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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竖一:不要将维护合法权益者逼上“绝路”

  点击:更新:2013/7/23 13:19:24    来源:共识网    作者:罗竖一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笔者罗竖一希望官方不要将维护合法权益者逼上“绝路”,因为官方最基本的职责之一是给民众一条生路,因为这是最大的腐败之一,因为这是严重地丧失民心,而十八大报告讲得非常清楚,如果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也明确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

不要将维护合法权益者逼上“绝路”

 

 

  常言道:“人活百岁,世界难离”。

  然而,据2013年7月22日《河南商报》报道,2013年7月20日18时24分,从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外,山东籍残疾人冀中星在B出口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

  有关新闻表明,目击者称,当天下午6点多,他看到一名坐轮椅的男子手持白色塑料袋在B出口附近喊话。突然间,传来爆炸响,“声音震耳欲聋,有明显的爆炸火光,还能够闻到浓烈的火药味儿”。爆炸导致该男子重伤,另有一名民警受轻微伤。“那个男的多次喊着‘躲远点,我有炸弹’。”首都机场T3航站楼B出口旁一商铺店员称,事发前一个小时左右,她看到一乘轮椅男子出现在航站楼大厅。其间,该男子曾从随身带的布袋中掏出传单,试图向过往到站的旅客散发,但被安保人员阻止。随后,该男子手持白色瓶状物在出口处喊:“我有事说,我有炸弹,躲远点。”但现场并无人员理会。该店员称,当男子引爆炸弹时,出口处旅客很少,该男子还多次提醒过往人员与其保持距离。现场一名保洁人员证实,事发前,也曾听到男子喊“躲远点”。

  由此可见,冀中星是一个富有良知的“自杀”者。换言之,任何一个不戴有色眼镜的人,都不应将冀中星跟网传的诸如厦门BRT公交爆炸嫌犯陈水总之类的报复社会者完全划等号,也不该像《北京青年报》一样地妄加指责——“对其廉价同情,本质是鼓励暴力行为”。

  当然,我们不可否认,冀中星采取的是一种极端方式,世人不宜效仿之。

  然而,7月20日晚11时40分,东莞市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网传冀中星在东莞致伤情况的报告》称,①经调查,冀中星于当日凌晨2时40分在厚街从事摩托车载客,途中因害怕警察查车,与厚街新塘村治安队员发生碰撞,倒地受伤。②冀中星要求新塘村委会赔偿,被法院驳回 ③2009年9月,中央政法委将冀中星的信访诉求转交东莞市办理。考虑到冀中星家庭困难,经市公安局协调,市公安局工作组联合山东当地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冀中星的家中进行走访,并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

  但是,有关新闻显示, 2005年6月28日凌晨3时左右,冀中星骑摩托车搭一乘客去东莞市厚街新塘,途中遇警察巡逻查车,随后,治安队员冲上来用钢管打冀头部。后经医院诊断查明,冀中星腰椎骨折导致完全性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冀中星的哥哥冀中吉说, “出事后的8年,弟弟冀中星像狗一样活着,毫无尊严,毫无希望,他忍了8年,如今做了这种出格的事情,无非是想让别人听他说话,听他叫屈。他太冤了!”

  而且,据2013年7月22日《潇湘晨报》报道,冀中星所在的鄄城县在7月21日晚发布通报称,当日冀中星和其所拉的客人龚涛遭到新塘村治安队队员殴打,致使冀中星脊椎粉碎性骨折、下肢瘫痪。

  何况,依据中国“特殊”的国情,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东莞官方抛出“碰撞”、“倒地受伤”、“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冀中星救助金10万元人民币”之说,其实是把天下人当成了傻子。

  事实正像著名作家、资深媒体人、安徽省池州市作家协会副主席林清平在其新著《禅眼看尘世》一书所讲,“你当天下人都是傻子的时候,其实最傻的人是你自己。你的每一个算计,每一次跳梁,都难免淹没在嘲笑的眼神之中。人家口里不说,实际上是觉得你已经不值得一说,嘲笑和蔑视的眼神就是对一切言行的回答。你就是个假装聪明的白痴,你就是个佯装君子的小丑,有你没你又有谁去在乎呢?”

  不过,当地官方或许不想“白痴”、“小丑”了,反正在无数网民的口诛笔伐中,表示已成立专案组,要对冀中星反映的情况重新全面核查;而且,7月21日,官方微博“广东政法”表态:“重视也要依法,不能牺牲法治。建议法院启动审核程序,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公安彻查起因。”

  其实,放眼当下中华大地,像冀中星这样的被逼上绝路者,或者即将被逼上绝路者,比比皆是。

  譬如,颇受社会关注的“河北宽城百人强征渔场致孕妇流产”、“河北宽城百人强征渔场被指为私企开财路”等事情,尽管包括新华网、人民网等在内的多家媒体已经披露数月,但至今无果,而作为受害人家属的媒体人张彦于2013年7月22日12时通过其腾讯微博呐喊道:“我曾经用真诚和坦率去改变你们,我曾经用信仰去改变你们,我发现自己错了;我曾经用道德规劝你们,我发现自己又错了;我将会按我自己的逻辑进行下去。如果所有的尝试都无法改变你们的时候,我不排除自己会成为第二个冀中星!只是方式和他会不相同!”

  张彦发出这条微博,其实既是无奈之举,又是在注释“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警示。

  诚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张彦就上述恶性事件等而于2013年7月20日公开发出的《致河北省委书记、省长暨省人大负责人书》,最终会得到河北官方的回应,但其会不会像承德官方一样地说要调查然结果却“放鸽子”了呢?——我们暂时不得而知。当然,也不排除当地官方会给受害者及其家属罗织罪名或者戴上其它“大帽子”的可能性。

  又如,近日引起舆论热议的临武县城管“打死”瓜农邓正加,而官方抢尸、威逼早日下葬、威胁邓正加身为公务员的亲属、严令村民谈论邓正加事件等作为,事实上都是典型的将维护合法权益者逼上绝路之举。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归根结底,笔者罗竖一希望官方不要将维护合法权益者逼上“绝路”,因为官方最基本的职责之一是给民众一条生路,因为这是最大的腐败之一,因为这是严重地丧失民心,而十八大报告讲得非常清楚,如果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习近平也明确指出,“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文/罗竖一)

 

  原文链接:http://www.21ccom.net/articles/gsbh/article_2013072288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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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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