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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甘雪:“霸道”法庭——衡阳周氏家族案旁听记(十五)

  点击:更新:2015/5/11 10:24:56    来源:转载    作者:梁甘雪   

  游飞翥律师:“我不服,就算只有几分钟我也不服,我知道法庭在赶时间。我希望控辩审三方都秉着对法庭负责任的态度,不要进行这种强烈对抗,我只是提出合理的请求,请求将证据提供到我的手上,如果证据清单提前给我,我就早就做好提纲了。但是法庭觉得我们的要求不合理。现在当事人一个都没有看到证据,他们怎么质证?“

    一、“正常”即“不正常”

 

    上午继续进行对其他被告人的排非调查程序。

 

    以下是周友根的辩护人刘金滨律师的部分举证、质证意见:

 

    1、公安机关对周友根的九次讯问录音录像,存在以下问题:均无制作人的说明,无时间、地点、讯问人员,无开始和结尾,只有画面没有声音,存在被剪辑可能,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且多份录像显示,公安机关在刚开始向周出示证件时,电脑屏幕上已经打满了字,也就是说笔录是事先打好了的。

 

    2、辩护人手上仅有的看守所日志复印件,其中一页记录有两天周友根和周武文同时被提外审未归。这说明两人两天一夜被提外审,没有回到看守所。结合周武文已经因刑讯逼供的伤痕照片的证据及口供被排除的事实,也可以说明周友根是被进行了非法外提和刑讯逼供,并且在周友根的所有笔录中,没有这两天的笔录。在日志复印件中,同时还体现出梁德华两次三天被提外审、没有回看守所,周跃飞连续10天没有回看守所这样的记录。这仅仅是在一个看守所偶然获得的日志的记载。那么在其他看守所日志的记载,可想而知,这也就是为什么辩护人多次申请调取,却始终不能获得看守所日志的原因。

 

    3、昨天下午蒋荣华当庭陈述他在白沙洲被刑讯时,听到周友根等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这些喊叫声恰恰能说明这些嫌疑人残酷的遭到刑讯的证据。谢满成4月15日在法庭陈述自己被提到白沙洲刑讯时,看到周友根、周梓奇被挂在那里哭。这是专案组的人为了让谢满成感受刑讯逼供的威力而带谢满成到其他被刑讯人的审讯室去观看他们的惨状,谢满成才看到了这一景象。

 

    4、专案组对案说明已经很清晰的体现出专案组非法外提,因为对案无法律依据,且周友根从来没有对案,提出去就是刑讯逼供。且专案组成员说明里面称提周友根出所对案,但对案的时间中间有一整个晚上。那周友根晚上是否也在对案,住在什么地方,都是很明显的问题。说对案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5、在押人员出所体检表虽显示结果正常,但是没有记录时间,这个表是出所时的体检,说明了外提事实。周友根的健康检查登记表上面体表状况没有写,体温等多栏空白,没有落款时间,这说明医生不愿意违背事实,编造周友根身体状况正常。周友根的一周健康跟踪检查表显示,连续七天周友根手脚皮肤均有破损,正好与其所说的外提审讯时间是吻合的。

 

    办案人员出具说周友根有自残自伤的动机,而且戴着手铐脚镣,所以造成手脚皮肤破损。但是说明只是说他走路缓慢,没有说他有手腕动作,所以没有对手伤进行解释,对说明的真实性,辩护人表示怀疑。

 

    在对办案人员对周友根的伤情说明进行质证时,辩护人征得审判长的同意,向周友根发问。

 

    周友根说:“他们撒谎的,他是当时提我和蒋荣华,提到戒毒所旁边,从那里搞了我几天几夜。”

 

    辩护人继续质证说:“关于公诉人举证的证明周友根在各个看守所显示体检正常的证据,辩护人要做特别说明。因为周武文他在看守所日志上显示是跟周友根一起被外提,周武文因为手腕有严重伤残的痕迹和照片,他的口供被排除了,但是他的体检表上也显示他是没有外伤是正常的。也就是说,周友根那些显示正常和没有外伤的体检表都是虚假的,并且是没有医生签字的。周武文如此严重的外伤都被记录为没有外伤没有伤痕,周友根曾经因不堪忍受刑讯逼供,挣断两副手铐,他怎么可能没有外伤没有伤痕?”

 

    二、惊人一致的陈述

 

    到今天下午为止,除了周跃飞以外的二十余名被告人的排非调查程序已全部结束。

 

    令人非常诧异的是,在公诉人举出被告人的体检材料时,所有的被告人都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激愤,他们的说法高度一致:他们从来没有体检过!

 

    被告人付忠群说:“我一进看守所就被提外审了。那一次我被打掉了牙齿,他给我一拳打掉了,我就捡起来带着。然后我就被带到洞口去了,关于那个体检表,我没有体检。”

 

    谭树笔说:“提外审回来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检查,提外审他们打的都不是明伤,都是暗伤,而且他们不是下午提出去的,是上午九点多钟把我提到提外审的地方,晚上十一点多钟才回来,看守所根本就没有人过问、出警察了。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又不能找医生,我半个月都不敢做声,都不敢跟人家说我是什么情况。”

 

    谢申文、李万秋、曹小军也说从来没有被体检过。

 

    谷任德说的情况尤为严重。他说:“我进去从来就没体检过,后面办案人员说我有结核,到医院给我拿了药。我吃了那个药,没到一个星期手就抬不了了,脚就走不动了。”

 

    谷任德的辩护人说:“他们外提的时候,不让谷任德吃饭,甚至让他吃屎,还用湿布条绑在他的手上吊起来,在他背上或胸口垫书打。而办案单位所谓的对案说明,因何对案,对什么案,有没有必要对案,在什么时间地点,为什么没对到案,都没有说,就简单一句‘出去对案没对到案’,根本不能解释。结核病病情资料只有一部分资料,没有入院出院记录,没有病历,没有相应的检查材料,不具有全面性。”

 

    后面还有多名被告人也陈述了自己多次转所,从未体检的情况。

 

    年龄最小的吴巨龙说:“当时我的牙齿被打掉,办案民警把我送回看守所,威胁我的管教段文辉说,如果他给我作证,立马革职。他们说,我现在这个样子,他们承担百分之三十,我要承担百分之七十。他们还说要给我买东西,买牙膏。我说我不用了,我从十九岁进来,吃了多少苦头,受到这样的打击,谁能体会一下。就是因为受到了这样的恐吓,所以公诉人来问我的时候我才没有敢说实话。”

 

    三、来自公诉人的又一“助攻“

 

    下午四点多左右,开始进行证人证言的排非调查程序。

 

    辩护人提出的部分意见为:

 

    1、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本身。对于证人应当采取询问而非讯问方式,而且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向证人进行询问应当是在法律规定的场所。但是辩护人申请排除的证言,大多取证地点均在看守所。也就是说证人是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在失去自由的情况下被讯问的。

 

    2、有好几名证人被专案组长时间羁押,证言是在几个看守所形成的,也能证明证人是被采取转所的方式进行讯问,不能排除合理怀疑。针对以上几名证人,讯问时也没有全程录音录像。

 

    3、不认可证人的证人身份,因为这些证人证言在本案中的形式都是讯问笔录,如何转化成证人证言,没有法律依据。

 

    4、既然笔录形成时,这些人都是犯罪嫌疑人,那么讯问需要提讯证,但是除了谷某某外,没有其他人的提讯证,所以讯问程序不合法。

 

    5、证人周某某是政协委员,但是卷宗没有相关机关在提讯周某某时,有履行相应法律程序的证据。

 

    6、这些证据本身都没有侦查人员在落款上进行签名,没有一份有,不符合制作证据的方法,辩护人有理由怀疑取证方式不合法。

 

    王兴律师还特别提出:“针对周某某的笔录,公诉人刚才明确说,这份笔录客观真实合法,那么这份笔录第二页是这么写的,请法庭记录:‘问:公安机关讯问你时是否有违法行为?答:有,他们打了我,还吊了我,是在提审时打的。’我相信公诉人当庭说周某某的笔录合法,是因为调查确认了,请法庭注意。既然周某某被打、被刑讯逼供过,那么他的笔录就是在心理强制下做出的,哪怕它是真实的,它也不是合法的。”

 

    四、“霸道”法庭

 

    蒋荣华的辩护人游飞翥律师在对公诉人所举证据质证时,提出:“关于双方的举证,不管是控方还是辩方,都应当将举证目录交给对方、提交法庭。但是今天公诉人又没有给。像这种举证方式,不利于法庭审理。今天我还是得看证据原件一一质证。辩护人有权利要求公诉人提供原件便于法庭质证,我要求公诉人提供原件进行辨认。“

 

    审判长说:“庭前已经给你们辩护人复制原件了,辩护人你要服从法庭,现在我只给你十分钟发表质证意见!“

 

    “因为有一百多本卷,我不可能今天都带回来了,我想请控方提供哪怕是复印件给我,我可能五分钟就可以质证完了。质证我肯定需要看证据啊,要不我能不能明天过来再说?“

 

    “不允许!“审判长大喊。周泽律师要求发言,审判长不准许。

 

    周泽律师于是说:“审判长是在以辩护人的辩护权胁迫辩护人,是不合理的。“

 

    审判长对其予以警告,让游飞翥律师注意时间,还有三分钟让其质证。

 

    游飞翥律师:“我不服,就算只有几分钟我也不服,我知道法庭在赶时间。我希望控辩审三方都秉着对法庭负责任的态度,不要进行这种强烈对抗,我只是提出合理的请求,请求将证据提供到我的手上,如果证据清单提前给我,我就早就做好提纲了。但是法庭觉得我们的要求不合理。现在当事人一个都没有看到证据,他们怎么质证?“

 

    审判长宣布十分钟时间到,不允许游律师继续发言,法槌一敲,宣布休庭。辩护人们只得匆匆跑到庭后与审判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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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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