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王甫律师-我辩护 >> 媒体视角 >> 浏览文章 内容

澎湃新闻:广州日报前社长戴玉庆案12月4日二审

  点击:更新:2015/11/26 15:16:20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路   

  庭审时,戴玉庆对多数指控予以否认,并当庭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称案发系受到王晓玲的打击报复所致。广州市纪委随后回应称,广东省纪委对戴玉庆及其妻实名举报王晓玲一事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举报所列问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广州日报社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二审将于12月4日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审中,戴玉庆被判有期徒11年。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戴玉庆自2005年10月起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兼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主管报社全面工作。2011年9月,其经广州市委批准免去广州日报社社长等职务,调任政协第十二届广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2006年至2012年间,戴玉庆接受常勇强、梁振鸣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岗位调整、职务提拔、广告业务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共计250.1万元。

 

    庭审时,戴玉庆对多数指控予以否认,并当庭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称案发系受到王晓玲的打击报复所致。广州市纪委随后回应称,广东省纪委对戴玉庆及其妻实名举报王晓玲一事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举报所列问题。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常勇强、梁振鸣、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46.9万元,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广告业务等方面为常勇强等人或单位谋取利益。

 

    4月13日,东莞中院判决,戴玉庆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11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暂扣于广州市检察院的125万元予以没收,继续追缴其剩余违法所得121.9万元。

 

    对此,戴玉庆当庭表示将上诉。戴玉庆的辩护律师王甫告诉澎湃新闻,二审中,戴玉庆本人将做无罪辩解,他将做无罪辩护。


声明:凡注明来自“我辩护”文章的,转载请注明出处、作者、原文链接。本网站作为互联网言论交流平台,所刊发文章并不代表本站立场。
返回首页
网友评论:
王甫简介更多>>
  北京新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以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见长。曾为多起在海内外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进行辩护,所经办案件常因典型、疑难、效果显著而为各大媒体广泛报道。

  长期关注公民隐私权,在业界率先呼吁国家隐私权立法。崇尚知行合一,追求司法公正,曾为东方早报、腾讯新闻、界面新闻等媒体撰写评论。曾多次接受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澎湃新闻、法国国家电视一台、日本经济新闻等国内外媒体的采访或专访。
经典案例更多>>

报社社长当庭举报市纪委书记2017-04-24

让阳光照进法庭——河北王文军等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2016-01-15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四)2016-01-10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三)2016-01-08

《重磅》揭密公安“打黑”造案术2016-01-06

《重磅》华北“鸽王”为何被打成“黑社会”?2016-01-04

孙某某四亿元盗窃案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书2015-12-12

杨金柱:孙某某四亿元盗窃案起诉书2015-12-10

广州日报原社长戴玉庆受贿案今二审开庭求判无罪2015-12-05

王甫评论更多>>

王甫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谈司律不当交往问题2021-03-03

王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谈监狱发明减刑问题2021-03-03

王甫接受澎湃新闻采访谈酒驾碰瓷敲诈问题2021-03-03

王甫就监狱监管手机等违禁品问题接受澎湃新闻采访2021-03-03

律师为谁辩护2019-08-12

最高法未确认赵志红为“呼格案”真凶,疑罪从无原则值得2019-08-02

王甫就被告人无受审能力终止审理向澎湃新闻发表观点2019-07-27

王甫向澎湃新闻评论“不退28万彩礼一家7口被杀”一事2019-07-27

王甫向澎湃新闻就犯罪未遂的累犯问题进行解读2019-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