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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甘雪:残酷“游戏”——衡阳周氏家族案旁听记(二十四)

  点击:更新:2015/5/21 10:59:04    来源:转载    作者:梁甘雪   

  周友根对此怒不可遏:“他们说我给曹小军开什么房,那个房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宾馆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还有我的孩子生病,我是从周跃飞那里借了钱,第一次借了五千还是八千,记不得了,但是我还了。第二次我女儿生病,借了五万块,没还,是因为我被抓进来了。还有,我那个钱,你可以去银行查一下我欠了多少钱。如果周跃飞是我大哥,我会欠那么多钱吗!?我为什么会欠钱!?因为我孩子生病用了几十万,我只能贷款还给人家。”

    一、残酷“游戏”

 

    这几天,让我觉得最揪心的,是被告人吴巨龙的庭上陈述。他就因为到周后会家砸了一点东西,莫名其妙被控是周友根的小弟、涉黑组织积极参加者,19岁入狱,迄今被羁押31个月,侦查阶段遭受严刑逼供,牙齿被打掉两颗。

  

    我就只能这样眼睁睁看着他在庭审过程中,一点一点走到崩溃边缘。

 

    “我只想看一下,现在这个游戏怎么玩下去,玩不下去了,判我无期或者死刑我都认了!”今天,他自暴自弃的说。

 

    早上,公诉人举出了一系列证据,证明周方毅、周跃飞、蒋方林和周梓奇四人各自的资产状况,还意图证明大哥给小弟们各种经济上的照顾。各被告人纷纷表达了自己对所谓经济特征证据的愤懑。

 

    周方毅说:“我的资金来源包括我的股份拥有,绝对合法。刚刚说我招兵买马,我2000年出事后就到广东逃难,我公司里现在有一千多人,难道我有一千多个小弟?这里说我叔叔给钱让我去招兵买马,周青华事件后我逃到外面,谁给过我一分钱?我在外面做小工、卖菜,难道我的工资是他们给的?纯粹是诬蔑我!周青华事件给钱的事,给他们(帮忙砍人者)的钱是我自己在商店的钱,我只给了杨中永两千块。我上次坐牢我还恨他们,我要砍的人没砍到。谢满成出事,我给他钱买衣服,是我姑奶奶过世的遗言。谢满成出狱我给他买衣服,自己的亲戚坐牢坐了十几年出狱给他买衣服,我相信每个人都会做吧?如果这样都涉黑,那涉黑的人太多了吧?”

 

    周友根对此怒不可遏:“他们说我给曹小军开什么房,那个房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宾馆在什么地方我也不知道。…还有我的孩子生病,我是从周跃飞那里借了钱,第一次借了五千还是八千,记不得了,但是我还了。第二次我女儿生病,借了五万块,没还,是因为我被抓进来了。还有,我那个钱,你可以去银行查一下我欠了多少钱。如果周跃飞是我大哥,我会欠那么多钱吗!?我为什么会欠钱!?因为我孩子生病用了几十万,我只能贷款还给人家。”

 

    李万秋也喊冤不已:“我坐牢到2011年才出来,我根本不认识这些人。说我涉黑,说我是周友根的小弟,我既然是他的小弟,那我2012年父母去世,按起诉书说的,小弟有红白喜事,他们要去捧场啦!你问他们每一个人,去过我家没有,在我家上过一分钱人情没有。我现在父母双亡,我老婆生的小孩我都没抱过一下,他们现在生活非常艰难,连生活着落都没有。我现在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什么都没有了!他们到底凭什么依据起诉我的,我到现在都不明白。”

 

    而可怜的吴巨龙则向审判长公诉人求助。他说:“审判长公诉人,看守所民警威胁我,我出来的时候,他说‘你就是吴巨龙?我记住你了’。我现在人都快崩溃了。我都不知道我犯了什么罪,天天回看守所加班到三四点,一天干四五天的活,我庭都不想开了!如果办案单位要搞死我,我就死了算了,反正都要坐牢。我不想连累我的管教,到时候他们要把他罢职的。我要求转所。……说我收了周友根的钱,那是打出来的。我才19岁就坐牢了,到现在只有我妈妈来看过我,我爸对我已经恨之入骨了。你们想一下!!!我只想看一下,现在这个游戏怎么玩下去,玩不下去了,判我无期或者死刑我都认了。我跟这个案件没有任何关系,把我抓进来了,我每天晚上睡觉都睡不着,我都在想我怎么那么倒霉。我的辩护人上午在下午就不在了,今天在明天就不在了,我都不知道怎么辩护了。”

 

    二、公安机关的“掠夺”

 

    周泽律师发表的部分质证意见为:

   

    1、合法性问题。从公诉人举示的第一组证据来看,涉及到周方毅、周梓奇、周跃飞诸多财产的情况。对这些财产,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没有一分能证明是通过违法犯罪手段获取的,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些财产与哪一宗具体犯罪有关。但这些合法财产就被办案机关查封扣押冻结了,违反刑诉法规定。因此,这组证据不但不能支持举证证明目的,恰恰能证明侦查机关违法办案。

 

    2、公诉人举示的证言都叫做讯问笔录,都是在看守所提取的,表明证人被侦查机关采取非法关押方式取证,因此不具合法性。而在案的各位被告人当庭陈述供述是外提审讯、刑讯形成的,因此供述本身是不合法的。

 

    3、关于真实性。各被告人当庭明确指出他们的这些供述、以及有关证言的不真实性。本案很多证人的所谓证言,在被关押方式获取证言情况下,其供述真实性存疑。

 

    4、关联性与证明力问题。公诉人举示的第一组证据涉及到四位被告人(蒋方林是同案被告人),而没有提到其他被告人的财产情况。而四位被告人合法取得的财产,没有将这些财产用于支持违法犯罪活动,没有用于组织的生存和发展,与起诉毫无关联。公诉人举示的所谓周氏家族四位成员的财产,以及其他被告人的财产,与本案无关。不能因为办案机关把他们诬合在一块、公诉人指控,就把他们的钱都作为经济实力的体现来指控,有钱不是罪过。本案确实存在个别被告人给过钱的情况,但这是正常的社会人情和社会伦理问题。

 

    他特别讲到:“周方毅讲到,他被扣押的大量财产,卷宗没有体现,包括他被扣的现金、字画,卷宗材料里都没有体现。从公安机关扣押的被告人这么多财产,辩护人就很不理解,侦查机关扣押这些财产干什么,这些财产明明与犯罪无关,这明明就是掠夺嘛!”

 

    刘金滨律师也提出:“公诉方出示的本组证据,我想问一下公诉方,是否有查封扣押财产的法律文书?只有扣押清单是不行的,还要有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只有扣押清单就把财产拿来质证,没有解决程序问题。那么根据在卷证据,这些财产的扣押手续都是非法的,首先应当解决这个问题。

 

    另外,公诉人举证的被告人间的经济关系,一部分是办案机关编造出来的虚假证据,第二部分是真实的经济关系,例如借钱治病,都是人之常情,公诉方把这些友爱互助的行为作为涉黑行为指控,岂不是非常荒唐?对于扣押蒋方林的现金两百万,在卷证据已经证实这是蒋方林被诈骗的两百万,为什么不退还?扣押的两百万也没有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笔录。周方毅刚才讲到他被抓时有十几万现金、手表、字画,还有现金,难道是小数字?但公诉人所举证据为什么没有?我们必须追问这个问题。

 

    我相信公诉方的水平也是非常高的,也一定注意了这个问题,那么公安机关把这些巨额财产放到哪里去了?难道这不是公诉方要解决的问题?周梓奇被抓时身上的两万块现金,清单里面没有,到哪儿去了?周跃鹏在卷宗里显示,被六次共扣139万现金,他没有被起诉,现在有没有退还?需要公诉方去监督落实。扣押周方毅50万的清单都没有公章,谢申文被扣8万,是否退还?没有扣押清单也没有笔录。我的观点不针对某一个公诉人,我是觉得检察机关你就是有义务把这些事情处理好。“

 

    王兴律师则调侃道:“感谢公安局,官员财产没公开,被告人的财产公开了。“

 

    三、被抢资源的“黑社会”

 

    下午,公诉人举证证明所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基层选举、安插多人做村干部,并抢夺当地资源、进行行业垄断。

 

    被告人的质证就说得很好。

 

    周方毅说:“抢资源,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跟谁抢过。我的煤矿有过一次被人穿矿,我也跟专案组说了,耒阳、永兴、郴州以下几个煤炭局都去井下核实过,我的煤炭被人挖了几万吨资源。如果我是老大,我的资源被挖走了,一分钱赔偿都没有,这怎么是抢占资源?这里说选举,这些事我今天才听说,但是我也在想,为什么陈志兵蒋炳威(被控周氏家族操纵选举推举称村干部的两人)没有进来?乡领导怎么不抓他?难道当领导的都是瞎子,不知道?我们周氏家族可以一手遮天?不可能吧?“

 

    周跃飞:“刚才公诉人读了一些笔录。这些笔录本身是不真实的。从控制村干部这一块。当时可能办案民警对选举法不了解,如果公诉人和法院去查,就不存在这些证言了。村干部的选举,是每个老百姓在家里投票的,怎么会有个主席台?这个首先就不真实。另外,说我们指使手下的人去打老百姓,去要别人投票,这也不真实,因为投票是由乡里面派干部到各个村,在村里提着票箱发给老百姓,投进去是封住的,你去打他他怎么会投你?如果要打,肯定是乡干部让他们去打的。也不存在打了他就投你,因为票是不让你看的,是封住的。所以我们的口供不属实,证人证言也不属实。“

 

    吴巨龙则完全哭笑不得了:“尊敬的审判长,我今天才清楚我为什么被扯到涉黑里面来。第一件事是因为周友根的一份口供,我96年就知道开拖拉机我是个天才!我家是洞井村的,我离他家有一条河,我三岁就能从这个流爬到那个流去开拖拉机,还去参加黑社会组织。我今天才听明白我为什么参加这个组织的,到底是谁把我拉进来的。三岁开拖拉机。审判长你想一下,有没有人三岁开拖拉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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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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