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 我相信未来,我相信未来会改变
2016年4月13日,北京市司法局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给予浦志强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浦志强因煽动民族仇恨罪、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处罚决定抄送北京市律师协会。截至目前,北京市律协尚未对此作出正式回应。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浦志强律师简介
浦志强(1965年1月~),河北滦县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合伙人。1965年1月出生于河北滦县,1986年毕业于南开大学历史系,1991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研究所硕士毕业,1997年从事律师这一职业。曾代理任建宇劳教案、"上访妈妈"唐慧案等。 浦志强律师是我国著名的十大维权律师之一,北京大学法学家贺卫方评价他是中国名誉权纠纷被告方的救命律师。 曾被《南风窗》、《时尚先生》等媒体评为年度公益人士等。
2013年12月20日,获《中国新闻周刊》评选的"影响中国2013年度法治人物"。2014年5月5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律师浦志强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关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6月13日,经检察机关批准,北京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浦志强依法执行逮捕。
2015年12月22日,公开宣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精彩推荐
- 陈杰人:青岛聂磊案死刑问题真相2012-09-09
- 程海:王全璋案律师辩护词—兼为..2016-08-08
- 周泽:敦促崔亚东引咎辞职书2012-10-29
- 章诒和:泪往下滴,血朝上涌2016-10-22
- 财新网:168名律师建议国务院..2016-10-09
- 周孝正:从臣民意识到公民意识一..2016-03-27
- 陈有西:法院副卷如何兼顾公开、..2017-03-29
- 58位资深人士联署发声,吁请公..2015-05-30
- 财经:在历史的漩涡里:中国律师..2016-09-26
- 刘桂明:修保律师为什么要退出第..201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