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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恭默:厦门公交惨案——道德谴责的贫乏和灵魂忏悔的沉重

  点击:更新:2013/6/15 9:09:11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叶恭默   

  快速找出替罪羊,并尽可能将它和体制或潜在利益方切割,控制家属、幸存者和目击者,对事发地进行真相封锁或信息屏蔽、过滤,发动舆论引导,是维稳体制下标准化的事故处理手段。故此,任何理智正常的人,都必须对官方调查的公信力保持高度警惕,才不至于为舆论引导裹挟和蒙蔽

道德谴责的贫乏和灵魂忏悔的沉重
 

                ——兼致狗娘养的“道德控”和“非暴力控”
 

(6月12日第三次修改版本)
 

 

  一、真相的扑簌迷离

  厦门公交惨案发生后,因忙于俗务,甚少上微博,没有时间深入跟踪案情。但当局公布侦查结果后,对它的破案效率之高和舆论引导手段与以往如此相似,我在腾讯第一时间就表示了深度怀疑。同时有多位厦门网友透露,当局对厦门人第一时间进行了真相封锁,以致发生如此惨烈大案,很多不上网的人厦门人至今还沉浸于宁静祥和的幻觉中。

 

  快速找出替罪羊,并尽可能将它和体制或潜在利益方切割,控制家属、幸存者和目击者,对事发地进行真相封锁或信息屏蔽、过滤,发动舆论引导,是维稳体制下标准化的事故处理手段。故此,任何理智正常的人,都必须对官方调查的公信力保持高度警惕,才不至于为舆论引导裹挟和蒙蔽。
 

  惨案引发群议沸腾,有继续质疑和追问真相者。网络汇集集体智慧,万千网友从各个角度对官方调查结果发起质疑,到本日(6月12日),官方调查报告已经接近厦门渔民弃置于海滩的破渔网了。在很多网友追问真相的同时,依然还有很多人在官方通报的基础上进行抒情、议论和反思。本人对官方调查结果保持高度质疑,因为精力有限,就将做福尔摩斯的重任,交给那些热心而敏锐的网友。因为官方的调查结果,是道德抒情和悲情的上佳素材,由此引发的公共议论,也占据了事件动态的主流。本文姑且顺承煽情和悲情派的事实认定和滥情逻辑,对相关议论中的系列衍生问题展开讨论。假设日后真相得以澄清,也将一如既往,无损于本人在历次公共事件中对衍生问题的阐发价值。
 

  二、体制化套话的恶俗和虚浮
 

  官方侦查结果公布后,于建嵘先生写道:“对厦门访民在公交车纵火死伤数十人事件,我的态度是:其一,强烈谴责任何针对无辜民众的暴力行为;其二,政府应深刻检讨目前民众利益诉求机制,切实进行司法改革,让独立而有权威的司法成为社会的底线。其三,要追究冤假错案的责任人,要给事件伤亡人员关怀;其四,社会应建立上访等特殊人群关爱机制。”
 

  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会用于建嵘先生的第一条来标榜道德和政治正确,或者构筑公共议论中的道德防火墙,以免因为同情嫌疑人而引火烧身。暂且撇开真相问题,就贴论贴,窃以为,对一个不畏死且已死的人来说,这种道德谴责是苍白无力的,也是毫无意义的。于先生第二三点的可行性,在反宪政潮流逆袭的当下,姑且当作一种正当但难以指望的情怀。第四点也许同样温暖人心,但也几乎等同于睁眼说瞎话。在当局的政策、司法等文告系统里,和“应建立上访等特殊人群的关爱机制”相似的官腔无处不在。将上访人员打入另册,归为“特殊人群”,本身是对法治和人性的双重践踏,在实际执行之时,又都落实为“维稳”两个字上,一格五员(即五个部门同时“照顾”一个对象),如影随形,寸步不离,贴身关爱,可谓好话说尽,坏事做绝的典范。至于社会自发的关爱机制,众所周知,凡涉及到民间自组织和资源整合,遭遇维稳系统的强力打压和取缔几成必然,一如无数被戗杀在萌芽状态的底层劳工互助和关爱中心。但我仍然钦佩并乐见民间爱心人士的努力。
 

  虽然于建嵘先生遭到了很多类似“维稳大师”的指控,但在这件事我并不愿意恶猜他的动机,甚至愿意把他的表态和建言当成一种怜恤底层的正当情怀。但对体制化话语——一种围绕权力和当权者为中心的言说模式——的虚浮,在认知上却不能不加以警惕,否则随时沦于一种恶俗的策士腔调国师心态:以为提出一个观点,问题就真的解决了,或者解决在望。然后在这种超然于底层的立场中,欣欣然于自己的洞见和策略,再去攻克下一个世界级难题。而事件本身,也在这种自我暗示中全抛之于脑后了。如果世界上有这么便宜的好事,也许将呈现这样一种荒诞剧:策士国师太多,问题不够用,得不断制造问题才能满足这种彰显智识和情怀优越的巨大市场需求。在这个荒诞、败坏的世道,超然于大众,而不是把自己当成被剥夺和奴役的大众中的一员,只是一种一厢情愿和自欺欺人。
 

  三、“以德治国”的心理操纵术
 

  当局在类似事件中的处置手法和效率,在稍具常识者眼里,通常因为漏洞百出而不免荒唐和荒诞。其实,他们深谙集体意识操纵之术:忽略或控制(删帖、禁言或封号)常识健全的少数群体,着力于对常识蒙昧或残缺的大多数进行心理引导和操控。基本的程序是:最高效地抛出“嫌疑人”,满足大众的真相焦渴,以便让公共议论聚集于一个可控的焦点上。喉舌们自然会识相地拨动从小通过愚民教育根植大众意识的责任辩证法和道德二分法两根弦,让大众沉迷于道德谴责和竞相道德表白的大合唱中,达到模糊、弱化对体制之恶的剖析和谴责的效果。
 

  所谓责任辩证法,简而言之,政府有切实关心民生的一面,但因为社会情况复杂,难以面面俱到,要认清政府的重视和关切是主流,个别现象不可避免,但我们在努力改善,需要假以时日,要辩证的看问题,不要走入片面的偏执。所以当局通常不会直接否认它的治理责任,而是通过连续的、隐蔽的心理暗示,完成对来路可疑的“嫌疑人”的责任转嫁。对它的所谓“间接责任”,先通过营造领导重视和关怀、救灾救难官兵殊死奋力、医护人员大爱忘我、群众团结亲爱的氛围,在一片当局爱民如子、子民感奋同心的气氛中,顺势就把道德高地占领了,把“间接责任”给模糊或冲淡了。
 

  但这并不能完全平息众议和愤懑,还需要通过舆论引导进一步调整这一道德责任的比例,尤其是通过经过精心挑选的亲属、幸存者、和目击者的现身说法,最后将仇恨全部引向嫌疑人,而模糊它不可推卸的制度性责任。在喉舌的一系列心理操纵下,最后官民合谋完成了对事件的主流定性。最终嵌入大众意识深处的嫌疑人将是某个上访的“疯子”,一如成都公交纵火案那个疑点丛丛的嫌疑人。至于真相和细节,随着时间流逝,大众早已遗忘殆尽。当有类似的事件发生,潜意识里的“疯子”形象马上被激活,又跟着喉舌的指挥棒,按上次的套路集体梦游一次。
 

  这么简单的操纵术之所以能得逞,因为对大多数人来说,反正不相信有更独立更权威的第三方调查,将信将疑心理悬空很不踏实,无论是事实的进一步求证,或者道德煽情、法理阐发,都失去了事实凭据,造成公共议论的心理焦虑。官方快速抛出的“嫌疑人”,尽管疑点丛丛,但能作为议论和抒情的凭据,也就聊胜于无。集体无意识下的真相焦渴症得到安抚,大众自会被道德激情引导,沉迷于争先恐后的自我情怀告白和道德表态。这种所谓的反思,在本质上仅仅只是一种自我道德优越感和表达驯服的暗示:我是有道德有底线的顺民,绝对不赞成任何极端的、恐怖的报复社会的行为,我是无害的。群体的心理安慰和安全感,以及基于道德优越感的存在感得以确立。这种自我暗示的心理机制,即使不是虚伪的,就对事件的悲剧性反思而言,也是及表不急里的、肤浅无聊的,对于建立真正的道德共识和守护社会道德底线,我实在看不出有多少实质的增益。谓予不信,过一段甚至过几天,微博上那些受迫害者、走投无路者,照样乏人关注。让大众在公共惨案中陷入集体悲情和道德自纠,再遗忘一切;若是类似吉林大伙和最新的江苏爆炸案,因为“道德责任人”缺位,再大的灾难都很难引起持续的关注和热烈的议论。这几乎就是“以德治国”的精髓,它像一面放大镜,或者哈哈镜,凸显了集体无意识下有情终生的荒诞和可悲。
 

  四、道德谴责的贫乏
 

  顺承道德控对官方调查的盲信,姑且假定纵火嫌疑人是陈水总,那么这个惨案隐喻了这个时代的集体败坏,公权恣意妄为骄横暴虐,民众之间也猜忌、冷漠甚至互害横行。多少被公权伤害的人,在官方程序化救济途径上耗尽心力,遍历刁难、屈辱甚至毒打、黑监狱和劳教,最后走向绝望。他们在社会上也几乎得不到关注和安抚。官方不仅用冷漠和暴力把他们逼向绝望,还不时蓄意在道德上对这个群体进行丑化抹黑,将其归于偏执狂、精神病一类,如于建嵘先生沿用体制化语言所谓的“特殊人群”,以强化维稳恶政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喉舌们的丑化,同时也迎合了民间那些权利意识混沌又特自以为是的道德蠢货的审美偏好,对这样一群所谓“偏执、危险”人群的冷漠、嫌弃、防范,掩盖或抹杀了人类基本的同情和友善。当他们在绝望之际,将所有的冷漠者视为敌人,做出自我毁灭也毁灭他人的极端行为,这样惨烈的个案虽然不是普遍现象,但并不意外。
 

  这起惨案,造就了数十个家庭的悲剧,以及给无数人留下了心理阴影。我不赞同他的选择,也不曾对他有所帮助,更无力给他提供其他选择,所以我并不准备像于建嵘们一样,义正辞严的谴责那个以死控诉者。因为他不是基地组织成员,在自杀式袭击中,自己或者和同伙死了,因还有无数前赴后继的同志者,谴责才有必要。他只是个体行为,一死百事休。他既然敢于选择惨烈的自焚,自然不会在乎身后的控诉和谴责。对一个绝望者来说,毁灭谁都没有根本的差别,如果能因为自己的死,引起社会轰动,无疑是最合乎他按创逻辑构造的“合理性”的行为了。谴责既无法抚平他曾经受到的屈辱和伤害,对其他死难者也起不到任何安慰作用,反而为第一因——骄横冷漠的公权,提供了卸责的遁词。
 

  有人担心,个体行为并不代表个体现象。挥刀向更弱者的事以前有,以后也许将更加层出不穷。在这国,所有因绝望而向社会宣战的人,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生活在一个信息相对封闭的环境里,没有或极少有机会参与公共生活(哪怕是最廉价的替代品微博或网络社区),信息来源的贫瘠,将人孤立化为原子式的存在,所以我不觉得他们相似的行为之间会有很直接或很强的因果关系,所谓效仿也基本无从说起。对于绝望之人,任何事后看似合乎常情常理的分析,其实只指向一个事实:你不愿意承认事实,并试图用早已溃败、荡然无存、徒具尸骸的道德说教,去强化你的愿望,去逆转已经发生的惨祸,这可能吗?名为反思,实则是在用道德教条和愿望去掩盖社会普遍绝望的事实及其根本的制度性原因。
 

  有人诘问谁对那47条无辜的生命负责?若系自燃,公交公司、金龙汽车承担经济责任,质监、安监部门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各级政府承担治理责任。若系纵火,当局承担治理责任并用纳税人的钱安抚家属市恩,而大众是否需要并愿意为日常的冷漠承担道德责任,则基于良心自由各人自由心证。
 

  有人问为何不对嫌疑人追责?姑且再次假定嫌疑人为陈,其人已死无法承担刑责;一穷困潦倒上访户,无家产可资变卖,也无法承担经济责任。至于道德责任,其人已殁,追责并无实际。
 

  仍然有人振振有词地说,假设嫌疑人为陈,为何不允许谴责?如果你认为能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扔上二楼,我完全同意你有这权利。但你要我附和你并帮你进行科学/伦理论证,申请节能专利造福社会。我只能在鉴定意见上写个SB.某些事是正当的,但是无效的,就这么简单。
 

  也有少数论者迁怒于我漠视死难者而严辞凌辱,难不成你们已贴过痛苦流涕照,希望我也效法自证心迹?无论如何追责补救,都无法弥补生命逝去的哀恸。情感和理性之上,还有命运。请让我们接受命运,并愿死者安息,生者坚强。
 

  五、狗娘养的“道德控”和“非暴力控
 

  这个小标题,可能会引发很多读者的愤怒和失望:前面你不是温和理性的在剖析说理么,怎么突然大爆粗口,这不是自损形象引起憎恶么?我想说的是,读者可以忽视我所有的苦口婆心、冗长剖析和哼哼教诲(没错,就是哼哼唧唧的不耐烦而不是如沐春风的谆谆教会),只要记得下面一句话就行了:
 

  在这所多玛之国,并无一个义人,却有那么多人热衷以道德告白自封义人。这也是我在长期的公共互动中积累的印象,所以,他们只配得到这四个字。
 

  在类似的惨案中,总是会掀起关于“道德和法律”、“文化和制度”的讨论或论战。关于道德和法律,主要指涉理性的救济途径被封闭后报复的正当性。关于文化和制度,则指涉一个信仰普遍匮乏导致道德普遍败坏的国度,制度转型何以可能?
 

  再次假设陈水总不是被冤枉和构陷的,他的报复可以看作一个人向这个绝望的世界宣战,后果可以等同于恐怖袭击,当然不具有正当性,这一点无需论证。这也是于建嵘们“强烈谴责任何针对无辜民众的暴力行为”的道德和法理依据,事实虽然还不明朗,但观点本身并没有什么错误。不论什么原因,针对平民进行恐怖袭击的人肯定不应该被称赞,这是基本的道德底线。但问题是,假设有下一个类似的袭击者,我确信,任何道德谴责根本不可能改变他的任何决定。悲哀的是,我们总是陷在双重标准里不能自拔。每天那么多公权力针对无辜平民的暴行,很少能引发关注,而这单惨案,因为它更富有戏剧性和批评几无风险,而使得那么多人义愤填膺。所以比较实际的做法,不是在谴责中标榜自己的道德底线,而是通过关怀那些被剥夺、被凌辱和被侵害的人,让他们不至于在绝望中走向拉人垫背的极端。
 

  有人说,就算我同意你的上述观点,但他为什么不将他的仇恨发泄到那些羞辱他的人身上,或者去杀死烧死砸死那些贪官污吏、爪牙无赖、混混烂仔等等,却要将个人的绝望和仇恨,发泄到无辜的同类身上?这种较为普遍的论调,貌似逻辑合理和道德正当,但其实只是一种冷血和自以为是的看客心理,也是我的小标题要用那四个字的根本原因。
 

  首先,在政府大楼防范得跟鬼子碉楼一样的当下,要进行精确报复,是需要很高的能力的,对很多年老体弱智识匮乏的群体,显然不大可能。其次,当他们遭受凌辱的时候,你漠然视之,甚至报以轻鄙,斥之愚民,当他绝望之时,你却认为他有义务去拉几个贪官爪牙垫背,去达成你你想做但又做不到或根本不敢做的所谓正义愿望。这一如争吃人血馒头的看客,自己冷漠麻木,却寄望他人牺牲改变社会,自己好坐享其成。最后,这些看客,往往又是平日鼓吹非暴力,渲染暴力革命的恐怖性最起劲的那群人。按照非暴力原则,除了以昂起头颅挺起脊梁迎接一切羞辱、伤害和杀戮,任何暴力反击都是不正当的。但在这一类事情上,他们又把本该一以贯之的非暴力原则抛诸脑后了,希望他人以暴力去达成自己隐蔽的正义诉求。这种人格和价值的分裂,令人费解。
 

  对于非暴力,无论是作为原则还是策略,我都是万分赞同的。即使在两军对垒的战场上,它也是部分适用的。如果觉得打得太惨烈,双方能坐下来谈,总比持续的血腥杀戮得寸草不留好嘛。
 

  而且非暴力原则,在概念和策略上,没有任何深奥难懂之处,其可宝贵仅在于践行。公民通过法定或政策性程序寻求救济,通过和平手段表达权利诉求,哪样不是非暴力行动?但当这些践行“非暴力”行动的人们遭到打压、凌辱和迫害时,这些平时歇斯底里鼓噪“非暴力控”的群体,大多数都是漠然视之无动于衷的,连个转发都不屑甚至厌恶的,至少在我的经验里是这样的。
 

  因此,道德控最致命的道德缺陷是,不愿意正视事实,而试图用道德谴责去消灭事实或潜在的事实。再不行,就退回到道德功利算计上试图矫正已经发生的事实的后果:两害相权取其轻,别杀平民,去杀贪官污吏、走狗爪牙和人渣烂仔。从根本上而言,抱持这种事不关己的看客心理,本质上谈不上任何道德。
 

  对非暴力控来说,“非暴力”仅仅只是一个关涉圣雄甘地“受难形象”的政治学审美符号,和可以炫耀道德情怀和政治正确的装饰。和道德控一样,这种“因言称义”的矫饰,只导向伪善和伪行。潜藏在这一群歇斯底里的“道德控”和“非暴力控”骨子里的漠视生命和嗜血基因,还是可以随时被激活。
 

  六、灵魂忏悔的沉重
 

  如前所述,类似事件另一个主导性议题是“文化和制度”,文化又会被直接指涉到信仰上。
 

  张军老师在我的上一个版本里跟帖说:我一直都在推动两件事:第一,反思“若无上帝,孰不可为”;第二,建设底层信仰、道德共识。试想,一个不相信上帝但相信人死如灯灭的人,如果他被这个世界折磨得心灰意冷,并决心在“自我熄灯”之时尽可能多带走几个制造点动静来报复这个令他绝望的世界,他难道不理性吗?单纯谴责有用吗?
 

  请让我先剔除涉及信仰讨论中的一个经典杂音:为何伊斯兰世界盛产针对平民袭击的恐怖分子?
 

  从浅层理解宗教的规训作用,它不外乎惩罚和奖赏:死后下地狱还是上天堂。当然,对一个不相信灵魂不灭的人来说,无疑是对牛弹琴。如果你相信灵魂不灭,生命有涯,而灵魂将在无尽的时空的长河中永恒延续。在世的苦难,总有尽头,但如果灵魂一堕入地狱便是永劫,那么相信敬畏将油然而生。
 

  当代伊斯兰之所以盛产恐怖分子,在于《古兰经》和《先知圣训》鼓励圣战,为圣战殉身者,因蒙真主喜悦,可以享受无尽的美食和七十二处女,这就是奖赏的诱惑和蒙蔽所在。伊斯兰曾为世界贡献了璀璨的文明,但因为禁止诠释经典,文明的发育停滞在时代的进程中,不能内生出现代政治文明的价值观,原教旨主义不能适应社会形态和地缘政治的日趋复杂化,才会给其他文明造成令人恐怖憎恶的印象。而事实上,伊斯兰的圣战传统,并没有大众媒体所渲染的那么夸张,它自有其道义正当性,悲剧在于常被少数极端分子滥用。绝大部分信徒,也比此国人友善诚实得多。经典为极端分子滥用而成蒙蔽、驱使和屠戮的工具,并不是信仰本身出了问题,而是它的解释系统没有发育出个人主义的一套基础框架,因此不能适应现代文明的要求。
 

  基督教同样有圣战传统,但在近代基督教新教世界,为何却避免了恐怖主义盛行?如基督徒曼德所云:“预定论最极致化地强调了上帝的主权从而最极致化地践踏了教权、皇权、政权的权威,个人与上帝之间,除了基督毫无中保,如此最极致化地树立了信仰上的个人主义,并将此个人主义最极致化地实践在政治社会,国家为个人而设,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顺从神而非顺从人”,当政权违背神的旨意,人民有权更迭。”
 

  这就意味着,在神之下,没有任何个人和组织,可以垄断真理。而神的旨意和大能是高深莫测的,除了虔诚地顺服和不断地忏悔,没有任何第二条道路可投机取巧。而佛教、道教的此岸贿赂神明传统,迎合了人性的堕落。佛道盛行的以布施赎罪免罪,一如中世纪的腐败的赎罪券,规训的效果自然大打折扣,尤其是在知识阶层,佛道信仰,常成为放浪不羁的依据。至于儒家杂糅了释道儒和民俗的所谓信仰传统,是个大酱缸,三言两语说不清楚,暂且搁置。
 

  正因为无论出于恐惧还是期待得救,基督教信仰都导向谦卑,伪善在神面前无处遁形,节制和宽恕才成为可能。在这起公交惨案中,也看到了一些“上帝视角”的帖子,它们能予人以认识上的愉悦,但这种自外于人类的洞察,本质上是一种自拟上帝的僭越。
 

  在举世震惊的美国校园屠杀案中,那个韩国凶手也和其他32名受难者一样,被列入悼念名单。其中一块悼念碑上写着“2007年4月16日赵承熙”,旁边放着鲜花和蜡烛,还有一些人留下的纸条:“希望你知道我并没有太生你的气,不憎恨你。你没有得到任何帮助和安慰,对此我感到非常心痛。所有的爱都包含在这里。劳拉” ,“赵,你大大低估了我们的力量、勇气与关爱。你已伤了我们的心,但你并未伤了我们的灵魂。我们变得比从前更坚强更骄傲。我从未如此因身为维吉尼亚理工学生而感到骄傲。最后,爱,是永远流传的。艾琳”。这就是基督徒的谦卑、宽恕和爱。
 

  如此将要进入到另一个问题,信仰和政治制度的互相作用。简而言之,文化作为一个社会生活形态的总和,它本身就包含了制度。而政治制度在文化形态里,是属于刚性最大的梁柱。好的制度,形塑美好的文化;坏的制度,则败坏和摧残文化。一个文化形态,一旦被政治制度框定,就会形成路径依赖。比如极权制度通过系统地破坏个人的生存环境和私人生活,强制地扭曲人的生活、工作形态和心境,使之无法呈现其正常的道德生活。如果这样的状况长期化,它就能够制造出无数可以污化抹黑反抗者、受害者的机会和把柄,进而反过来把极权迫害合理化。所以说,自由是普遍道德完善的前提,而信仰是改变邪恶制度获得自由的根本驱动力。但制度的改变,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众志成城的信念、集体的智慧和普遍的勇气,相信这无需论证,暂且略过。
 

  再回到公交惨案上,前面已经论述了道德谴责的苍白和贫乏,面对普遍的不公和苦难,我们将何以自处?真实的美国的民权运动,并不像文艺青年们鼓吹的那样是一场非暴力的田园牧歌,它充满了骚乱、暴力甚至恐怖行为。但肯尼迪总统却指出,这是一场白人的道德危机,警告若不消灭对黑人的不公正制度,民权运动的领导权,将由负责任的人手中转移到仇恨和暴力的制造者手中。随后,国会通过了民权立法计划。美国的平权运动,如其说是一场黑人的解放运动,毋宁说是垄断了绝大部分资源的白人的道德自救和信仰净化运动。
 

  揆诸当下,生活大体温饱富足的小资和中产,是否该以嫌弃的眼光对待饱受剥夺和凌辱的同胞呢?是否会将每一件苦难和不公,当成自我道德救赎和灵魂净化的机会呢?
 

  七、结语
 

  惨案震惊了社会,也隐喻了极权之下的道德困境,或许近日会掀起一场广泛参与而又短暂的“道德救赎”运动,但稍后又为更惊悚的事件遮蔽和遗忘,大众曾经被刺痛的心,又复归麻木和冷漠。
 

  同乘一车,一人绝望,全体遭殃,请不要再对他人的苦难视若无睹无动于衷。作为道德表白,说来容易,但行来太难,尤其是将悲悯和关怀,内化为自己的良知火苗,恒久地烛照、温暖弱势者、走投无路者。若没有深入灵魂的沉痛忏悔,事件退烧后,虚无的依然虚无,该享乐的依然享乐,戏谑的依然戏谑,遍地的苦难暴虐还是乏人关注。
 

  绝大多数人,无法自外于国族的共同命运,灵魂的反思和忏悔固然必要,以休戚与共、守望相助、众志成城之心,随时随地尽一己微力,遏制公权的骄横暴虐,更为必要,因这才是免于普遍互害,让人回归有尊严的生活的根本解决之道。
 

  PS:
 

  1.本来想再引入自然法,对人性和制度的关系进行一些剖析,但一天写7000多字,有点累了,下次再说吧。
 

  2.微博三年,被贴了不少标签,既有师友同道的赞誉,也有论敌与之相应的诋毁。我唯一愿领受的标签是:专注的思考者,和真诚的思辨引导者。将自己定位为一个致力于澄清公共议论中的混乱的思考者,无关国族前途命运和大节大义,不能点燃激情和希望,标签虽然琐碎,大众仍然吝于馈赠,那就自己贴。其他标签,饱含朋友厚意深情,但与真实的我多有出入,都是浮云。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fb36e40101eu9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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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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