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王甫律师-我辩护 >> 聚焦法治 >> 浏览文章 内容

鄢烈山:“血拆”为何愈演愈烈

  点击:更新:2013/10/24 9:50:47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鄢烈山   

  大家都还记得,三年前,即2010年,江西宜黄县发生被拆迁户自焚的事件。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以致今天“百度百科”有一个专题词条:“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

鄢烈山:“血拆”为何愈演愈烈

 

  从前我很轻蔑怀旧情绪。孔夫子的崇拜“三代”,古希腊人讲的什么“黄金时代”到“黑铁时代”,我想不过是以古非今的想像而已,“从前的好时光”并不存在。

  如今我有点相信这种情绪的合理性了。因为我有时也有这种感觉,比如在拆迁问题上。

  大家都还记得,三年前,即2010年,江西宜黄县发生被拆迁户自焚的事件。这件事当时轰动全国,以致今天“百度百科”有一个专题词条:“9•10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概要是:2010年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凤冈镇发生一起因拆迁引发的自焚事件,三人被烧成重伤,送到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叶忠诚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舆论的密集关注下,9月17日,率队拆迁的常务副县长被免职。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传部发布新闻称,宜黄县委书记邱建国、县长苏建国被免职。

  再往前三年,2007年3月下旬,重庆市九龙坡区正升百老汇二期工地现场,“钉子户”杨家坪鹤兴路17号的主人杨武夫妇在他家的“孤岛”上坚守,引起中外舆论的关注。这个被称为“史上最牛钉子户”的户主出现在窗口,用他那标志性的动作——握紧拳头——大喊:“我要和市长对话!”“我要见(市委书记)汪洋!”7天时间里,络绎不绝的人群在那里守望着他,就像在古罗马竞技场中享受狂欢的观众那样,人群俯视着这个困兽犹斗的角斗士,不时夹杂几声“雄起”欢呼声。最终达成了令杨武吴苹夫妇满意的妥协。

  再往前,在广东,我记得面对群众反对强征强拆,张德江书记宣布关于征地和拆迁的“约法三章”:大致内容,一是按上限标准补偿,二是没有签协议不征不拆,三是补偿款不到位不征不拆。

  你看,这么“回放”,是不是越往前越文明越先进?

  到如今,还等你拿自焚来“要挟政府”?你不同意征,不同意拆,直截了当灭了你!

  请看最近的几起报道:

  据《法制日报》载,辽宁省鞍山市据称为修建市政道路,要将一座占地60余亩的工厂强行拆除,“先拆除,后补偿”;强拆是由公安、城管和手持砍刀、棍棒的社会闲散人员相互配合,这就是明目张胆的“警匪合作”。

  据《南方都市报》10月9日报道,珠海市湾仔中沙街居民卢先生和老伴在家中被人砍伤,卢先生的右手掌被砍下,左手肌腱和神经被砍断。就因为他们不肯搬迁。警方已确认10名砍人者是珠海展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所雇。

  10月10日有报道,湖南邵阳市双清区云水乡砂塘村,81老汉岳汉成,在自家菜地边被钩机铲腿身亡。“家属疑因征地纠纷遭报复,当地官方定性为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协议赔偿58.5万元”。

  ………

  “血拆”的案例每天都在发生,愈演愈烈。为什么?

  这样的惨剧不是没有报道,互联网时代要完全封锁信息做不到了,“苦主”说的根本就是事实,“有图有真相”,网管也不好说人家是造谣吧?

  但是:一来可以不让媒体“炒作”,形不成舆论压力,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二来,这种事一多,人们渐渐就“习惯”了,麻木了——虽然压在心里的不满如洪水在积蓄,一旦溃决很危险,但当下没出事就好。

  问题的根源在于,强征强拆通常是政府支持的,甚至就是政府要干的。

  据10月12日媒体报道,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泰山街道办事处一份文件被曝光,一家七日连锁店,被一家地产开发商觉得碍眼,竟由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由上级以整治环境的名义批复同意强拆。

  这是官商合作,而也有些直接是政府开发项目,比如10月11日发生群体事件的浙江淳安县“白象湾”工地,即是县里要强行推进“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的工程。
有当地政府支持,不仅警察要为强征强拆披挂上阵,检察院、法院也要为之“让路”。


  在邵阳那起钩机铲死老汉的事件中,赔钱就了事了。官方说司机是河南人,与老汉无冤无仇。这个理由能免责吗?打死无冤无仇的打手杀手有的是,只要给足雇用费,这是常识吧。即使这个司机不是被雇用的,难道不该负过失致死人命的刑责吗?

  法律不制裁施暴者,有钱能使鬼推磨,那么恶鬼伤人就是必然的。

  报道说,江西省吉水县八都镇毛家村村支书毛建华,带领数十人将邻村一老太赵某打伤,且要当众将老人裤子脱掉,有人劝阻这样会闹出人命时,毛建华叫嚣,“我不怕坐牢,我准备坐牢”。我是不信这类豪言壮语的,我相信他带人出发前早已有过精细的算计,作过成败得失的风险评估。如果我们的法律真能维护公民的财产和尊严,严惩侵权者,我看暴力事件就会少很多。

  我很怀念“以人为本”、“和谐社会”这些理念,哪怕只是口里念念,那也比不念好,更比动辄用“妨碍公务”、“寻衅滋事”吓阻维权者要好!

  2013/10/15

  原文链接:http://yanlieshan.blog.21ccom.net/?p=89


声明:凡注明来自“我辩护”文章的,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原文链接。本网站作为互联网言论交流平台,所刊发文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返回首页
网友评论:
王甫简介更多>>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经典案例更多>>

报社社长当庭举报市纪委书记2017-04-24

让阳光照进法庭——河北王文军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6-01-15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四)2016-01-10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三)2016-01-08

《重磅》揭密公安“打黑”造案术2016-01-06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2016-01-04

孙某某四亿元盗窃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书2015-12-12

杨金柱:孙某某四亿元盗窃案起诉书2015-12-10

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今二审开庭求判无罪2015-12-05

王甫评论更多>>

王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谈司律不当交往问题2021-03-03

王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谈监狱发明减刑问题2021-03-03

王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谈酒驾碰瓷敲诈问题2021-03-03

王甫就监狱监管手机等违禁品问题接受澎湃新闻采访2021-03-03

律师为谁辩护2019-08-12

最高法未确认赵志红为“呼格案”真凶,疑罪从无原则值得2019-08-02

王甫就被告人无受审能力终止审理向澎湃新闻发表观点2019-07-27

王甫向澎湃新闻评论“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一事2019-07-27

王甫向澎湃新闻就犯罪未遂的累犯问题进行解读2019-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