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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 一个打黑案件背后的黑恶与恐怖

  点击:更新:2015/12/3 13:34:55    来源:转载    作者:周泽   

  当我在法庭上将有前述对话内容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宣读出示,并提出谷任冬就是被衡阳公安和谢家收买的“污点证人”的合理怀疑后,付忠群一度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向我表示感谢,说我出示的证据还了他清白。(11月26日的见面中,付忠群透露,他一直被人怀疑是谢家收买来作为“污点证人”指证、陷害周家的人,其家人为此背负了沉重的包袱。)

    周氏家族案宣判前一天的2015年11月26日,被无辜牵扯进所谓周氏家族案一同遭遇黑打的同案被告人付忠群,找到我,向我表示感谢,还给我送了礼物,说我在周氏家族案庭审中为他们这些含冤的人说了公道话。

 

    付忠群是一位村干部。耒阳市曾发生过一起为争夺河沙资源引发的聚众斗殴事件,聚众斗殴的梁志刚、李万春双方互有伤亡。案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司法调查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该起聚众斗殴事件与所谓周氏家族的周方毅、周跃飞、周梓奇、蒋方林等人有关。而付忠群也仅仅是在斗殴事件发生后,李万春一方受伤的罗泽义住院需要费用,其见义勇为给借了一万元。结果,衡阳公安在对所谓周氏家族的黑打中,把该起聚众斗殴事件强行嫁接到周氏家族身上,编造出了周氏家族的周方毅、周跃飞、蒋方林与付忠群等多人策划并组织实施了这起聚众斗殴事件。衡阳中院经过几十天的庭审,虽然把还被指控有其他犯罪、不影响法院以其他“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定罪的周方毅、周跃飞及其他部分被告人从这起聚众斗殴事件中摘了出来,但对只被指控有这一起“犯罪事实”、去掉就无法定罪的付忠群,却仍以聚众斗殴犯罪给判了刑。

 

    衡阳市公安局个别领导曾与跟周家有矛盾的、早被公安司法机关打掉的“黑社会”头领谢冬根商议、策划,对所谓周氏家族进行黑打时,准备收买付忠群作为“污点证人”来来配合对周家进行黑打。衡阳市公安局副局长谢先进,一次去提审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黑社会”头领谢冬根时,曾与谢冬根有过这样一段对话———

 

    “(谢先进)问:还有一个事,你能不能在他们中间收买一个人,为我们服务,便于我们开展工作?

 

    (谢冬根)答:我可以考虑一下,只是担心案子不成功,有安全隐患。

 

    问:能够选择一个人转作污点证人,可以方便掌握动向,你去考虑一下?

 

    答:好的。

 

    问:付忠群能够拉拢过来当然好,但千万要防止他来探你的底。

 

    答:我知道。”

 

    不知衡阳公安及谢冬根后来为何没有把付忠群“拉拢过来”,而由另一个叫谷任冬的充当了“污点证人”,捏造了大量所谓周氏家族罪大恶极的“黑”材料。(见附件《起底谷任冬》)

 

    在周氏家族案庭审中,付忠群为自己作了无罪辩解,并揭露了其被衡阳公安非法外提审讯,通过吊(挂包)、打等手段刑讯逼供,迫使其承认自己是所谓周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指证周家在当地如何如何的“黑”,并“承认”与周跃飞、周方毅等人商议、策划沙场聚众斗殴事件。

 

    当我在法庭上将有前述对话内容的询问笔录作为证据宣读出示,并提出谷任冬就是被衡阳公安和谢家收买的“污点证人”的合理怀疑后,付忠群一度在法庭上情绪激动地向我表示感谢,说我出示的证据还了他清白。(11月26日的见面中,付忠群透露,他一直被人怀疑是谢家收买来作为“污点证人”指证、陷害周家的人,其家人为此背负了沉重的包袱。)

 

    虽然付忠群辩护人、衡阳市的一位很资深的律师(衡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为其作了无罪辩护,参与本案辩护的众多律师也认为付忠群、谢申文、蒋连根等诸多被告人,是完全无罪的,但其最后仍被定罪!

 

    基于对本案两个多月开庭的倾情投入对公平正义的追寻,基于一个含冤的被告人当庭对我表达的谢意,及庭后专门找到我致谢,我在宣判后曾微信告知付忠群,一定要上诉。我今天(12月2日),我又专门给付忠群打了电话,告诉他不要忘了上诉期限;如果二审需要律师帮助,我可以给他介绍。在电话中,付忠群无奈地对我说:在法院送达判决时,他已经提出要上诉的,后来包括其在耒阳法院工作的亲戚在内的很多人来做他的工作,他又撤回了上诉;很多话,他现在不好说;他因为卷入本案,损失已经很惨重,不想再遭受损失了!我闻言泪奔。

 

    在周氏家族案开庭时,虽然我是第一被告人周方毅的辩护人,但出于律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的职责,我还是提醒法庭,本案包括付忠群、蒋连根等很多人都是完全无罪的。没想到法院最后对本案所有被告人全部定罪,虽然很多人是实报实销!这样的案件,这样的判决,让人绝望!

 

    警惕啊!有些案件,所谓的司法,已经完全沦为司法机关的有组织犯罪!

     

                               周泽于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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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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