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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旁听潘立新案的几点说明

  点击:更新:2013/1/24 12:14:48    来源:我辩护    作者:王甫   

  尤其对不住各位的是,因工作太过忙碌,已无时间与各位短信、邮件、微博私信交流,敬请谅解

  1月23日凌晨我发文邀请社会各界旁听潘立新案后,众多关注该案的朋友发来短信、微博私信和邮件要求旁听。

  在要求旁听的朋友里,有大学老师、学生、公务员、律师、农民、媒体记者,也有刑满释放的公民,辽宁社会各界及诸多律师同仁也表示届时旁听此案。在此,向各位一并致谢!

  由于旁听席有限,也为了给辽宁朋友留下位置,我向20位沈阳以外的朋友用手机短信、微博私信、电子邮件发出了正式邀请。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因尚未就公开姓名、职业和居住地达成一致,目前暂不公布旁听人员名单,待各位在沈阳聚齐、征求意见后,在庭审前或庭审结束当天公布。

  二、很多人问及是否需要领取旁听证,之前我已就旁听问题与本案主审法官进行过沟通,法官表示,有身份证即可;且本案进入二审至今,已感受到沈阳中院使本案回归公开、公正的努力,所以,各位前来旁听的朋友不必担心是否能够进入法庭的问题。

  三、沈阳以外朋友的往返路费,烦请先自行垫支,住宿统一安排,庭审结束后,我会将路费通过银行逐一汇给各位。

  尤其对不住各位的是,因工作太过忙碌,已无时间与各位短信、邮件、微博私信交流,敬请谅解!

  谢谢各位!欢迎各位!沈阳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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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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