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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河:周文斌案宣判前夜,法院院长狱中探访

  点击:更新:2015/12/27 11:22:56    来源:转载    作者:苏州河   

  在写给律师的信中,周文斌最后写道:“士可杀,不可辱,我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大学教授,我将决不屈服,我要为自己、家庭和南昌大学的荣誉抗争到底!我坚信中国司法公正的阳光终将照耀江西这片革命老区!”

苏州河:周文斌案宣判前夜,法院院长狱中探访

(周文斌手迹)

    周文斌手书:宣判前夕,提前获知判决结果的周文斌在看守所悲愤地写下了“士可杀,不可辱”,表达了其抗争到底的决心。

    法院院长狱中探访,跟周文斌说了什么?

    历时近两年的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案,在走完了庭审、推倒重来、重新审理的所有过程之后,即将于2015年12月29日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尽管此案在庭审中,相继曝出了被告人周文斌痛陈刑讯逼供过程、证人出庭证明行贿不存在、检察院提交的转账凭证作假、行贿时的地点“丹凤轩”、“老树咖啡”不存在等种种证据丑闻,但没人相信,即将到来的宣判会是一个无罪判决。

    风暴中的核心人物,被告人周文斌,依然被羁押于南昌城西郊的南昌市第一看守所,静静等待着命运的敲门声。

    12月25日,是个星期五,也是西方的圣诞节,周文斌等来的是民进南昌市委会主委、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绍木的探访。谭绍木送来的不是圣诞礼物,而是一些让周文斌悲愤莫名的消息。

    据周文斌描述,这位刑法学博士院长向他表示自己“人微言轻”。谈话中,谭绍木一度在另一名法官暂时离开时,与周文斌进行了交谈。

    当天下午,周文斌的辩护律师前往看守所履行宣判前的最后一次会见时,南昌中院还有一名法官在与周文斌进行庭审笔录核实。但是这位法官并非是合议庭成员,也不是书记员。庭审早已结束,案件即将宣判,庭审笔录却还未经周文斌核对签字,这也是周文斌案的蹊跷所在。

    核对完毕后,辩护律师开始会见,周文斌随即表示,通过与法官的交谈,他已经知道了案件的结果:受贿、挪用公款两个罪名均被认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即将到来的宣判结果,周文斌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对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这样的重判结果,还是有些出乎意料。“我知道之前准备给我判更重——死缓,律师介入辩护、媒体将真相披露之后,现在仍然要判我无期,但我是被冤的啊。”

    周文斌回忆说,他不知道宣判会来得这么快,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时候法院还要来提审他。他说,很多虚假的证据并未调查核实,就此得出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既是对法律的不负责任,也与当前的刑事政策不合。当天上午,在审判长谭绍木与周文斌的长谈之中,周文斌提到了上述问题。

    据周文斌的辩护律师介绍,庭审之后,法院直到通知宣判,也没有要求律师提供书面的辩护意见。尽管法律并未规定法院一定要辩护律师提交书面辩护词,但往常的惯例是法院一般会在合议前催促辩护律师递交书面辩护词,本案这种情况在司法惯例中甚为罕见。

    这一现象也说明,从某种意义上讲,该案合议时,合议庭成员或审委会成员如果未能充分调阅全部庭审31天的完整录音录像资料,同时又不需要律师提交书面辩护意见,则有可能表明,审判者并不在意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意见。

    不过,无论是漫长还是仓促,种种迹象显示,有关方面已经失去了耐心,急于要在2016年到来之前,了结周文斌案。一切,只等待着29日上午的判决。

    没人知道,将于12月29日,站在南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席上庄严宣读周文斌案一审判决的谭绍木,和12月25日,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探望周文斌的谭绍木,哪一个更加接近于这位学者型法官的真实内心。

    枪口抬高一厘米,是良知对于个体的要求。

    当法治不彰时,不正义的判决,既让审判者——谭绍木这样的司法官员,也让被审判者——周文斌这样的被告人,感到同样的悲怆、煎熬与无奈。

    谁都逃不过历史的审判。

 苏州河:周文斌案宣判前夜,法院院长狱中探访 
法治南昌,还是法治难昌
    周文斌:我将被判无期,但士可杀不可辱!

   “士可杀,不可辱!我将决不屈服,抗争到底。”

    2015年12月25日下午,周文斌在看守所内向前来会见的律师表示,他通过当天与法官的交谈,提前知道了29日的宣判结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对于这样的重判,我不能接受,因为我是冤枉的,这样的假案,他们也敢判啊!”周文斌说,他感谢家人和社会各界对他的案件的关注和支持,感谢律师的辩护。他还表示:虽然判得如此之重,但律师们是顶着巨大的压力,进行了艰难而精彩的辩护,也使得案件的真相被世人知晓。

    他说,作为一名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坚持抗争,宁愿牺牲自由也要保持尊严,是他自己永不后悔的选择。他将继续委托一审两名律师、坚决上诉,为其作二审辩护。

    在一份给辩护律师的信中,周文斌写道:“南昌市中院根据如此明显的诬陷指控,对我进行重判(无期)是完全违背法律规定的。本案二次开庭审理,充分展示了对我构陷的荒唐,程序上也没有排除据以定案的大量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并阻止大部分证人出庭作证,被控方胁迫出庭的胡彪斌的作证,恰好证明了他第一次出庭为我洗脱罪名的证言是正确的。”

    “可见,这是从实体到程序都不公正的判决!”

    另据周文斌自述,此次“第二季”庭审之前,法官曾告知他,希望他在庭审中不要再提纪委对其的刑讯逼供,争取一个好的态度。此后的庭审中,周文斌确实采纳了法官的建议,在庭审中一律不再提“纪委”,代之以“办案单位”。但这样的“良好态度”,并没有导致从轻发落,这让周文斌感到“又一次被骗了”。

    在此前的媒体报道中,周文斌曾在庭审中称,自己被调查缘于原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的报复。

    苏荣,吉林洮南人,曾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13年3月当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2014年6月因涉嫌违纪接受中纪委调查,先后被罢 免和免去全国政协副主席职务和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今年2月,苏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周文斌说,在苏荣主政江西期间,引进了港资医院南昌中寰医院。但该医院亏损严重。苏荣数次打电话给周,要求周让南昌大学收购该医院。周与南昌大学附属医院沟通后,一致认为该医院难以经营,拒绝了苏荣的要求。

    苏荣在调离江西前又提出让南昌大学托管中寰医院,周再次拒绝。苏荣十分不悦,让周辞去南昌大学校长职务,去往江西师范大学或江西财经大学担任党委书记。周文斌说自己可以辞去南昌大学党委书记一职,但希望留任校长。

    周文斌说,苏荣因此要求江西省纪委对其启动调查。2013年3月19日开始,“行贿人”陆续被抓。3月20日,苏荣不再兼任江西省委书记。

    据苏荣落马之后的自述,江西省的副厅级以上干部给他送钱款和贵重物品的人数,多达40多人。而这40多人中,恰恰并不包括周文斌。

    而相继落马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江西原副省长姚木根、江西原省委秘书长赵智勇,都与苏荣案有牵连。

    资料显示,江西原副省长姚木根被指控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302.947472万元。2015年12月18日,姚木根一审被判13年。

    而周文斌同样被检方指控其受贿2200多万元和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周文斌称检察院指控受贿两千多万绝大部分不存在。而“挪用公款”一事,周称系为了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依合同支付的购房预付款,这一行为让广大教职工集体受益,并受到各界好评。

    庭审中,周文斌案又相继曝出了办案机关刑讯逼供、证人出庭证明行贿不存在、检察院提交的作为行贿款来源的转账凭证疑似作假、行贿地点“丹凤轩”、“老树咖啡”在所谓的行贿时间也不存在等种种丑闻,但周文斌仍然难逃“无期徒刑”的重判。

    据周文斌自述,12月25日,在获知即将获判无期时,他曾问法官,为何自己要被判如此之重,法官的回答是:我人微言轻。

    如果按照周文斌案的标准,江西省原副省长姚木根得庆幸自己是被指定管辖到了江西之外的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否则也将获无期的重刑。

    此外,近期宣判的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被认定受贿3900多万元、滥用职权造成5.7亿元损失,也仅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更耐人寻味的是,近期,四川省原政协主席李崇禧受贿一案,也被指定到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端坐在审判席上的法官,正是后来审理周文斌案的审判长谭绍木,李被控受贿一千余万元,却仅被判12年。

    由此看来,对于周文斌案的宣判,也将再次检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量刑尺度和裁判标准。

    在写给律师的信中,周文斌最后写道:“士可杀,不可辱,我作为一名有良知的大学教授,我将决不屈服,我要为自己、家庭和南昌大学的荣誉抗争到底!我坚信中国司法公正的阳光终将照耀江西这片革命老区!”

苏州河:周文斌案宣判前夜,法院院长狱中探访
周文斌案一审第二季审判长谭绍木

    周文斌案,或将成为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刑法学博士谭绍木审理的最后一起案件。

    来自江西政法界的消息:这位博士副院长,目前已经调整分工,不再分管刑事审判。更有消息称,作为民进南昌市委会主委的谭绍木即将调离法院,前往政协任职。

    目前尚不清楚,谭绍木的职务调整,是否与其在周文斌案审理中表现出的温和、宽厚有关。

    可以确认的是,周文斌案“第二季”开审之后,有领导对南昌市中级法院的法官颇为不满,称法官无能,“让法院成为了贪官表演的舞台”——这一信息已在江西政法圈内广为流传。

    而在另一次政法会议上,有领导甚至表示,周文斌案让南昌政法系统颜面扫地,对于周的辩护律师也要“搞一搞”。此前曾为周文斌辩护过的一位南昌本地律师,也遭到了地方司法行政部门的警告。

    资料显示,谭绍木为湖南隆回人,刑法学博士研究生,曾为南昌航空工业学院政法系副教授、法学教研室主任,2005年前后调任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和刑法理论研究。

    从其公开发表的部分论文可以看出,这位学者型法官对于法治、宪政等理念十分认同。在一篇论及刑法理念更新的文章中,谭绍木写道:“只有当人类进入法治时代,通过建立一整套能够对各种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加以全面有效调整的法律机制,才能真正实现整个社会的安定有序,在人与人之间形成一种稳定性、确定性和规则性的良好状态。”

    此外,谭绍木还在文章中提及,中国刑法的现代化,必须要有几个方面的观念转变:应以实施宪政为价值取向、应以坚持相对罪刑法定为原则、应以保障人权、保护社会而给予必要之惩罚为必要,同时还要提倡刑法的谦抑,体现人文关怀。

    在审理周文斌案之前,关于谭绍木的媒体报道主要集中于其作为民进南昌市委会主委和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身份,到南昌市各区县和各基层法院进行的调研活动。在这些报道中,谭绍木的形象与中国绝大部分司法官员并无二样。

    直到2015年11月,周文斌案“推倒重来”,进行“第二季”审判,谭绍木出任审判长,他才真正站到了公众视野前。

    据报道,周文斌案的“第一季”于2014年12月9日在南昌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其受贿2000多万元和挪用公款5800多万元,周文斌几乎全部否认,并自我总结称,“这是江西省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经济类的冤假错案。”

    在法庭上,周文斌这位工学博士和博士生导师使用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排列组合、误差理论等,来论证公诉人证据“荒谬”,经媒体曝出后引发社会热议。

    至2015年3月4日,周案一审开庭完毕。这场跨年度大审判历时三个月之久,实际有效庭审时间为24天,创下了全国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时间最长的纪录。

    然而,故事并未结束,2015年9月15日和16日,南昌市中级法院召开了一次周案“庭前会”。参加庭前会的人员有南昌市检察院派出的四名公诉人、南昌市中级法院的法官三名、书记员一名、 辩护律师一名以及被告人周文斌。

    在“庭前会”上,确定由南昌市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谭绍木亲自担任重新组建的周文斌案合议庭的审判长,原来两名法官继续担任审判员。原审判长“因身体原因提出回避”,不再参与此案审理。“新任审判长由于并没有参与之前的审理,参加了审理的原审判长又不再继续参 与案件,故新的合议庭决定将全案重审。”

    而在2015年11月9日至17日的周文斌案“第二季”审判中,与此前的审判长高登红动辄将辩护律师赶出法庭不同,身为刑法博士的谭绍木,表现出了学者的理性和气度,在指挥庭审时,给了庭审各方充分的表达权,赢得了各方的一致尊重。

    遗憾的是,谭绍木并未能等到周文斌案宣判,便不再分管刑事审判。此外,值得一提的是,谭绍木的前任审判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高登红也因周文斌一案的审理流出种种传闻。

    在周文斌案即将宣判、其本人即将调离的前夜,2015年12月25日,他去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探望了周文斌。

    也许只有将来的历史解密之后,人们才能知道,这位博士法院院长与另一位博导大学校长,究竟说了些什么。

    可以确定的是,在周文斌案——这一必将载入历史的大案审理中,谭绍木给人们留下了一个意味深长的背影。

    来源:公众号辩护人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OTkzNDMxMA==&mid=401151607&idx=1&sn=df9927972926c67c7ec86f1617f438c5&scene=23&srcid=1226cFz6WwjeodBplfveioas#rd&ADUIN=158427624&ADSESSION=1451185803&ADTAG=CLIENT.QQ.5425_.0&ADPUBNO=2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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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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