机之后由于利润大大少于预期,心存不满的合伙人开始陆续退出,2011年三月,豪瑞所关门大吉。

 

    二、美国律师业的转变

 

    传统上律师将法律服务视为一门艺术,而不是业务量身打造的工作。但是,自2008年经济衰退以来,吝啬的客户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但能支付的律师费却并不高。于是律师事务所开始转向寻求各种方式以更有效率地为客户提供服务,法律职业开始使用技术手段来进行项目管理,以使法律服务更有效果、更有效率和更低价。Altman Weil最近的一次调研表明“更高效的法律项目管理”是公司法律部总监最主要的需求。Acritas对超过800个总法律顾问的调研表明,60%的客户认为高质量的项目管理是他们选择律师事务所时必须考虑的因素。客户希望律师事务所以更系统和更严谨的方式进行管理,以提供更有价值、更快捷的法律服务。

 

    法律项目管理让律师事务所更高效率地提供法律服务,帮助法律服务团队有效沟通、控制成本和监控工作进展。Seyfarth Shaw在法律项目管理上进行了很不错的尝试。这家律师事务所拥有800名律师,在全球有11个办公室。他们的项目管理基于6希格玛以及SeyfarthLean模式进行。SeyfarthLean在训练律师的同时,还雇佣了18名项目经理与律师团队一起为客户提供服务。 Seyfarth Shaw表示:“三年前很少有客户在法律服务需求中提到项目管理,现在客户经常会问到‘你们如何以项目管理的方式为我们提供服务’。对于大项目,项目经理从头到尾参与团队的工作。我们会向客户展示如何应用项目管理和技术来解决客户的问题或需求,项目管理创造最有说服力的价值。在向客户推广自己时,我们会说尽管法律服务的工作质量和结果很重要,但是过程管理更重要。我们的解决方案中包括用甘特图(Gantt chart)和项目管理软件程序Microsoft Project作为我们的工具。”

 

    美国律协2014年出版的一书The Power of Legal Project Management中,将LPM概括为:

(1)以积极主动且严格的方式管理法律工作,包括界定工作范围、制定工作计划、确定预算、执行工作计划、分析法律问题;

(2)运用特定的知识、方法、工具和技术实现客户或律师事务所的项目目标;

(3)运用有效的沟通凡是设定和实现工作目标和预期。

 

    法律项目管理可以帮助律师在固定收费的情况下,控制工作量并确保工作质量。通过法律项目管理,可以确保律师

(1)明确界定工作的范围,并且让客户清楚的知道;

(2)对工作进行合理的规划,包括准备投入的人力物力;

(3)准确的执行工作规划;

(4)监控工作的进展;

(5)让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客户了解工作的进展。

 

    流程优化具有双重作用。工作流程化,意味着以流程图的形式预先规划好有价值的工作,减少工作量上的浪费,从而可以以较低的律师费提供服务。但是,另一方面客户还需要律师的工作更具有创造性和综合性。所以,律师可以分解某些工作,作为增值服务额外提供给客户。

 

    随着律师业进入项目管理,律师的身份定位也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在20世纪之前,律师是熟知各种法律问题的通才;20世纪之后,随着法律部门化,律师逐渐演化为专注于特定领域法律知识的专家。律师的法律专家角色是律师职业属性的基础,法律项目管理引入工作过程中,律师的专业知识外化为了工作流程,律师则只是该工作流程中的操作人员和项目经理。一旦律师角色定位为管理,而不只是运用专业知识提供服务的法律专家,那么律师身上笼罩的“职业光环”将逐渐黯淡,律师也成为了企业科层中的一员。

 

    三、中国会紧跟其后吗?

 

    2008年经济危机之后,美国迎来了一轮严重的经济衰退,中国则在宏观调控强有力的措施之下,挺过了这场危机。但是,目前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在经历了近30余年的腾飞后,中国经济正在步入一轮较为漫长的调整期、转型期。

 

    矿业、房地产业这些曾经律师业务中的龙头领域,都在经历严重的衰退;国有企业在律师费上的付费意愿也在降低。得益于资本市场的泡沫,投融资律师业务最近尚有不错的表现。但是,整体经济增速放缓的趋势,很可能逐渐传递到法律服务各个领域的客户群体,也很可能会逐渐降低委托人的律师费付费能力。因此,中国律师业在经历了十余年飞速发展之后,似乎也即将面临如何在降低律师费的情况下保持工作质量的问题。但是,中国律师业目前还未完成从通才到专家的转变,就马上面临“项目经理”化的变化,肯定将会出现与美国发展轨迹有所不同的趋向。

 

    大家在讨论中国制造业面临的严峻形势时,认为这种形势或许是一种机遇,促使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通过放弃粗放型的生产模式,向精益化、工业4.0化发展,发展为更有竞争力的新一代制造业。事实上,我国律师业目前的发展程度,跟粗放型的制造业也有异曲同工之处。在美国律师业已经开始不满足于专业化、专家化的水平,开始向项目经理化转型的时,目前中国律师业最热门的话题还是专业化,中国律师如何从万金油的通才升级为专业化的专家。这就像是别人在讨论信息革命的时候,我们还在讨论工业革命。

 

    但是,正如中国经济、社会遇到的发展路径一样,中国是在三十年里走过他人一百年的路;其他国家在一百年里分阶段陆陆续续遇到的问题,在中国是同时同地一起出现。中国律师业也很可能同时面对专业化和项目经理化两个发展的方向,甚至不排除跳跃式的直接向项目经理化发展。

 

    事实上,目前我国许多律师事务所早已开始了律师工作流程化、可视化的探索和研究,还有一些律师个人或工作团队开始使用tower、worktile等团队项目协作软件,提高了律师工作效率、保证了服务质量稳定,但远未达到有意识、系统性引入项目管理的程度。今后将如何发展和探索,值得我们期待。

 

    来源:法律职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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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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