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恭默:“黑监狱儿童”和抗争中的伦理困境
“黑监狱儿童”和抗争中的伦理困境
摘要:金湾社区作为公权力机构,应该清楚涉及权利的争端,法律优先于道德。作为侵害公民权利的嫌疑人,你们有自证清白的义务。如果不能先对上述疑问做出了符合程序正义的解释,你们对陈风强的道德指控显然是难以令人信服的。南周的官样文章,也可看作避重就轻的助纣为虐。
第一部分 愤怒的废话
不喜欢废话的请略过,直接跳入到第二部分。
对我来说,一篇文章的废话就像一本书的自序一样,往往比正文更重要。只有在废话或者自序里,才可以自如地阐释方法论和自在地呈现写作时的外部语境和内在心境。昨天中午(5月20日),接到派出所喝茶通知后,又有几个媒体编辑联系我。其中一位老三大门户之一的编辑郑重向我约稿,并许以千元稿酬。对我这种几乎从未赚过一分钱稿费的人来说,稿酬对我并没有什么太大的诱惑。自由地写作,尽可能完整地将一个公共事件所蕴含的错综复杂的衍生问题予以澄清,尤其是解剖相沿成习的经典谬误,和对冷血、恶毒的偏见进行批驳,一直是我公共写作的主旨。如果没有超过95%的赞同率,对以知识真诚自励的我来说,无疑是一种难以承受的智识挫折。庸众的网络存在感和传播冲动,起码一半是建立在纠正他人谬误上的。这个违背大众传播规律的自我要求无疑太高,经常让我心灰意冷。本来对思考能力正常的人,很多公共事件的基本评议原则最多三条微博就可以说清楚。但对很多大脑并不比陈芽同学好使的人来说,简单的一点道理总要撕开掰碎要言不烦地条分缕析,才能让他们略微清醒,这无疑是一种苦役。因此往往一个写作计划在脑子里酝酿百转千回,最后因为不胜心累又胎死腹中。
我那个复制过来的主贴(加上一些配图),已经被转发了11000多次,我的帐号也没有因此受到任何限制,有点出乎我的意料。莫非是因为被广东政法和平安珠海这些“体制内健康力量”转发后,加了保险?
昨晚在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我直觉这个事件多少有点夸张,但一则包括陈芽在内,好些人被扣押在里边,呼吁放人要紧;二则因为只有手机,且网络不畅,没有趁手的工具去了解更多背景。中午睡醒时,我很少失灵的直觉告诉我,将面临着一场官方和民间合谋的舆论反扑和围剿。而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那个小孩和陈风强。尽管调查真相是记者的职业,但我还是决定去见见他们再动笔写长微博。
愤怒是我公共事件写作的基本动力,即使看似极其冷峻的文字,背后其实蕴藏着火山一样的愤怒。没有愤怒,只有无力感,是我最大的困扰。当我拖拖拉拉极不耐烦地做完录音整理,还是愤怒不起来,沮丧也因此达到了极点。直到我突然想起了一件事情,才找到了继续敲击键盘的动力。
2003年6月4日,成都吸毒妇女李桂芳因为偷盗被送去强制戒毒。她被抓后曾多次极力哀求警察,让她安顿被关在家里、无人陪伴的女儿李思怡后再去戒毒所,警察置之不理。又哀求警察通知家人、邻居也遭到拒绝,拘押通知书最后也被发现始终躺在民警的抽屉里,未曾送达家人。17天后,小思怡被邻居发现活活饿死在家里,死状极惨。小思怡之死震惊了全社会,掀起了一场全民“道德自救”运动。有一本名为《起诉》的书,扉页上写着:
“没有人幸免于罪,我们就是李思怡的地狱!”
在“黑监狱儿童”事件中,倘若有最基本的新闻自由,陈芽是否被惨无人道的囚禁并虐待,搞清楚他的生存状态并不是什么难题。即使陈风强因为对正常救济途径的绝望,出于引爆舆论的目的,夸大或捏造了部分事实,即使不能赞同,也不存在语境理解上的困惑。凡是能用较直接、简便手段厘清事实的事件,并不会像钱云会事件那样,造成普遍的真相焦虑。但当珠海当局,抓住这一引发关注的宣传噱头进行反驳,顿时让这一事件里最核心最严重的一个人权侵害事件,被浅薄的真相焦虑和道德洁癖模糊了,那就是官方讳莫如深的魏芬失踪事件。
一个大活人,被警方传讯后,不明不白地失踪了。她至今的命运如何,是精神失常卑贱地流落街头,还是被非法关押在某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又或者是在饱经摧残折磨,无声无息地死去了?一个家庭的正当权利,一个孩子他*的生命,就这样轻轻地被道德洁癖和局部真相洁癖模糊了。维稳体制下,以人民为敌的公权机构,和愚而好自用、贱而好自专的道德洁癖犯的精致的冷血的合谋,就是她的地狱,和她一家的地狱。精于酱缸里的道德攻伐,昧于也同时怯于对公权力的谴责和抗争,更是这个民族苦难的渊薮。也是每一个致力于阐明真理者,要面对的强悍的“无物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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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和陈风强的对话录
将近八点,带了一点礼物去看望陈芽。开始以为他们住在金鹰酒店,后来通过黄宾了解到他们住在裕华酒店1402房。在裕华酒店大堂里没有看到警察或便衣。到了14搂,电梯口有个保安,守在那里要求1402房的访客登记。我说送点礼物就出来,他也没有强硬阻止,但后来不断在门口重申登记的要求。对1402房的客人的特别礼遇,深意不言自明。
1402是个双人标准间,灯光比较暗,房间里有好几个人,其中有我认识的吴魁明律师,还有其他一些网友。我进门后首先抱了一下陈芽,再拿出一大一小两个公仔和一袋DOVE巧克力送给他。我原来以为可能有不少网友给他送了礼物,没想到他并没有玩具,他收到礼物很高兴。吴魁明律师向我介绍坐在靠墙位置的陈风强。因为白天看到跟帖里有一些对事件真实性的质疑,来之前我已经拟好了一些问题。所以就开门见山地说:“陈先生,很多朋友很关心陈芽的事情,昨天虽然我在声援现场,但四点半就走了。今天和你们都是第一次见面,我希望向你了解一些情况。我们的谈话将被录音,你同意吗?”
他很爽快地答应可以。以下是我们的谈话实录——
叶:据说陈芽是你的非婚生子,是不是这样的?
陈:我曾经也多次问过我女朋友(魏芬),这个孩子是不是我的?她明确说过好几次,这个孩子不是我的。而且政府部门找她谈话,有两份笔录,政府保管一份,她保留一份,并复印过一份给我,上面有她的签名。
叶:那有没有做DNA鉴定?
陈:没有。
叶:他妈和你在一起之前有没有结过婚?
陈:没有。
叶:也就是说你们的关系属于同居或者事实婚姻状态,但没有领结婚证?
陈:对。但是她跟我说过她曾经有男朋友。
叶:你自己离过婚吗?是在哪年?
陈:离过。感情破裂、分居的时间在1997年。离婚手续拖得比较长,具体哪年记不清楚了,我想想啊,好像拖了四五年吧。
叶:那我姑且算是2001年或2002年,可以么?
陈:差不多吧。
叶:那你哪一年认识陈芽他妈的?
陈:2002年。
叶:也就是说你在离婚后认识他妈的,并且一直在一起?
陈:对。
叶:是你家被强拆,还是她家被强拆?
陈:是我哥哥家的房子被强拆,我家的土地被侵占。(注释:他哥哥的八层楼房因为“违章建筑”被拆了五层)。
叶:你上访的理由是什么?
陈:土地被侵占。
叶:他妈也去上访吗?
陈:他妈没有,一直在家帮我带孩子。
叶:据说09年你在北京上访,因寻衅滋事罪被判了三年?
陈:对,北京崇文区法院判决,在北京服刑一年,后来转到东莞监狱,去年5月14日出来的。
陈:她妈因为拍摄当地警察暴力截访,并发布到网络,被警察传讯后就失踪了。
叶:她被传讯后,有没有人再见过她?你有没有去找过她?
陈:她被传讯是2009年1月左右,我坐牢是2009年8月份。我当时没有把后果考虑得那么严重,以为警察传唤,总是会放回来的,就没有持续去找。2009年2月,我去北京上访,被珠海警察用中巴押了回来,就再也没看到他妈了。
叶:那小孩哪去了?
陈:被三灶台镇综合治理办公室联防队“抚养”了。但他们说是抚养,我们认为是囚禁在综治办。把小孩放在综治办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叶:据说他被关在一个小黑房子里,你见过那个小房子吗?
陈:我看到那里有挂着的衣服,还有床。他们(指其他维权人士)也见到了。
叶:那些房子是什么样的?
陈:那房子是这样的,一栋主楼。是六十年代盖的派出所,围墙旁边砌了一排小房子,像小猪圈一样。上面是水泥板,不很高,又没有窗的,只有一个铁门。
叶:你认为小孩是关在里面,但没有亲眼看到?
陈:对,但是有床在那里。
叶:有人看到陈芽被关在那里吗?
陈:我哥的那些小孩,因为认得他,有时候上去也见到他在那小房子里。
叶:你出狱后有没有去找过他?
陈:我和刘晓原律师都去找过,但(综合治理办)不给见,那里的铁门也是锁着的。(注释:刘晓原律师于2013年2月和他去交涉过)。
叶:那小孩吃什么?
陈:吃什么不知道,我估计方便面吃了不少。
叶:那他们是什么时候把小孩送回给你的?
陈:4月28日。我觉得他们把孩子放在综合治理办的联防队,对这个孩子的将来不公平,他应该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就向省民政厅申请信息公开,民政厅答复,根据《未成年儿童保护法》,应该要送到政府部门的福利院抚养,而且应该上学。民政厅的回复指出了他们的行为违法,他们为了毁灭证据,就连夜把孩子送回给我。他们大概在晚上九点钟,切割防盗门,把孩子送回来就走了。
叶:陈芽四岁被带走的时候,他的智力是正常的吗?
陈:看不出什么大问题。
叶:有多少人,比如说邻居、亲戚能证明他是正常的吗?
陈:••••••能说话,能沟通,能唱歌能跳舞。
叶:还有他四岁之前的照片吗?
陈:没有,我的所有财产都被那些龟孙子抢走了。
叶:如果去到你们那里,有人(比如邻居)能证明他是一个正常健康的小孩吗?
陈:这个••••••当时是正常的。但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里记录有轻微脑窒息。(旁边插话:脑窒息和脑瘫不是一回事?)不是一回事,至于有没有达到那么严重的程度,要医院的专家鉴定。
叶:请说一下昨天在广场和派出所的情况。你也被弄进去了?
陈:我没有举牌,我在拍照。我也不是被警察抓进去的,是看到他们被抓后,我自己主动去的,时间大概是下午两点多。
叶:刚进去的时候,小孩是不是一起带进去的?在里面的什么地方?(注释:广场派出所大厅到办公区域有两道铁门)
陈:是的,关在一个屋里,就不能出去了。
叶:他在里面有没有哭?
陈:有,因为在里面哭闹,被爱心妈妈(阚晓云)带出去玩了两三个小时。七点多钟,因为有网友和香港的记者来,警察就不允许他们在外面了,又进到里面去了。
叶:他晚上几点睡着的?
陈:十二点多睡着了。
叶:在里面警察问你什么了?
陈:警察问我怎么拉横幅。其实我没拉横幅,只是照相。
叶:有没有珠海的警察要把你们带走?
陈:有。大概两点多钟,广场派出所的领导和我们谈。
叶:珠海警察有没有和你们谈,要带你们走。
陈:让我们回去,但没有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不回去。不是珠海公安局的,是我们住地三灶派出所的。
叶:有没有威胁你们?
陈:有,开始忽悠我们,说做完笔录晚上八点之前就放我们出去,但实际上拘留手续都办好了,照相、指模、报批等手续都办好了,后来迫于围观网民和媒体采访的压力才没有拘留我们。
叶:你和小孩还有爱心妈妈是最后出来的吗?
陈:不是,我是六点多就出来了。因为小孩被超期关押了十多个小时,违背了人道主义精神,爱心妈妈和律师一直要求派出所出具一个扣押小孩的证明。但派出所最后没有出具证明。
叶:你们在里面有没有吃东西?有没有给你们喝水?
陈:没有。直到后来晚上两点多你们送了肯德基进来,我们才吃的东西。离进去已经有10个小时了。刚进去的时候,刘四仿身上有个小面包,给了小孩。但小孩没有抓稳,掉地上了,后来被警察扔到垃圾桶里了(揣测并非恶意)。
(爱心妈妈插话:要了三次,才要到一杯水。我发火了才给喝水。)
陈:问他们要,就有水喝,不问就没有。
叶:这个小孩你现在还不确定是不是你的小孩?
陈:如果真是我的,那她母亲怎么会说不是我的呢?
叶:那她是不是怕连累你?
陈:那就不知道了。我已经离婚了,没什么顾虑。她和我感情也很好,她这个人很老实,默默地奉献,真不图我什么。我经常上访维权,对她也没贡献什么。我两次被判刑,她都能坚守这个家。
叶:你第一次坐牢因为什么?
陈:我2003年因为莫须有的罪名被关了9个月。我的车辆被人偷了,公安偏听一面之词,就上网通缉我。因为车出租给人,违反协议,发生交通事故不去处理,租金不按时交,几万块租金没有交,我就把车收回来。他又把车偷走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他说车是从我这里租的。实际上那时候合同失效了,是无效合同。警察偏听他是租车的,就把我抓了。到了检察院,两次退检,两次补充侦查。最后证据不足取保候审,关了9个月20天后。按法律规定,一年之内有新证据,要提起起诉。但拖了四年后,到了2007年又上网通缉我。这次关了两个月后,重新开庭三次。法官让我认罪,说关我多久,就判我多久,让我2008年回家过年。我说我没罪,认什么罪?如果证据充足的话,七万多块钱的诈骗保险,可以判5-10年有期徒刑的。法院的意思是,如果判我无罪的话,要赔偿。他们不想赔偿,就轻判了一年零三个月,刚好把我在里面的时间兑掉。2009年又因为上访被判三年。
至此对话结束,我又逗小朋友玩了一下,就走了。有一些我拟好的问题,并没有问他,不是因为临时遗忘了,而是想留一些白,给自己和读者更多的思考空间。
对我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是:一、陈风强的女朋友,也即陈芽的妈妈魏芬因为被警察传讯而失踪,至今下落不明,当地政府对此也讳莫如深。二、陈芽、陈风强、魏芬三者之间的关系。三、陈风强一家遭受地方当局的打压,是长期的。两次入狱,在十八大期间又被非法关押一个月,以及平时的随时的被非法维稳,都和其维权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四、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扣押儿童超过15个小时,没有出具证明。上述这些事实,除了他们三人之间的关系,尚有疑问,其他三个,于我并无多少疑义。关于陈芽的,请看下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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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陈芽
在我和陈风强谈话的过程中,他接了一个电话,谈话中断,我就去观察陈芽。陈芽的身高,和同龄小孩相比,没有特别大的差异。走路一瘸一拐的像跳舞,好像随时会摔倒。他的面部皮肤比较白皙,和同龄正常小孩相比,细嫩度有些差异,但并不太明显。他的双手,除了大拇指比较正常,另外四个手指多数时候一直呈散开伸直状态,不能很好地协同。看他玩手机上的游戏,也是用大拇指操作,似乎也不能明白游戏规则,只是用大拇指好奇地胡乱地按着;他能不太费劲地剥开巧克力的包装纸,因为没有观察清楚,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他眼神的清澈和灵活程度,和正常小孩没有太大的差别,但和他呈现出来的智力水平以及四肢协调能力很不相称。他似乎并不害怕陌生人,有时候在床上打滚,有时候扑倒在爱心妈妈阚晓云的怀里,紧紧的抱着,显得很亲昵。我抱他,他也不抵触,和他合影时,甚至不忘把我送他的公仔拿过来。因为光线太暗,合影时间比较长,他基本能挺乖地配合。我特意用力握了一下他的手掌和手臂,以测试他的力量。他的手臂和同龄小孩相比,略瘦但不算偏瘦,力量则明显不如同龄小孩(本人接触小孩很多)。我又特意撩起了他的衣服,抚摸他的上半身。他的脊椎,甚至背部骨骼整体似乎都有点变形。背部皮肤很粗糙,长满凸起的疙瘩,看起来像长期处于卫生不良的环境,被蚊虫跳蚤或细菌感染后造成的皮肤病。他的手脚表皮比同龄小孩明显粗糙,足部有很明显的疑似被蚊虫叮咬后感染形成的肿块。据陈风强说,有时候当他扬起手,小孩眼神里会流露出明显的恐惧。最令人痛心的是,他能听懂大人的话,并能做出反应,但不会说话。需要提请读者注意的是,他是4月28日被交还给陈风强的,距离我此次会面22天。
根据一般的生活和医学常识,个人判断,陈芽最近几年的生活环境比较差,智力也因为缺乏正常的生活环境、教育和引导,基本处于发育停滞状态。是否曾经被关在猪圈一样的小黑屋(或类似的恶劣环境),短期的可能性,在有切实的调查前,仍然不能排除,但长期被关押在那种环境中是不大可能的。因为目测他的智力确实有婴儿时期遗留的症状,如果长期生活在陈风强描述的那种环境里,眼神里应该会有更多的恐惧感,也会变得更自闭和害怕、拒绝陌生人。但如果他在出生时即有脑瘫,因为对痛苦和恐惧的感知不敏锐,是否会造成这种现状,则有待医学的专业解释。
当然,我观察的时间比较短,且灯光较暗,观察和判断并不一定准确。其实要了解陈芽的身体和成长情况,以及期间的变化,调查一下他周围的熟人就差不多可以得出真相。但令人遗憾的是,今天南都珠海版发布的报道,显然只采用了“金湾发布”的通稿内容、综合治理办和目前身份可疑的房东的说法,显然是缺乏新闻专业精神和缺乏公信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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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对金湾发布的回应
5月20号晚,三灶镇金湾社区发布了一个声明《抚养脑瘫儿童四年多,其父不抚养反诬告》,以反驳陈风强的博文《4岁儿童被囚4年天才变傻子热心人士前来抗议》。顺便指出,网友发布或复制(包括本人)的内容,并不包含“天才变傻子”这一说法。
在此之前,“@广东政法”官方微博在本人微博帖子下艾特“@平安珠海”调查此事,“@平安珠海”做出了回复。此后“@广东政法”又发布了一个主贴,以示对问题的重视:
【关于珠海市三灶镇陈芽事件:依法维稳,保障人权】@广东政法已关注今天网络反映8岁男孩陈芽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4年一事,要求@平安珠海核查,接复:“已于今天上午转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金湾区认真调查,相关处理情况将及时上报、发布”。正进行多方核查,将依法维稳,保障人权。
在公共平台上,因为一起影响广泛的公共事件,下级单位对上级单位的指令做出回复,那么就有义务向公众公布调查程序:比如主导调查的单位、调查的方法、时限和社会监督、信息公正透明的保障方法等。在没有调查程序公示的情况下,金湾社区,仅仅在半天后就发布了一则回应,也没有平安珠海指定的珠海公安局的签署、没有程序公示,调查主体也不完整,显然是不具备公信力的。
在金湾社区回应后,很多网友就此发表了看法和疑问。现将那些观点整理如下(为表述流畅,未一一署名,自认眼熟者尽可认领):
一、是否有可靠证据显示陈风强是陈芽的亲生父亲,或因为其他情况,陈风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而要将孩子强行塞给他?
二、为什么回应对陈芽的生母魏芬只字不提,讳莫如深。陈芽的生母现在人在何方?退一步,地方当局,是否尽到相关法律义务,通知了陈芽的其他有明确血缘关系的法定监护人,并和他们做出协调沟通。
三、既然回应说是陈风强遗弃陈芽,那么为什么在今年2月,三灶镇方面却拒绝陈风强和刘晓原律师探访陈芽?两个月后,又将陈芽强行送回陈风强家里?
四、所谓照顾陈芽的社区工作人员,都有哪些人,是否就是陈风强所说的治安联防队人员?
五、回应所述花费19.8万元花在什么地方?请出示长微博中所述陈风强原住所三名儿童的照片,及单独为陈某租赁的房屋并提供24小时监护服务的照片,及由此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证明、监护人证言证词。在证明政府部门妥善代理监护人责任的基础上,并对陈释放后的遗弃行为提起公诉,追究其遗弃罪行,并偿还纳税人钱款。
六、陈风强以寻衅滋事罪获刑,又是因为什么原因定罪为寻衅滋事?又是什么原因令陈风强上访?陈风强的维权诉求,为何在当地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地方当局的失职,导致陈风强因上访获罪,为何就成为他的道德污点了?
因为缺乏程序正义,金湾发布的事实含量多少无从得知。但那份回应,可以看作是对陈风强的一份道德讨伐书。金湾社区作为基层权力机构,不是自然人。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时,公权力法人机构的评议依据必须是和《国际妇女政治权利公约》、《世界儿童权利公约》无抵触的法律、法规,道德并非适用的依据。滥用道德谴责,等于继续侵犯公民权利。
作为一级公权力机构,金湾社区似乎不清楚,涉及权利的争端中,法律优先于道德。而且作为公民权利侵害的嫌疑人,公权力因为在具体事件中,垄断了大部分事实证据和调查资源,有自证清白的义务。金湾方面,如果不能先对上述疑问做出了符合程序正义的解释,你们对陈风强的道德指控显然难以令人信服的。南周的官样文章,也可看作避重就轻的助纣为虐。
何况,你们的上级机构特地强调“保障人权”。你们的回应里何曾体现过你们要保障公民权利的意愿。不仅如此,在发布声明后的第二天上午,你们就出动十几人,将陈风强和陈芽强行押解回珠海,将上级机构“保障人权”的指令,置若罔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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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抗争的伦理困境
一、无物之阵
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每天惨绝人寰的暴虐血腥事件层出不穷,不断突破大众的心理底线,一步一步在挑战大众的承受力,和提高大大众的情感阀值。作为死伤死难者,或权利受到侵害者,本身就已经很不幸。但更不幸的是,如果作恶者的手段缺乏创意和想象力,或者事后维稳的手段没有敢于罔顾常识、挑战大众智商的横行霸道,已经无法刺激大众日渐麻木的情感,苦难也将引不起任何关注。
在一个正常的国家,任何再小的公权侵害民权事件,都会被舆论煞有介事的提升到庄严的权利高度。但在这个变态、畸形的国家,权利侵害案件,已经完全被扭曲为一种暴虐、邪恶审美的谈资了。微博传播的便利,富集了司法黑暗、官场贪腐、强拆强征烽火和各种黑恶的暴虐,和权力、金钱、美色相关的信息,因其八卦色彩,占据了大部分公共眼球,同时也模糊了大众对其本质的认知。普通人的权利的被侵害控诉和权利主张,要想成为谈资,要想获得广泛的公共关注,只有一条途径:比惨。但往往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当公民的所有权利救济渠道被堵塞后,舆论压力就成为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微博也因此承载了不堪负荷的苦难重负。更变态的是,救济渠道的堵塞,抗争的无效,和网格化维稳带来的恐惧感,慢慢地将大众引向了一场自觉的道德纯洁运动。一个抗争事件的焦点,往往轻易就被模糊,引向谁在细节上更接近真相,当事人在道德上谁更纯洁、谁更无辜,参与评议者谁更理性、中立、客观。本该指向公权的力量,轻易地就转移成了民众之间的互相道德杀伐,理中客们竞相在争论中,纠缠于无关事件本质和解决之道的琐碎细节,展示智力和道德的双重卓越,以便超越于庸众。这种道德自觉、自纠运动,在本质上是对权力的下意识驯服和恭顺,对民间自治意识的恶毒阉割,无疑和“以德治国”的主旋律非常合拍。
但为那些Son of bitch智力和道德所不及的是,当权力的战车隆隆驶过,它可不管你是好人还是恶棍,一样毫不留情地碾过去,几率大体相同,差别只在运气。公权力侵害一个好人,或者一个混蛋,在法律上是没有任何本质差别的。如果要说有差别,当然只是效果上的差别,即引起了多少伸着鸭脖子的看客的蜚短流长而已。这些长颈鸭,构成了这个时代的“无物之阵”。
二、正当性和有效性
在火车站广场派出所声援的当天,就有人对“黑监狱儿童”事实提出了质疑。我们只是出于正常的良知和情感的声援者,不是专业记者,资讯渠道极其有限,再加上各种黑手遮蔽真相,不可能第一时间就了解全部真相。对于儿童侵害案,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宁信其有,积极声援,再一边通过已知信息交叉对比求证。通过事后的信息分析,作为陈芽的声援者,我并不讳言,在这个事件上,陈风强的宣传有夸大不实的成分,但我通过和他接触了解他这么多年来的苦难后,并不准备苛责于他。
一切关于政治、法律、伦理的知识,都可以浓缩为两个关键词:正当性和有效性。当法律失范、道德沦丧,一切救济渠道被堵塞,权利主张者还要遭受打压迫害时。抗争的议论依据,就回归到自然法的正当性。简而言之,就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同态复仇。又因为政权绝对地垄断了武力、经济、组织、程序等绝大多数硬资源,也能操控舆论、道德等软资源的时候,加大了同态复仇的难度。所谓“依法抗争”里的“法”,仅仅是一种博弈策略,只关乎有效性,而不关乎正当性。
基于自然法的正当性,是抗争的道义起点,整合一切于己有利的资源所造成的结果,谓之有效性。简言之,就是道义(涵盖法律和道德)和策略之别。底层抗争,具有天然的道义正当性,但可能因为策略的失当,而损及有效性。电子时代造就的一班弱智儿童,对有效性也即审美有着极度的敏锐,对正当性往往没有概念,这也是丛林社会里,人变得越来越冷血的原因之一。在正当性和有效性之间,有一个平衡点,如何兼顾二者,是一种艺术。但并不是人人都具有这种艺术创造能力,那我们首先承认并捍卫他的正当性,宽容并接受他的无效性。
抗争的审美,在本质上取决于资源贫富。假设贺卫方、于建嵘受到任何迫害,他只需要发一个哪怕很含蓄地暗示帖子,用最小的代价,就会获得万众呼吁、举网声援。但对资源贫瘠的弱势者来说,并没有万全的抗争策略,若想引起广泛的关注,孤注一掷,也是绝地求生的一种,不具有道德上的正当性,但具有自然正当性,也即最高正当性:有影响力的贤达需要抗争,没有资源的底层也需要发声。但令人沮丧的是,刘晓源律师,多少算有些公共影响力,曾经亲临探访,也在微博呼吁,并没有能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当局的重视。逼迫陈风强不得不使出“耸人听闻”的招数,才有了当局的回应。虽然结果最终也很令人沮丧,但置于广泛的公共关注之下,他的处境进一步恶化的可能性相对会小一些。当然,如果抗争手段,不能符合大众的审美,他会丧失相当一部分道德洁癖者的支持。这部分所谓“中间人群”的道德纯洁鼓噪,因其公私权界意识的混沌,本身并不具有任何重要性。在民权被压缩到地底的情势下,你不站在鸡蛋一边,就等于站在高墙一边。
儒家传统也好,共产主义也好,在本质上都是要将人逼向一种逼仄的道德化生存空间。而在正常国家,基于个人权利核心的社会框架下,道德只是冲突中的次生问题,权利问题始终处于最优先级别。而在这个变态的、畸形的国家,却颠倒了权利和道德二者的优先顺序,从而形成了一种道德资格论。如果道德败坏,就丧失了主张权利的资格,如果道德有瑕疵,就丧失了部分主张权利的资格,只能获得很少的公众关注度。这种官方引导、民间主动合谋的道德资格论,一方面是出于恐惧,一方面是因为权利意识的蒙昧。
武陵人同学对这种现象剖析颇为深刻,为了保持意思的连贯,略作修改如下。
为什么每一次的恶性事件,不管事实本身多么得让人愤怒,最终都会演变为对民意的反攻和围剿。除了官方的歪曲引导,五毛大V搅浑水外,更多是自诩独立思考人士的自觉偏向。在没有政治的地方,便只有道德的攻伐。本该在公域展示卓越的人们,为了避免混入大众,便唯有死挺反常规思考,以在道德和智力上寻求超越。沸腾的民意遂成了需要被征服的对象,指向官方的剑被扭转向民间。超越的渴望焦虑就此转移和抵消了。当没有解决只有观点时,观点之争常常就幻化成了解决本身。当民意被打入低位,与民间站到一起成为无智慧的体现,而由于寻求解决之路的政治路径被阻塞,人们只能在意见的表达上出奇出新,最后便总是站在民意的对立面来显示高明。
更有部分自诩尊重常识和真相的独立思考人士,将一个饱受打压、生存资源极度贫瘠的维权公民,和声援他的公民一起捆绑,大肆污化为民主骗子和作秀者。大意是,这群民主人士,把小孩当政治工具,捏造事实,欺骗公众同情,消费大众道德,手段如此不堪,他们上台,肯定比当局有过之而无不及。这种一体污化的诛心之论,极其恶毒下流。民主转型的促成,固然有世界潮流、人心、道德驱动,但更多是实实在在的资源博弈。将社会转型的重任,强加给一群饱受凌虐、挣扎在生存边缘的访民,和一群基于良知声援的普通人,并恬不知耻地给自己戴上道德和智力双重权威的桂冠,蜚短流长,诛心抹黑。这种人,无论他是什么身份,职业五毛也好,自甘五也好,自诩独立思考者也好,他们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和权力怪兽有着天然的同构性,本质上都是权力巨兽上的赘肉或毒瘤。
那有人问,就算我同意你上面的剖析和批驳,那在具体维权中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困难的问题,但我必须告诉你真相,没有办法。今天名动江湖的律坛怪侠杨金柱律师,不也被北海法院扔出了庭外,对两个手无寸铁的人,院方招来特警防范吗?现在还在和伍雷律师在那静坐抗议呢。法院即使不是主持正义的地方,至少也应该是能说理的地方,但在维稳体制下,法院也变成了战场了。你说能谈什么策略呢?如果非要勉强地说还有什么策略的话,那就是清醒地意识到自己鸡蛋的身份和鸡蛋的命运,毫不犹豫地站在鸡蛋一边。至于具体个案,各人就地抗争,大众守望相助。
三、多余的话
我复制的那个帖子,迄今已被转发了超过12000,还有人在不断地转发,但我并不准备删除它。理由是,一个事件进入公共视野后,它就成为信息流的一部分。在生生不息的信息流中,因为争议,它自会得到澄清、沉淀。再从平等的立场,我没有把你们当傻子,相信你们有清明的理性,能对信息做出属于自己的判断,本身就是一种尊重。更何况,小秘书有帖子和帐号的杀伐大权,当局有专属喉舌和宣传机器,皇帝不急,你一太监急什么?至于有人说,那会误导不明真相者,这和当局的话语逻辑何其相似:大众都是傻缺,没有自治能力,需要有英明神武的贤达出来立法和惩罚。次奥,小秘书都不急,你急成那样,你怎么不去申请小秘书的工作呢?又有人担心,不实信息,会为当局打压微博提供口实。次奥,前晚参加声援的帐号被封杀了几何,你不会去数下吗?在维稳准战争体制下,它要消灭什么,难道还需要借口吗?
原文链接:http://blog.sina.com.cn/s/blog_aefb36e40101ebn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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